陶安传(附钱用壬传)


  陶安,字主敬,当涂人。少年时就敏悟,广泛涉猎经史,尤其见长于《易经》。元至正初年,江浙乡试中举,授予明道书院山长,躲避战乱于家乡。太祖占领太平,陶安和耆儒李习率父老出城迎接。太祖召他问话。陶安进言说:“海内鼎沸,豪杰并争,然而他们的用意在于子女玉帛,没有拨乱反正、救民于水火、安定天下的心意。明公渡江,神武而不妄杀人,人心悦服,应天顺人,以行吊伐,天下何愁不平定。”太祖问道:“我将攻取金陵,怎么样?”陶安说:“金陵是古帝王之都,攻而取之,抚形胜以临四方,为何不攻打呢?”太祖说:“好。”把他留在幕府,授予左司员外郎,任命李习为太平知府。李习,字伯羽,年已八十有余,死在官位上。

  陶安从太祖攻克集庆,晋升为郎中。太祖聘任了刘基、宋濂、章溢、叶琛以后,太祖问陶安:“他们四人怎么样?”回答说“:我的谋略不如刘基,学问不如宋濂,治民之才不如章溢、叶琛。”太祖对他的谦让十分赞赏。黄州刚刚平定,考虑任用重臣镇守,没有比陶安更合适的,于是任命他为黄州知州。他放宽租子,节省徭役,百姓安居乐业。后因犯罪被贬至桐城,又移至饶州。陈友定的部队攻城,陶安召集官民以顺逆晓谕,因而城得以固守。援兵到来,敌人败去。诸将准备杀尽从寇之民,陶安认为不妥,太祖赐诗褒奖赞扬他。饶州的百姓建生祠侍奉他。

  吴元年(1367),开始设置翰林院,首先就召陶安为学士。当时征召诸儒商议礼仪,任命陶安为总裁官。不久,和李善长、刘基、周祯、滕毅、钱用壬等人删定律令。洪武元年(1368),任命为知制诰兼修国史。太祖曾亲临东阁,与陶安、章溢等人讨论前代兴亡始末。陶安说丧乱的根源是由于骄侈。太祖说“:居高位者容易骄,处佚乐者容易侈。骄则对善言听不进,对过错不闻不问。侈则善道不立,而行为毫不顾忌。如此这般,哪有不灭亡的。你说得十分恰当。”又讨论学术。陶安说:“道不明,是由于邪说干扰。”太祖说“:邪说干扰正道,就如美味悦口,美色眩目。邪说不排除,则正道就难以兴起,天下怎么能大治?”陶安点头说:“陛下所说的,可以说是探讨了事物的根本了。”陶安侍候太祖十多年,在诸儒中和太祖的感情最深。到了担任官吏侍从,越发受到恩宠。赐给御制门帖子,说:“国朝谋略无双士,翰苑文章第一家。”当时人们认为十分荣耀。御史中有人说陶安隐瞒了过错。太祖反问道“:陶安难道有此事,你从哪里得知的?”回答说:“外面都这样说。”太祖大怒,立即罢黜了他。

  洪武元年(1368)四月,江西行省参政空缺,太祖任命了陶安,谕之曰“:我渡江,你首先谒见于军门,陈述王道。到幕府参议,使我受益颇多。继而入翰林院,越发多地听到你正直的议论。江西上游地,没有比你去镇抚更合适的。”陶安推辞,太祖不许。到任后,政绩卓著。当年九月死于官位上。病情加重时,还草拟了时务十二事上奏。太祖亲自写文祭奠,追封为姑孰郡公。

  儿子陶晟,洪武中为浙江按察使,因贪污贿赂而被杀。他的哥哥陶昱也受牵连而死,发配家属四十余人为军。后差不多都死亡了,有关部门又到陶晟家勾补。陶安的继妻陈氏上宫廷上诉,太祖念及陶安的功绩,只免除了他的官籍。

  最初,陶安裁定的诸礼仪中,广德钱用壬也多有建议。

  钱用壬,字成夫,元南榜进士第一,授予翰林编修。出使张士诚,被留下,授予官职。大军攻下淮、扬,前来归附。累官御史台经历,预定律令。不久与陶安等人博议郊庙、社稷诸仪。他们议释奠、謖田,都援引经文及汉、魏以来的典故,以制定其制,诏令报可,详见《礼志》。洪武元年(1368)分建六部官,任命用壬为礼部尚书。凡社仪、祭祀、宴享、贡举诸政,都专门归属礼官。又诏令与儒臣议定乘舆以下冠服诸式。当时儒生多使用古时的礼仪,而用壬考证尤为详细准确,然后诸典礼多有更定。当年十二月,请求辞官归乡。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