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ggle navigation
首页
诗词年代
诗经
楚辞
乐府
古风
唐诗
宋词
宋诗
元曲
作者
古籍
百科
首页
>
古籍
> 洛陽伽藍記校注卷第一-洛陽伽藍記校注
洛陽伽藍記校注卷第一
魏撫軍府司馬楊衒之撰范祥雍校注
城內
如隱堂本原在標題『洛陽』下。吳琯本、漢魏本、綠君亭本、真意堂本、吳集證本皆另行,似覺醒目,今從之。以下各卷皆然,不具論。
永寧寺,熙平〔一〕元年,靈太后胡氏〔二〕所立也。在宮前閶闔門〔三〕南一里御道西。
續高僧傳一、開元釋教錄六西作東。
其寺東有太尉府〔四〕,西對永康里,南界昭玄曹〔五〕,北鄰御史臺。
閶闔門前
吳集證本無前字。
御道東,有左衛府。府南有司徒府〔六〕。司徒府
吳琯本、漢魏本司徒府三字不重。
南有國子學堂,內有孔丘像,顏淵問仁、子路問政在側〔七〕。國子南有宗正寺,寺南有太廟,廟南有護軍府,府南有衣冠里。御道西有右衛府,府南有太尉府,
元河南志三作太府寺。按水經穀水注亦謂『太尉、司徒兩坊間』,(見注〔六〕)則河南志誤也。
府南有將作曹〔八〕,曹南有九級府,
元河南志三將作曹南為太社,無九級府。
府南有太社〔九〕,社南有凌陰里,即四朝時藏冰處也〔一0〕。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此下有注云:『凌,里孕切,又如字。』疑是後人所加之音釋。
中有九層浮圖〔一一〕
張合校本圖作屠,音同相通。
一所,架木為之,舉高九十丈。
各本皆同。歷代三寶記九、大唐內典錄四亦作九十丈。續僧傳、釋教錄作九十餘丈。水經穀水注云:『自金露盤下至地四十九丈。』魏書釋老志云:『永寧寺佛圖九層高四十餘丈。』酈、魏、楊三人同為魏臣,皆及見永寧浮圖,而所說不同如此。衒之嘗親自登臨(見後文),按理其說當可信。但考後魏尺度,前尺為今市尺0。八三四三尺;中尺為0。八三七0尺;後尺為0。八八五三尺(見中國度量衡史)。即以最小比例合之,九百尺亦須今市尺七百尺以上;再以浮圖九層合之,每層須八十餘尺。如此建築物,今日尚艱為之,況於一千四百年前之後魏乎?故楊氏所言,不過文辭誇美,固非事實,要以水經注與魏書之說為可信。至後來釋書所言,則皆據衒之此記,不足論矣。
有剎〔一二〕
三寶記、內典錄作『上有寶剎』。續僧傳、釋教錄作『上有金剎』。資治通鑑一百四十八云:『上剎復高十丈。』
復高十丈,合去地一千尺。去京師
三寶記、內典錄作『離京』。續僧傳、釋教錄作『去臺』。
百里,已
內典錄已作即。
遙
吳琯本、漢魏本已遙作『遙已』。
見之。初掘基至黃泉下,得金像三千(十)
綠君亭本作十,注云:『一作千。』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亦作十。太平御覽六百五十八引作『三十』,當是,今正。又三寶記、內典錄、續僧傳、釋教錄皆作『三十二』。
軀。太后以為信法之徵,是以營建過度也〔一三〕。剎上
續僧傳、釋教錄上作表。
有金寶瓶,容二十五石。
續僧傳、釋教錄、北山錄五石作斛。三寶記、內典錄作石。
寶瓶下有承露金盤三十重,
三寶記、內典錄、續僧傳、釋教錄、北山錄皆作『一十一重』。
周匝皆垂金鐸,復有鐵鎖四道,引剎向浮圖。
三寶記、內典錄圖下有角字。
四角鎖上亦有金鐸,鐸
三寶記、內典錄鐸字不重。
大小如一石甕子。
三寶記、內典錄、續僧傳、釋教錄皆無子字。
浮圖有
內典錄無有字。
九級,角角
三寶記無角角二字。
皆懸金鐸,
金鐸,三寶記、內典錄作『金銅鈴鐸』。
合上下有一百二
三寶記、內典錄、續僧傳、釋教錄作三。
十鐸。浮圖有
內典錄無有字。
四面,面
三寶記、內典錄面下有別各二字。
有三
如隱堂影印本作二,但細審其字,二劃相距較寬,與其他二字不同,當係版壞所致,非字誤也。今仍作三。
戶六牕,
三戶六牕,三寶記、內典錄作『三門六窗』。續僧傳、釋教錄作『四面九間六窗三戶』。
戶
內典錄戶作並。
皆朱漆。扉
三寶記、內典錄作扇。續僧傳、釋教錄作扉扇。
上有五行金釘,
吳琯本、漢魏本作鈴。三寶記、內典錄、續僧傳、釋教錄皆作鈴。
〔其十二門二十四扇〕,
三寶記、內典錄有此句,意義較足,今據補。
合有五千四百枚。
三寶記、內典錄、枚下有鈴字。
復有金鐶鋪首〔一四〕,
三寶記、內典錄此句作『鈴下復鏤金鐶鋪首。』續僧傳、釋教錄有字作施,鐶字作鐸。按北山錄云:『朱扉鏤鐶,繡柱金鋪』,則有字似以作鏤為是。
《布》
吳集證云:『各本皆無布字,此疑衍。』案三寶記、內典錄、續僧傳等亦無此字,吳說是也。今衍。
殫土木之功,窮造形之巧。
吳琯本、漢魏本巧作力。三寶記、內典錄此二句作『窮造製之巧,極土木之工』。
佛事精妙,不可思議〔一五〕。
三寶記、內典錄佛事句上有『庶民子來匪日而作』八字。按此二語正與佛事句相偶,有之亦是。
繡柱金鋪〔一六〕,駭人心目。至於高風永夜,
三寶記、內典錄此句作『至於秋月永夜高風』。
寶
續僧傳作鈴。
鐸和鳴,
三寶記此下有『聲響諧韻,中霄晃朗,昱爚耀空』十二字。案北山錄云:『秋風朗夜,熠爚耀空,鏗鏘之響,聞十餘里,』即本此文。十二字似當有。
鏗鏘之聲
吳琯本、漢魏本聲作音。三寶記、續僧傳亦作音。
聞及
三寶記、續僧傳無及字。
十餘里。
浮圖北有佛
續僧傳、釋教錄作正。
殿一所,形如太極殿〔一七〕。
三寶記、內典錄、續僧傳、釋教錄無殿字。綠君亭本、真意堂本、照曠閣本殿下重殿字。
中有丈八金像一軀、
吳集證云:『八字當是六字之訛。』案三寶記、內典錄亦作丈八。佛書言佛身丈六、丈八皆有。資治通鑑一百四十八亦云:『有金像高丈八者一。』吳說非。
中長
三寶記、內典錄中長二字作『等身』。通鑑云:『如中人者十。』
金像十軀、繡珠
三寶記、內典錄繡珠二字作『編真珠』三字。
像三軀、〔金〕織成〔像〕
各本皆無金與像二字,三寶記、內典錄有。按依上文例,當有,今據補。
五軀、〔玉像二軀〕,
三寶記、內典錄有此四字,各本皆無。按續僧傳云:『中諸像設金玉繡作,』通鑑亦云:『玉像二。』則當有玉像,今本蓋脫,今據補。
作功奇巧,冠於當世。僧房樓觀一千餘間,雕梁粉壁,青繅(璅)
吳琯本、漢魏本、綠君亭本、真意堂本皆作璅。吳集證本作瑣,三寶記、內典錄亦作瑣。案繅字意義皆非,蓋璅字之形誤。瑣字與璅字相同。今正。
綺疏〔一八〕,難得而言。栝柏松椿,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此句作『栝椿松柏』。三寶記、內典錄松椿二字倒。續僧傳、釋教錄松椿作『楨松』。
扶疏《拂》簷〔霤〕;
此句各本皆同。三寶記、內典錄作『扶{艹疎}簷霤』,正與下文『布護堦墀』句相對,是也。今據補。拂字當衍。{艹疎}與疏同。
藂
吳琯本、漢魏本作翠。
竹香草,布護〔一九〕
吳琯本、漢魏本作濩,三寶記亦作濩。護濩二字聲同相通。
堦墀。
三寶記、內典錄作庭。
是以常景
三寶記、內典錄景下有製字。
碑云:『須彌〔二0〕寶殿,兜率〔二一〕淨宮,莫尚於斯
三寶記、內典錄、釋教錄斯下有是字。
也。』
外國所獻經像〔二二〕
三寶記、內典錄經像上有『神異』二字。
皆在此寺。寺院墻
三寶記、內典錄院墻二字倒。
皆施短
三寶記短作梠。
椽,以瓦覆之,若今宮墻也。
三寶記、內典錄此句作『狀若宮墻』。釋教錄寺院墻下三句作『院牆周匝,皆施椓瓦』。
四面各開一門。
三寶記、內典錄四面上有『寺之』二字。
南門樓三重,
三寶記、內典錄此句作『其正南門有三重樓』。
通三道,
三寶記、內典錄三下有閣字。此二句續僧傳作『正南三門,樓開三道三重。』釋教錄作『正樓三門,門樓開三道三重』。
去地二十丈,形製似今端門〔二三〕。圖以雲氣,畫彩仙靈〔二四〕。綺
三寶記、內典錄作列。
□〔錢〕〔二五〕
各本空格作錢,三寶記、內典錄亦作錢,今據補。
青鎖,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鎖作璅,同。
□〔輝〕赫麗華。
吳琯本、漢魏本脫□。綠君亭本□作輝。今據補。三寶記、內典錄、續僧傳、釋教錄此句作『赫奕華麗』。
拱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拱下有夾字。三寶記拱作俠。續僧傳作挾。內典錄、釋教錄作夾。案俠、挾、夾三字相通。吳琯本與漢魏本之夾字,疑是傍注異文,誤併入正文。
門有四力士、四獅子,飾以金銀,加之珠玉,裝
三寶記、內典錄、續僧傳、釋教錄作莊,同。
嚴煥炳,
續僧傳、釋教錄炳作爛。
世所未聞。東西兩門亦皆
吳琯本、漢魏本亦皆作『皆亦』。三寶記、內典錄作『悉亦』。續僧傳作『例皆』。
如之。所可異者,唯樓二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二作兩。三寶記、內典錄、續僧傳亦作兩。
重。北門一道
三寶記、內典錄道下有上字。
不施屋,
續僧傳此句作『北門通道,但露而置』。
似烏頭門〔二六〕。四門外,
三寶記、內典錄,續僧傳四上有其字。
樹以
內典錄樹以作『皆樹』。
青槐,亘以綠
三寶記、內典錄、續僧傳、釋教錄作淥。
水〔二七〕,京邑行人,多庇其下。路斷飛塵,
三寶記、內典錄飛塵作『車蓋』。
不
內典錄不作非。
由奔(弇)
三寶記、內典錄作淹。續僧傳、釋教錄作渰。案淹、渰相同,渰雲本詩小雅大田,見註。釋文:『渰本又作弇。』此文當本作弇雲,因傳寫形似訛為奔。今正。
雲〔二八〕之潤;清風送涼,豈籍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吳集證本皆作藉。三寶記、內典錄、續僧傳、釋教錄亦作藉,古通。
合歡〔二九〕之發。
詔中書舍人常景〔三0〕為
續僧傳作制。
寺碑文。景字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脫字字。
永昌,河內人也,敏學博通,知名海內。大和十九年,為高祖所器,拔為律學博士。
吳集證云:『魏書官氏志有律博士。景本傳亦言:公孫良舉為律博士,高祖親得其名。此學字疑衍。』案續僧傳作『脩律博士』。
刑法疑獄,多訪於景。正始〔三一〕初,詔刊律令,永作通式〔三二〕。
續僧傳此二句作『有詔令刊定律格,永成通式』。
勅景共治書侍御史高僧裕〔三三〕、
吳集證云:『按魏書袁翻傳作高綽,此舉其字也。』
羽林監王元龜、
各書皆作龜,唐鉤沈本作規,不知何據。
尚書郎祖瑩〔三四〕、員外散騎侍郎李琰之〔三五〕等撰集其事。
吳集證本作議,云:『何作事,誤。』案如隱堂本、吳琯本、綠君亭本、真意堂本皆作事,固不獨漢魏本為然,吳說非。
又詔太師彭城王勰〔三六〕、青州刺史劉芳〔三七〕入預其議〔三八〕。景討正科條,商榷古今,
續僧傳此二句作『景乃商確古今,條貫科猷』。
甚有倫序,見行於世,今律二十篇〔三九〕是也。又共芳造洛陽宮殿門閣之名,經途里邑之號。出除長安令,時人比之潘岳〔四0〕。其後歷位中書舍人、黃門侍郎、秘書監、幽州刺史、儀同三司,學徒以為榮焉。景入參近侍,出為侯牧,居室貧儉,事等
續僧傳作若。
農家,唯有經史,盈車滿架〔四一〕。所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所上有景字。
著文集數百餘篇,給事
續僧傳事下有中字。
封暐伯〔四二〕作序行於世。
裝飾畢功,明帝與太后共登之〔四三〕。視宮內
續僧傳作中。
如掌中,
續僧傳作內。
臨京師若家庭。以其目見宮中,禁人不聽升。衒之嘗與河南尹胡孝世
各本皆同,惟吳集證本作胡世孝。
共登之,下臨雲雨,信哉不虛。時有西域沙門〔四四〕菩提達摩〔四五〕者,波斯國胡人也。起自荒裔,來遊中土,見金盤炫日,
綠君亭本注云:『一作目。』
光照雲表;寶鐸含風,響出天外。歌詠讚
吳琯本、漢魏本讚作贊,同。
歎,實
釋教錄實作疑。
是神功。自云:『年一百五十歲,歷涉諸國,靡不周遍。而此寺精麗,
釋教錄麗作廬,誤。
閻浮〔四六〕所無也。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閻上有遍字。
極
釋教錄作訖。
物(佛)
各本作佛,吳集證本作物。按釋教錄作佛,說郛四引此亦作佛。物字蓋因聲近而誤,今正。
境界,亦未有此。』口唱南無〔四七〕,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此下有或字。
合掌連日。至孝昌〔四八〕二年中,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無中字,續僧傳亦無中字。
大風發屋拔樹。剎上寶瓶隨風而落,
續僧傳落作墮。
入地丈餘。復命工匠,更鑄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作著。吳集證云:『非是。』按續僧傳此句作『復命工人更安新者』。安與著義近,則著字亦可。
新瓶。
建義〔四九〕元年,太原王爾朱榮〔五0〕總士馬於此寺。榮字天寶,北地秀容人也。世為第一領民
各本皆作民,唐鉤沈本作氐。按爾朱榮傳亦作領民酋長,與此同,鉤沈本誤。
酋長、博陵郡公。部落八千餘家,有馬
吳琯本、漢魏本有馬作馬有。
數萬匹,富等天府〔五一〕。武泰〔五二〕元年二月中,帝崩〔五三〕,無子,立臨洮王世子釗以紹大業,年三歲。太后貪秉朝政,故以立之。榮謂并州刺史元天穆〔五四〕曰:『皇帝晏駕,春秋十九。海內士庶,猶曰幼君。況今奉未言之兒以臨天下,而望昇平,其可得乎?吾世荷國恩〔五五〕,不能坐看成敗。今欲以鐵馬
各本皆作馬。吳集證本作騎。按通鑑一百五十二作騎。
五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作三。
千,赴哀山陵〔五六〕,兼問侍臣帝崩之由。君竟謂如何?』穆曰:『明公世跨并、肆〔五七〕,
吳琯本、漢魏本此句作『明公世誇英武志』。真意堂本作『明公世誇并英武志。』綠君亭本此下有『英武志略』四字。
雄才傑出。部落之民,控弦〔五八〕一萬。若能行廢立之事,伊、霍〔五九〕復見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見下有於字。
今日。』榮即
吳集證本即下有日字。
共穆結異姓兄弟〔六0〕,穆年大,榮兄事之;榮為盟主,穆亦拜榮。於是密議長君諸王之中,不知誰應當璧〔六一〕。遂於晉陽〔六二〕,人各
吳琯本、漢魏本人各作『令別』。真意堂本人作令。
鑄像不成〔六三〕,唯長樂王子攸〔六四〕像,光相具足,端嚴特妙。是以榮意在長樂,遣蒼頭〔六五〕王豐
吳集證云:『魏書爾朱榮傳作相。』
入洛詢
各本作約。吳集證本作詢。
以為主。長樂即許之,共剋期契〔六六〕。榮三軍皓素〔六七〕,揚旌南出〔六八〕。太后聞榮舉兵,召王公議之。時胡氏專寵,皇宗怨望,《假》八(入)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無假字。今據衍。吳集證云:『八,各本作入,皆誤。』按通鑑一百五十二云:『悉召王公等入議,宗室大臣皆疾太后所為,莫肯致言。』即據此記,則入字為是。且周禮小司寇八議文。與此義亦不合。如謂八座議,則八下當有座字,然各本皆無。吳說不可從。
議者莫肯致言。唯黃門侍郎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無侍字。
徐統(紇)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作紇。綠君亭本亦作紇,注云:『舊作統。』張合校云:『徐紇見魏書恩倖傳。不當作統。』案通鑑記此語亦作徐紇。紇又見本書二瓔珞寺條及四菩提寺條。今正。
曰:『爾朱榮馬邑〔六九〕小胡,人才凡鄙,不度德量力〔七0〕,長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作張。
戟指闕,所謂窮轍拒輪,積薪候燎。今宿衛〔七一〕文武,足得一戰。但守河橋〔七二〕,觀其意趣。榮懸軍千里,兵老師弊。
吳琯本弊作敝,同。
以逸待勞,破之必矣。』后然統(紇)
各本作紇,說見前。
言,即遣都督李神軌〔七三〕、鄭季明〔七四〕
吳琯本、漢魏本無明字,下同。
等領眾五千鎮河橋。四月十一日,榮過河內至高頭驛。
高頭驛,魏書爾朱榮傳作高渚。
長樂王從雷陂
吳琯本、漢魏本作陵。通鑑考異七引作霤波,按霤波與雷陂,古讀音相近。亦作〈氵畾〉波(見後),同。作陵者誤。
北渡赴榮軍所,神軌、季明等見長樂王往,遂開門降〔七五〕。十二日,榮軍於芒山〔七六〕之北,河陰〔七七〕之野。十三日,召百官赴駕,至者盡誅之。王公卿士及諸朝臣死者三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作二。吳集證云:『魏書孝莊本紀云:公卿以下二千餘人。則此三字當從何本作二也。』按爾朱榮傳作一千三百餘人。通鑑從魏紀亦作二千餘人。說各不同,不如各存其異。
千餘人〔七八〕。十四日,車駕入城,大赦天下,改號為建義元年,是為莊帝。于時新經大兵,人物殲盡,流迸之徒驚駭未出。莊帝
自于時至此二十字,吳琯本、漢魏本皆無之。
肇升太極〔七九〕,解網垂仁〔八0〕,唯散騎常侍山偉一人拜恩南闕〔八一〕。加榮使持節中外諸軍事大將軍、開府北道大行臺、都督十州諸軍事大將軍、領左右〔八二〕、太原王。其天穆為侍中、太尉公、世襲并州刺史、上黨王。起家為公卿牧守者,不可勝數。二十日,洛中草草〔八三〕,猶自不安,死生相怨,人懷異慮。貴室豪家,并
吳集證云:『各本并作棄,此殆因弃而訛。』按通鑑一百五十二云:『富者棄宅,貧者襁負,』蓋即本此,吳說是也。弃即棄字,與并形似而誤。
宅競竄。貧夫賤士,襁負爭逃。於是出詔,濫死者普加褒贈。三品以上贈三公,五品以上贈令僕,七品以上贈州牧,白民贈郡鎮〔八四〕。於是稍安。帝納榮女為皇后。進榮為柱國大將軍錄尚書事,餘官如故;
吳集證本無此四字。
進天穆為大將軍,餘官皆如故。
永安〔八五〕二年五月,北海王元顥〔八六〕復入洛,在此寺聚兵。顥,莊帝從兄也,孝昌末,鎮汲郡,聞爾朱榮入洛陽,遂南奔蕭衍〔八七〕。是年入洛,莊帝北巡〔八八〕。顥登皇帝位,改年曰建武元年。顥與莊帝書曰:『大道既隱,天下匪公〔八九〕;禍福不追,與能義絕〔九0〕。朕猶庶幾五帝〔九一〕,無取六軍。正
吳琯本、漢魏本作故。真意堂本作政。
以糠秕萬乘,錙銖大寶〔九二〕,非貪皇帝之尊,豈圖六合〔九三〕之富。直以爾朱榮往歲入洛,順而勤王,終為魏賊。逆刃加於君親〔九四〕,鋒鏑肆於卿宰〔九五〕,元氏少長,殆欲無遺〔九六〕。已有陳恒
吳集證本恒誤作桓。
盜齊〔九七〕之心,非無六卿分晉〔九八〕之計。但以四海橫流〔九九〕,欲篡未可,暫樹君臣,假相拜置。害卿兄弟〔一00〕,獨夫介立〔一0一〕,遵養待時〔一0二〕,臣節詎久。朕睹此心寒,遠投江表,泣請梁朝,誓在復恥〔一0三〕。風行建業〔一0四〕,電赴三川〔一0五〕。正欲問罪於爾朱,出卿
吳琯本、漢魏本出卿作『脫公卿』。真意堂本出作脫。按通鑑一百五十三亦作『出卿』,公字不當有。
於桎梏〔一0六〕,恤深怨於骨肉,解蒼生於倒懸〔一0七〕。謂卿明眸擊節〔一0八〕,躬
吳琯本、漢魏本作供。
來見我,共敘哀辛,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辛作悴。
同討兇羯〔一0九〕。不意駕入城
吳集證本作成。
皋〔一一0〕,便爾北渡。雖迫於兇手,勢不自由,或□〔貳〕
綠君亭本、真意堂本作貳。吳琯本作訴。漢魏本作訢。案貳謂二心,與下句猜字相應,當是,今從之。
生素懷,棄
棄疑索字之誤,說見注。
劍〔一一一〕猜我。聞之永歎,撫衿而失。何者?朕之於卿,兄弟非遠,連枝分葉〔一一二〕,興滅相依。假有內闚({門兒}),
各本皆作{門兒},是,今正。
外猶禦侮〔一一三〕,況我與卿,睦厚偏篤,其於急難,凡今莫如〔一一四〕。棄親即讎,義將焉據也。且爾朱榮不臣之跡,暴於旁午〔一一五〕,謀魏
吳集證本魏作危。
社稷,愚智同見。卿乃明白,疑於必然,託命豺狼,委身虎口。棄親助賊,兄弟尋戈。假獲民地,本是榮物,若克城邑,絕
通鑑作固。
非卿有,徒危宗國,以廣寇仇。快賊莽之心〔一一六〕,假卞莊之利〔一一七〕,有識之士咸為慚之。今家國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吳集證本家國作『國家』。
隆替,在卿與我,若天道助順,誓茲義舉,則皇魏宗社與運無窮。儻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作脫。通鑑此句作『脫或不然』,下三句省去。
天不厭亂,胡羯未殄,鴟鳴狼噬,荐食〔一一八〕河北,在
吳琯本、漢魏本在作朱。按在榮與下句於卿為對,二本非是。通鑑亦作在。
榮為福,於卿為禍。豈伊異人〔一一九〕?尺書道意,卿宜三復。
吳琯本、漢魏本作覆。
兼
各本作義。綠君亭本注云:『一作兼。』
利是圖,富貴可保,狥人非慮〔一二0〕。終不食言,自相魚肉〔一二一〕。善擇元吉〔一二二〕,勿貽後悔。』此黃門
吳琯本、漢魏本此誤作北。唐鉤沈本門下有侍字。
郎祖榮(瑩)
各本榮作瑩。吳集證云:『當從各本作瑩。』張合校云:『案魏書亦瑩。』今正。
之詞也〔一二三〕。時帝在長子城〔一二四〕,太原王、上黨王來赴急。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急下有難字。
六月,帝圍河內,太守元桃湯、
張合校云:『魏書爾朱榮傳作元襲,此舉其字。』
車騎將軍宗正珍孫等為顥守,攻之弗克。時暑炎赫,將士疲勞。太原王欲使帝幸晉陽,至秋更舉大義。未決,召劉助
魏書爾朱榮傳作劉靈助,事又見魏書藝術列傳靈助本傳。但梁書陳慶之傳亦作劉助,與此同。疑靈助是助之字。
筮之。助曰:『必克。』於是至明盡力攻之,如其言。桃湯、珍孫並斬首以殉三軍。顥聞河內不守,親率百僚出鎮河橋,特遷侍中安豐王延明〔一二五〕往守硤石〔一二六〕。七月,帝至河陽〔一二七〕,與顥隔河相望。太原王命車騎將軍爾朱兆〔一二八〕潛師渡河,破延明於硤石。顥聞延明敗,亦散走。所將江淮子弟五千人,
綠君亭本、真意堂本、吳集證本人下重人字。
莫不解甲相泣,握手成列〔一二九〕。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綠君亭本列作別。
顥與數千(十)
各本千作十。吳集證云:『當從各本作十。』今從正。按通鑑云:『顥失據,帥麾下數百騎南走。』
騎欲奔蕭衍,至長社〔一三0〕,為社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社作村。
民斬其首,傳送京師〔一三一〕。二十日,帝還洛陽,進太原王天柱大將軍,餘官亦如故;進上黨王太宰,餘官亦如故。
永安三年,逆賊爾朱兆囚莊帝於寺。時太原王位極心驕,功高意侈,與
綠君亭本、真意堂本作予。
奪臧否肆意。帝恐
各本恐作怒。吳集證云:『當從各本作怒。』按恐字義亦可通。
謂左右曰:『朕寧作高貴卿(鄉)
各本卿作鄉。吳集證云:『當從各本作鄉。』
公死〔一三二〕,不作漢獻帝生〔一三三〕。』九月二十五日,詐言產太子,榮、穆並入朝,莊帝手刃榮於光明(明光)
各本皆作光明。案魏書孝莊紀作明光殿。元河南志三:『明光殿,莊帝誅爾朱榮之所。』近出土元天穆墓誌亦云:『永安三年九月二十五日,運巨橫流,奄離禍酷,春秋四十二,暴薨於明光殿。』此最可信,今據以正。
殿,穆為伏兵魯暹
張合校云:『魏書作魯安。』
所煞〔一三四〕,
各本皆作殺,下同。
榮世子部落大人亦死焉。榮
各本榮字下皆有部字。吳集證本無。
下車騎將軍爾朱陽都等二十人隨入東(朱)
吳琯本、漢魏本東作朱。按漢晉四朝洛陽宮城圖後魏京城朱華門在雲龍門內,則作朱是也,今從之。
華門,亦為伏兵所煞。唯右僕射爾朱世隆〔一三五〕素在家,聞榮死,總榮部曲,燒西陽門,奔河橋。至十月一日,隆與〔榮〕
綠君亭本、真意堂本有榮字,是。
妻〔北〕
綠君亭本、真意堂本妻下有北字。吳集證云:『按魏書孝莊紀:上僕射爾朱世隆、榮妻鄉郡長公主率部曲焚西陽門,出屯河陰。則毛本有榮字是也。又榮本傳:榮妻北鄉郡長公主。則毛本有北字是也。』今補。
鄉郡長公主至芒山馮王寺〔一三六〕為榮追福〔薦〕
各本有薦字,吳集證本無。按有之義足。今補。
齋,即遣爾朱侯討伐。爾朱那(弗)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那作弗。通鑑考異七引作拂。弗與那形相近而訛,今正。
律歸〔一三七〕等領胡騎一千皆白服,來至郭下,索太原王尸喪。帝升大夏門望之,遣主書牛法尚謂歸等曰:『太原王立功不終,陰圖釁逆,王法無親,已依正刑。罪止榮身,餘皆不問。卿等何為不降?官爵如故。』歸曰:『臣從太原王來朝陛下,何忽今日枉致無理,臣欲還晉陽,不忍空去,願得太原王尸喪,生死無恨。』發言雨淚,哀不自勝。群胡慟哭,聲振京師。帝聞之,亦為傷懷。遣
吳琯本、漢魏本無遣字。
待(侍)
各本作侍,是。
中朱元龍〔一三八〕齎鐵券〔一三九〕與世隆,待之不死,官位如故。世隆謂元龍曰:『太原王功格天地,造
各本作道。吳集證本作造。
濟生民,赤心奉國,神明所知。長樂不顧信誓,枉害忠良。今日兩行鐵字,何足可信?吾為太原王報仇,終不歸降。』元龍見世隆呼帝為長樂,知其不款〔一四0〕,且以言帝。帝即出庫物,置城西門外,募敢死之士以討世隆。一日即得萬
綠君亭本萬下有餘字。
人,與歸等戰於郭外,兇勢不摧。歸等屢涉戎場,便
吳琯本、漢魏本、綠君亭本、真意堂本便下有利字。
擊刺〔一四一〕。京師士眾,未習軍旅,雖皆義勇,力不從心。三日頻戰,而游魂〔一四二〕不息。帝更募人斷河橋。有漢中人李荀(苗)
吳集證云:『按孝莊紀:通直散騎常侍假平西將軍都督李苗以火船焚河橋。此荀字或是苗字之誤,或另一人,無以辨之。又按苗本傳梓潼人,則與此言蜀人合也。』按李苗傳所記與此相合,(見注)則荀自是苗誤,唐鉤沈本從之作苗,當是。
為水軍,從上流放火燒橋〔一四三〕。世隆見橋被焚,遂大剽生民,北上太行。帝遣侍中源
吳琯本、漢魏本作原。按魏書作源。
子恭〔一四四〕、黃門郎楊寬〔一四五〕領步騎三萬鎮河內。世隆
吳琯本、漢魏本無世字,非。
至高都〔一四六〕,立太原太守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守作子,誤。
長廣王曄
吳琯本、漢魏本曄下有『等瓮子』三字。〔一四七〕
為主,
吳琯本、漢魏本主作王。
改號曰建□〔明〕
各本空格作元。吳集證云:『□各本作元。又按孝莊紀:世隆推太原太守行并州刺史長廣王曄為主,大赦所部,號年建明。則□當是明字,各本作元,非也。』按曄本傳亦作建明,吳說是也。各本元字當是涉下元字而衍。
元年。爾朱氏自封王者八人。長廣王□〔都〕
各本空格作都。
晉陽,遣潁川王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無王字,非。
爾朱兆舉兵向京師。子恭軍失利〔一四八〕,兆自雷波
吳琯本、漢魏本、綠君亭本、真意堂本作陂。通鑑考異七引作雷波。案魏書爾朱兆傳所言之〈氵畾〉波,當即同地。〈氵畾〉與雷,波與陂,聲同相通。
涉渡,擒莊帝於式乾殿。帝初以黃河奔急,未謂兆得濟,
各本皆作『謂兆未得猝濟』。吳集證本與此同。
不意兆不由舟楫,憑流而渡。是日水淺,不沒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作及。綠君亭本注云:『一作及。』通鑑作『水不沒馬腹』。
馬腹,故及此難〔一四九〕。書契所記,未之有也。衒之曰:『昔光武受命,冰橋宜(凝)
各本宜作凝。吳集證云:『當從各本作凝。』今正。
於滹水〔一五0〕;昭烈中起,的盧踊於泥溝〔一五一〕。皆理合於天,神祗所福,
吳琯本、漢魏本福作將。
故能功濟宇宙,大庇生民。若兆者蜂目豺聲〔一五二〕,行窮梟獍〔一五三〕,阻兵安忍,賊害君親。皇靈有知,鑒其凶德。反使孟津〔一五四〕由膝,贊其逆心。易稱大(天)
各本作天,是。
道禍淫,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淫作盈。
鬼神福謙〔一五五〕,以此驗之,信為虛說。』時兆營軍尚書省,建天子金鼓,庭設漏刻〔一五六〕,嬪御妃主皆擁之於幕〔一五七〕。鎖帝於寺門樓上。時十二月,帝患寒,隨兆乞頭巾,兆不與。遂囚帝還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還作送。
晉陽,縊於三級寺。
魏書孝莊紀作三級寺,與此同。爾朱兆傳作五級寺。
帝臨崩禮佛,願不為國王。又作五言曰:『權去生道促,憂來死路長。懷恨出國門,含悲入鬼鄉!隧門〔一五八〕一時閉,幽庭豈復光?思鳥吟青松,哀風吹白楊〔一五九〕。昔來聞死苦,何言身自當!』至太昌〔一六0〕元年冬,始迎梓宮〔一六一〕赴京師,葬帝靖陵,
魏書孝莊紀作靜陵,同。
所作五言詩即為挽歌詞〔一六二〕。朝野聞之,莫不悲慟。百姓
吳琯本、漢魏本下有聞者二字。
觀者,悉皆掩涕而已!
永熙〔一六三〕三年二月,浮圖為火所燒,
續僧傳一、釋教錄六作『為天所震』。
帝登凌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作臨,誤。
雲臺〔一六四〕望火,遣南陽王寶炬〔一六五〕、錄尚書長孫椎(稚)〔一六六〕
各本椎作稚。吳集證云:『當從各本及魏書作稚。』今正。案續僧傳作稚。釋教錄誤作雅。
將羽林一千捄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捄作救,同。
赴火所。莫不悲惜,垂淚而去。
案此二句與上文意不相屬,疑有脫誤。
火初從第八級中,平旦大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作火。
發。當時雷雨晦冥,雜下霰雪。百姓道俗,咸來觀火,悲哀之聲,振動京邑。時有三比丘〔一六七〕
續僧傳、釋教錄三比丘作二道人。
赴火而死。火經三月不滅,有火入地尋柱,
吳琯本、漢魏本此句作『有入地柱火尋柱』,說郛四引同。真意堂本作『有火入地柱尋柱』。續僧傳、釋教錄作『人地剎柱』。
周年猶有
說郛作存。
煙氣。其年五月中,有人從象(東萊)郡
太平御覽六百五十八引作東萊郡。續僧傳、釋教錄皆作東萊郡。北齊書二神武紀亦作東萊。張合校云:『案隋、唐有象縣,唐、宋有象州,從來未有象郡。』按秦有象郡,漢武帝改為日南郡,見漢書地理志。又通典一百八十四:『隋平陳,置象州,因象山為名,煬帝廢入始安郡。大唐復置象州,或為象郡。』注云:『秦之象郡今合浦郡是也。非今象郡。』是秦與唐時皆有象郡,不可謂從來未有,張氏失考。但考唐之象郡,建置在衒之書後,又其地在今廣西省象縣,離海甚遠,與此不符,可以勿論。若秦之象郡,在今廣西省南境與越南北部。地雖近海,然按之史實,殊多不合。南北朝時無仍稱其地作象郡者,一也。其地僻處南朝之極南隅,與魏又國禁所限,商旅往來,雖有亦極稀,二也。秦郡地去洛陽遼遠,況又國境隔閡;以古代交通言之,非經年累月不達。今浮圖焚在二月,而五月中有人自其地來言,計時不過三月,若信是秦郡地,決無如是之速,三也。由此可知象字必誤。再考東萊郡在後魏時屬光州,見魏書地形志,即今山東省膠州半島之掖縣。其地瀕海,古航海出入之要道,距洛陽非遙。核以此文所言,毫無不合,則續僧傳等書作東萊,是也。又按道宣釋迦方志通局篇言永寧浮圖後為天震『有人東海,亦見其相』。不云南海,而言東海,象郡為東萊之誤,更得一證。今從之。餘詳注。
來,云:『見浮圖於海中,光明照耀,儼然如
太平御覽引作若。
新,海上之民咸皆見之。俄然霧起,浮圖遂隱〔一六八〕。』至七月中,平陽王〔一六九〕為侍中斛斯椿〔一七0〕所使,
照曠閣本作逼。續僧傳、釋教錄作挾。
奔於長安〔一七一〕。十月而京師遷鄴〔一七二〕。
註釋
〔一〕魏肅宗孝明帝(元詡)第一年號(五一六——五一八)。
〔二〕胡太后,魏孝明帝(元詡)母,魏書十三有傳。
〔三〕三國志魏志三明帝紀裴注引魏略:『是年(即青龍三年)起太極諸殿,……如漢西京之制。築閶闔諸門,闕外罘罳。』水經穀水注:『陽渠水……又南逕通門、掖門西,又南流東轉逕閶闔門南,魏明帝……改雉門為閶闔門。』
〔四〕元河南志三:『太尉府在閶闔南,永寧寺東,西對永康里,即舊銅駝街。』
〔五〕魏書一百十四釋老志:『先是立監福曹,又改為昭玄,備有官屬以斷僧務。……世宗即位,永平元年秋,詔曰:緇素既殊,法律亦異。……自今已後,眾僧犯殺人已上者,仍依俗斷。其餘犯悉付昭玄,以內律僧制之。』
〔六〕水經穀水注:『陽渠水又枝分夾路,南出逕太尉、司徒兩坊間,謂之銅駝街。』
〔七〕魏書九肅宗紀:正光元年『詔曰:……有司可豫繕國學,圖飾聖賢,置官簡牲,擇吉備禮。』二年『三月庚午,帝幸國子學,祠孔子,以顏淵配。』此處所舉之顏淵問仁、子路問政,當是國學內壁畫,與武梁祠堂相仿。問仁故事見論語顏淵篇,問政見子路篇。
〔八〕魏書一百十三宮氏志有將作大匠,初在從第二品下;太和二十三年(四九九)改在從第三品。曹即曹省。
〔九〕水經穀水注:『渠水又西歷廟、社之間。』社即是太社。又『穀水又南逕西明門,……門左枝渠東派入城逕太社前,又東逕太廟南。』
〔一0〕陸機洛陽記:『冰室在宣陽門內,常有冰,天子用賜王宮眾官。』(元河南志二引)水經穀水注:『洛陽諸宮名曰:南宮有謻臺、臨照臺。東京賦曰:其南則有謻門、曲榭,邪阻城洫。注:謻門,冰室門也。……謻門即宣陽門也,門內有宣陽冰室,……舊在宣陽門內,故得是名。門既擁塞,冰室又罷。』按凌陰里在宣陽門內,當即酈道元所謂宣陽冰室。四朝謂後漢、魏、晉及後魏。周延年注謂:『四朝謂魏遷洛以後,孝文、宣武、孝明、孝莊四帝之朝,』並無佐證,且此時孝莊尚未即位,其說非。
〔一一〕浮圖即塔,梵名窣堵波。大唐西域記一:『窣堵波,所謂浮圖也。』魏書一百十四釋老志:『自洛中構白馬寺,盛飾佛圖,畫跡甚妙,為四方式。凡宮塔制度,猶依天竺舊狀而重構之,從一級至三、五、七、九,世人相承,謂之浮圖,或云佛圖。』
〔一二〕剎即表剎,見首篇序注。
〔一三〕永寧寺浮圖初建在代都平城。魏書一百十四釋老志:『天安二年……其歲高祖誕載,於時起永寧寺(廣弘明集二載此文作皇興元年,高祖孝武誕載,於桓安北臺起永寧寺),構七級佛圖,高三百餘尺,基架博敞,為天下第一。』後為火所焚。又六十七崔光傳:『皇興中,青州七級,亦號崇壯,夜為上火所焚。』魏遷都後,靈太后又在洛陽興建,更突過前制。釋老志:『肅宗熙平中,於城內太社西起永寧寺,靈太后親率百寮表基立剎。佛圖九層高四十餘丈。其諸費用不可勝計。』又靈皇后胡氏傳:『尋幸永寧寺,親建剎於九級之基,僧尼士女赴者數萬人。』水經穀水注:『永寧寺,熙平中始製也,作九層浮圖。浮圖下基方十四丈,自金露槃下至地四十九丈,取法代都七級而又高廣之。雖二京之盛,五都之富,利剎靈圖未有若斯之構。……其地故曹爽故宅。經始之日,於寺院西南隅得爽窟室,下入土可丈許。地壁悉纍方石砌之。石作細密,都無所毀。其石悉入法用。』可與本書互證。至於浮圖工程主要人員,現可考知者有郭安興。魏書九十一藝術傳:『世宗、肅宗時,豫州入柳儉,殿中將軍關文備、郭安興並機巧。洛中永寧寺製九層浮圖,安興為匠也。』又有綦母懷文亦曾參加修理工程,續高僧傳三十三勒那漫提傳:『時信州刺史綦母懷文巧思多知,天情博藝,每國家營宮室器械,無所不關。利益公私,一時之最。又敕令修理永寧寺。』
〔一四〕三輔黃圖二:『金鋪,扉上有金華,中作獸及龍蛇鋪首以銜環也。』按即古時之門飾,作獸形以銜金鐶。
〔一五〕魏書十九任城王澄傳云:『靈太后銳於繕興,在京師則起永寧、太上公等佛寺,功費不少。外州各造五級浮圖,又數為一切齋會,施物動至萬計。百姓疲於土木之功。金銀之價為之踊上。削奪百官事力,費損庫藏,兼曲費左右,日有數千。』胡后佞佛損民,所費如此,實兆後來爾朱之禍,與此可以互證。
〔一六〕即金鐶鋪首。
〔一七〕三國志魏志三明帝紀:青龍三年三月『大治洛陽宮,起昭陽、太極殿。』初學記二十四:『歷代殿名或沿或革,惟魏之太極,自晉以降,正殿皆名之。摯虞決疑要注云:其制有陛,右墄左平。平以文塼相亞次,墄者為階級也。九錫之禮,納陛以登,謂受此陛以登殿。』
〔一八〕後漢書六十四梁冀傳:『冀乃大起第舍,……窗牖皆有綺疏青瑣。』李賢注:『綺疏謂鏤為綺文。青瑣謂刻為瑣文而以青飾之也。』漢書九十八元后傳注:『孟康曰:以青畫戶邊鏤中,天子制也。』
〔一九〕文選三張衡東京賦:『聲教布濩,盈溢天區。』薛綜注:『布濩猶散被也。』
〔二0〕山名,義譯為妙高、妙光、安明、善積。佛經言南贍部洲等四大洲之中心,有須彌山,在大海之中,頂上為帝釋天所居。大智度論七:『須彌山有二天處、四天處、三十三天處。』
〔二一〕梵名,義譯為知足,謂於五欲界知止足故。普曜經:『其兜術(即兜率)天有大天宮,名曰高幢,廣長二千五百六十里,菩薩常坐為諸天人敷演經典。』
〔二二〕魏書一百十四釋老志:『太安初,有師子國胡沙門邪奢遺多、浮陀難提等五人奉佛像三到京都。……又沙勒湖(當是胡???)沙門赴京師致佛缽並畫像跡。』太安是魏文成帝年號,其時尚未遷洛,此所說京都或京師是指平城。但由此可以推知魏都在洛陽時,外國僧人攜來經像必夥。
〔二三〕文選三東京賦注引洛陽宮舍記:『洛陽有端門。』胡三省通鑑一百三十八注:『端門,宮之正南門。』
〔二四〕後漢書六十四梁冀傳:『圖以雲氣仙靈。』
〔二五〕謝朓直中書省詩:『風動萬年枝,日華承露掌,玲瓏結綺錢,深沈映朱網。』綺錢義與綺疏相近。又文選一班固西都賦:『金釭銜璧,是為列錢。』李善注:『言金釭銜璧,行列如錢也。』列錢與綺錢義不同,此文似以綺錢為是。
〔二六〕營造法式二烏頭門:『唐六典:六品以上仍通用烏頭大門。唐上官儀投壺經:第一箭入謂之初箭;再入謂之烏頭,取門雙表之義。義訓表揭閥閱也。』注:『揭音竭,今呼為櫺星門。』又二十小木作功限:『烏頭門一坐雙扇雙腰串造。』
〔二七〕此二語本左思吳都賦。李善注『古之表道,或松或槐。亘,引也。』
〔二八〕詩小雅大田:『有渰淒淒,興雨祁祁。』毛傳:『渰,雲興貌。』
〔二九〕古今注下:『合歡樹似梧桐,枝弱葉繁,互相交結。每一風來,輒自相解,了不相絆綴。樹之階庭,使人不忿。』按即夜合花。
〔三0〕常景,魏書八十二有傳。
〔三一〕魏世宗宣武帝(元恪)第二年號(五0四——五0八)。
〔三二〕魏書八世宗紀:正始元年十二月『己卯,詔群臣議定律令。』又一百十一刑罰志:『正始元年(五0四)冬,詔曰:議獄定律,有國攸慎。輕重損益,世或不同。先朝垂心憲典,刊革令軌;但時屬征役,未之詳究,施於時用,猶致疑舛。尚書門下可於中書外省論律令。諸有疑事,斟酌新舊,更加思理。增減上下,必令周備,隨有所立,別以申聞,庶於循變協時,永作通式。』
〔三三〕高綽字僧裕,渤海蓨人,魏書四十八有傳。本傳:『又詔參議律令。』
〔三四〕祖瑩字元珍,范陽遒人,魏書八十二有傳。本傳:『以參議律曆,賜爵容城縣子。』
〔三五〕李琰之字景珍,隴西狄道人,魏書八十二有傳。
〔三六〕彭城王勰字彥和,獻文帝(拓跋弘)第六子,魏書二十二有傳。本傳:『議定律令,勰與高陽王雍八座朝士有才學者每旦集,參論軌制應否之宜。而勰夙侍高祖,兼聰達博聞,凡所裁決,時彥歸仰。』
〔三七〕劉芳字伯文,彭城叢亭里人,魏書五十五有傳。本傳:『議定律令,芳斟酌古今,為大議之主。其中損益,多芳意也。』
〔三八〕魏書袁翻傳:『正始初,詔尚書門下於金墉中書外省考論律令。翻與門下錄事常景、孫紹、廷尉監張虎、律博土侯堅固、治書侍御史高綽、前軍將軍邢苗、奉車都尉程靈虯、羽林監王元龜、尚書郎祖瑩、宋世景、員外郎李琰之、太樂令公孫崇等並在議限,又詔太師彭城王勰、司州牧高陽王雍、中書監京兆王愉、前青州刺史劉芳、左衛將軍元麗、兼將作大匠李韶、國子祭酒鄭道昭、廷尉少卿王顯等入預其事。』
〔三九〕隋書三十三經籍志:『後魏律二十卷。』程樹德九朝律考後魏律考上從魏書、通典及唐律疏義考得篇目十五,今抄錄篇名如后:(按語及注從省)
『魏律篇目:刑名律、法例律、宮衛律、違制律、戶律、廄牧律、擅興律、賊律、盜律、鬥律、繫訊律、詐偽律、雜律、捕亡律、斷獄律。』程氏又云:『考晉律、後周律、梁律均有請賕、告劾、關市、水火篇目,似亦魏律所應有。南朝諸律不立婚姻篇目。後周戶律之外,別有婚姻律,北齊作婚戶,似後魏原有婚姻一篇,周仍其舊,齊則合為婚戶也。』
〔四0〕潘岳字安仁,西晉時著名才人,晉書五十五有傳。
〔四一〕景本傳:『景自少及老,恆居事任,清儉自守,不營產業,至於衣食,取濟而已。耽好經史,愛翫文詞。若遇新異之書,殷勤求訪,或復質買,不問價之貴賤,必以得為期。』
〔四二〕周延年注:『封暐伯魏書作偉伯、渤海人,字君良。』按魏書三十二有封偉伯傳,但偉伯在正光末為蕭寶夤所殺,死時年三十六,本傳亦未言官給事。常景死在武定八年,相距二十餘年,偉伯決不能為其作序。若謂早年所預寫,文集尚未編定,即倩人作序,此例亦罕見。封暐伯當另有其人,周說疑非。
〔四三〕魏書六十七崔光傳云:『(熙平)二年(五一七)八月,靈太后幸永寧寺,躬登九層浮圖。光表諫曰:……今經始既就,子來自勸,基搆已興,雕絢漸起,紫山華臺,即其宮也。伏願息聖躬之勞,廣風靡之化,因立制防,班之條限,以遏囂汙,永歸清寂。下竭肅穆之誠,上展瞻仰之敬。勿踐勿履,顯固億齡。融教闡悟,不其博歟!』
〔四四〕翻譯名義集一:『沙門,或云桑門,……此言功勞,言修道有多勞也。什師云:佛法及外道,凡出家者皆名沙門。肇云:出家之都名也。』魏書一百十四釋老志:『諸服其道者,則剃落鬚髮,釋累辭家,結師資,遵律度,相與和居治心修淨,行乞以自給,謂之沙門,或曰桑門,亦聲相近。總謂之僧,皆胡言也。』
〔四五〕菩提達摩是中國禪宗初祖。其生平,自傳燈錄流行後,傳說頗多失實。湯用彤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所記傳略(頁七八0),考訂頗核,今錄在后:(夾注係依照原文)『菩提達磨,磨亦作摩。者,南天竺人,續傳本傳。或云波斯人。伽藍記。神慧疏朗,聞皆曉悟。志存大乘,冥心虛寂,通微徹數,定學高之。續傳。其來中國,初達宋境南越,末又北度至魏。此語出續傳。據此可知達摩於劉宋時至中國。在洛見永寧寺之壯麗,自云:年百五十歲,歷涉諸國,靡不周遍。而此寺精麗,遍閻浮所無也。極佛境界,亦未有此。口唱南無,合掌連日。伽藍記。又嘗見洛陽修梵寺金剛,亦稱為得其真相。亦見伽藍記。達摩先遊嵩洛。見續傳慧可傳,后世傳其住少林寺。或曾至鄴。續傳題為北齊鄴下南天竺僧。又慧可亦鄴中僧。隨其所止,誨以禪教。續傳。常以四卷楞伽授學者,以天平年(五三四至五三七)前滅化洛濱。續傳。或云:遇毒卒。舊唐書神秀傳及寶林傳。』
〔四六〕梵名,亦譯閻浮提。翻譯名義集三世界篇:『大論云:閻浮,樹名,其林茂盛。此樹於林中最大。提名為洲。此洲上有此樹林。……以閻浮樹,故名為閻浮洲。此洲有五百小洲圍繞,通名閻浮提。』大唐西域記一:『南贍部洲,舊曰:閻浮提洲。』
〔四七〕翻譯名義集四眾善行法篇:『南無,或那謨,或南摩。此翻歸命。要律儀翻恭敬。善見論翻歸命覺,或翻信從。』
〔四八〕魏孝明帝(元詡)第四年號(五二五——五二七)。
〔四九〕魏孝莊帝(元子攸)第一年號(五二八)。
〔五0〕爾朱榮字天寶,北秀容人,魏書七十四有傳。
〔五一〕戰國策秦策一:蘇秦說秦惠王曰:『此所謂天府,天下之雄國也。』高誘注:『府,聚也。』
〔五二〕臨洮王(元釗)年號(五二八)。
〔五三〕通鑑一百五十二:梁武帝大通二年(五二七。魏孝明帝孝昌三年)二月『魏肅宗亦惡(鄭)儼、(徐)紇等,逼於太后,不能去。密詔(爾朱)榮舉兵內向,欲以脅太后。……儼、紇恐禍及己,陰與太后謀酖帝。癸丑,帝暴殂。』趙翼二十二史劄記十三云:『孝明帝之崩,本胡太后倖臣鄭儼、徐紇所為,魏收書及北史本紀皆不見其跡,但云:武泰元年二月癸丑,帝崩於顯陽殿。』按楊衒之是魏臣,故亦為魏諱,所記與魏收書相同,不如通鑑接近事實。
〔五四〕元天穆為高涼王孤六世孫,魏書十四有傳。
〔五五〕魏書七十四爾朱榮傳:『高祖羽健……從駕(謂魏太祖)平晉陽,定中山,論功拜散騎常侍。以居秀容川,詔割方三百里封之,長為世業。……曾祖鬱德、祖代勤繼為領民酋長。代勤,世祖敬哀皇后之舅。……高宗末,假寧南將軍,除肆州刺史。高祖賜爵梁郡公。……父新興,太和中繼為酋長。……除右將軍光祿大夫,……軋散騎常侍、平北將軍、秀容第一領民酋長。……肅宗世,以年老啟求傳爵於榮,朝廷許之。』自爾朱羽健至榮五世皆受魏官爵,故榮言如此。
〔五六〕帝王墓古稱山陵。水經渭水注:『秦名天子冢曰山,漢曰陵。』此是言肅宗之陵。
〔五七〕謂并州與肆州,皆為爾朱榮統治地區。
〔五八〕即謂習射士卒。漢書婁敬傳:『冒頓單于兵彊,控弦四十萬騎。』顏注:『控,引也,謂皆引弓也。』
〔五九〕伊霍謂伊尹與霍光。伊尹,商臣,放湯孫太甲于桐宮,三年,太甲改過,乃復位,見尚書太甲序。霍光,漢臣,廢昌邑王(劉髆),立武帝孫劉詢為帝,是為宣帝,見漢書霍光傳。
〔六0〕魏書十四元天穆傳:『六鎮之亂,尚書令李崇、廣陽王深北討。天穆奉使慰勞諸軍,路出秀容。爾朱榮見其法令齊整,有將領氣,深相結託,約為兄弟。』是結異姓兄弟在謀起兵之前,與衒之說不同。依情理推測,似以魏書說為合。
〔六一〕左傳昭公十三年:『初,(楚)共王……有寵子五人,無適立焉。乃大有事于群望,而祈曰:請神擇於五人者使主社稷!乃遍以璧見於群望曰:當璧而拜者,神所立也。……乃與巴姬密埋璧於大室之庭,使五人齊而長入拜。康王跨之。靈王肘加焉。子干、子皙皆遠之。平王弱,抱而入,再拜皆厭紐。』本文借言為繼承王位。
〔六二〕晉陽在今山西省太原市。
〔六三〕通鑑一百五十二胡三省注:『魏人立后皆鑄像以卜之。慕容氏謂冉閔以金鑄己像不成,胡人鑄像以卜君,其來尚矣。故爾朱榮效之。』
〔六四〕長樂王子攸即孝莊帝,為彭城王勰子,初封長樂王。
〔六五〕漢書七十二鮑宣傳:『蒼頭廬兒皆用致富,非天意也。』注:『孟康曰:黎民黔首,黎、黔,皆黑也。……漢名奴為蒼頭,非純黑,以別於良人也。……臣瓚曰:漢儀注官奴給書計從侍中已下為蒼頭青幘。』按即謂奴僕。
〔六六〕共剋期契即嚴切限定期約。後漢書七十一鍾離意傳:『意遂於道解徒桎梏,恣所欲過,與剋期,俱至無或違者。』
〔六七〕漢書一高帝紀:『三老董公遮說漢王曰:……項羽為無道,放殺其主,天下之賊也。夫仁不以勇,義不以力,三軍之眾,為之素服,以告之諸侯。為此東伐,四海之內,莫不仰德,此三王之舉也。漢王曰:善。……於是漢王為義帝發喪,袒而大哭,……兵皆縞素。』皓素與縞素同義(後漢書順帝紀注:『縞,皜也。繒之精白者曰縞。』)此言為肅宗發喪。
〔六八〕按元天穆墓誌云:『孝昌三年(五二七),牝雞失德,雄雉亂朝,肅宗暴崩,禍由酖毒。天柱(按謂爾朱榮)為永世恆捍,王實明德茂親,同舉義兵,剋定京邑。』又笱景墓誌云:『乃屬武泰在運,昏后亂政。魏道中微,社稷無主。丞相(謂爾朱榮)以世荷蕃屏,志存匡復,起兵晉陽,問罪伊闕。』此雖出於爾朱黨人諛詞,然大略與史相同。酖毒事亦可補魏書之闕。
〔六九〕在今山西省朔縣。漢書地理志縣在雁門郡。太平寰宇記五十一朔州:『在漢即雁門之馬邑縣。……晉亂,其地為猗盧所據,晉懷帝時,(劉)琨表以鮮卑猗盧為大單于,封代公,徙馬邑縣,即其地也。後魏都代地,即今郡,屬畿內。孝文帝遷洛之後,又於今州北三百八十里定襄故城置朔州,領盛樂、廣牧二縣。葛榮之亂,州又廢。』按其時馬邑縣已廢,此是用舊稱。
〔七0〕語本左傳隱公十一年,謂以弱敵強。
〔七一〕宿衛是直宿保衛禁闈者。後漢書耿秉傳:『秉常領禁兵,宿衛左右。』
〔七二〕晉書三十四杜預傳:『預又以孟津渡險有覆沒之患,請建河橋于富平津。……及橋成,帝從百寮臨會,舉觴屬預曰:非君此橋不立也。』又四武帝紀:泰始十年九月『立河橋于富平津。』其地當在今河南省孟縣南,自晉至五代,向為兵爭要地。
〔七三〕李神軌小名青肫,頓邱人,魏書六十六有傳。
〔七四〕鄭季明,滎陽開封人,魏書五十六有傳。
〔七五〕據魏書五十六鄭先護傳:『莊帝之居藩也,先護深自結託。及爾朱榮稱兵向洛,靈太后令先護與鄭季明等固守河梁。先護聞莊帝即位於河北,遂開門納榮。』又六十六李神軌傳:『爾朱榮之向洛也,復為大都督,率眾禦之。出至河橋,值北中不守,遂便退還。尋與百官候駕於河陰,仍遇害焉。』是開城投降者是鄭先護與鄭季明,李神軌未降,且隨同百官至河陰迎駕。此恐是楊衒之傳聞之誤。
〔七六〕芒山即是北邙山,在洛陽故城北。元和郡縣志五河南府偃師縣:『北邙山在縣北二里,西自洛陽縣界東入鞏縣界。舊說云:北邙山是隴山之尾,乃眾山總名,連嶺脩亘四百餘里。』
〔七七〕河陰故城在今河南省孟津縣東。
〔七八〕魏書七十四爾朱榮傳:『(四月)十二日,百官皆朝於行宮。十三日,榮惑武衛將軍費穆之說,乃引迎駕百官於行宮西北,云欲祭天。朝士既集,列騎圍遶,責天下喪亂、明帝崩卒之由,云皆緣此等貪虐,不相匡弼所致。因縱兵亂害,王公卿士皆歛手就戮,死者千三百餘人。』又四十四費穆傳:『爾朱榮向洛,靈太后徵穆令屯小平。及榮推奉莊帝,河梁不守,穆遂棄眾先降。穆素為榮所知,見之甚悅。穆潛說榮曰:公士馬不出萬人,今長驅向洛,前無橫陳者,正以推奉主上順民心故耳。既無戰勝之威,群情素不厭伏。今以京師之眾,百官之盛,一知公之虛實,必有輕侮之心。若不大行誅罰,更樹親黨,公還北之日,恐不得度太行而內難作矣。榮心然之,於是遂有河陰之事。』
〔七九〕太極即太極殿,注見前。魏書十孝莊紀:『車駕入宮,御太極殿。』
〔八0〕史記三殷本紀:『湯出,見野張網四面,祝曰:自天下四方,皆入吾網。湯曰:嘻,盡之矣!乃去其三面,祝曰:欲左左,欲右右,不用命,乃入吾網。』此借喻行仁政,下大赦令。孝莊紀:『詔曰:……朕躬應茲大命,德謝少康,道愧前緒。猥以眇身,君臨萬國,如涉淵海,罔知所濟。可大赦天下。』即指此事。
〔八一〕山偉字仲才,洛陽人,魏書八十一有傳。本傳:『爾朱榮之害朝士,偉時守直,故免禍。及莊帝入宮,仍除偉給事黃門侍郎。』
〔八二〕通鑑一百五十二胡三省注:『領左右,領左右千牛備身也。』按領左右即領軍左右,總領禁兵,元叉曾為此官,見下建中寺條。胡說疑非。
〔八三〕詩小雅巷伯:『勞人草草。』鄭箋:『草草者憂將妄得罪也。』
〔八四〕通鑑一百五十二胡三省注『身無官爵,謂之白民,猶言白丁也。郡鎮,郡守鎮將也。』
〔八五〕魏孝莊帝(元子攸)第二年號(五二八——五三O)。
〔八六〕元顥,北海王詳之子,魏書二十一有傳。
〔八七〕蕭衍即南朝梁武帝。魏書元顥傳:『武泰初,以顥為侍中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相州刺史以禦(葛)榮。顥至汲郡,屬爾朱榮入洛,推奉莊帝,詔授顥太傅,開府侍中刺史王並如故。顥以葛榮南侵,爾朱縱害,遂盤桓顧望,圖自安之策。……顥既懷異謀,……以事意不諧,遂與子冠受率左右奔於蕭衍。』
〔八八〕魏書十孝莊紀:永安二年(五二九)五月『甲戌,車駕北巡。乙亥,幸河內。丙子,元顥入洛。』
〔八九〕禮記禮運:『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此文改變用之,意義恰相反。
〔九0〕易繫辭:『天地設位,聖人成能。人謀鬼謀,百姓與能。』韓康伯注:『人謀,況議於眾以定失得也;鬼謀,況寄卜筮以吉凶也。不役思慮而失得自明;不勞探討而吉凶自著。類萬物之情,通幽深之故,故百姓與能,樂推而不厭也。』孔穎達疏:『天下百姓親與能人,樂推為主也。』本文禍福與失得、吉凶意義相同。與能義絕即謂百姓不親與賢能推以為主,正與繫辭傳原義相反。
〔九一〕據史記五帝本紀張守節正義云:『太史公依世本、大戴禮以黃帝、顓頊、帝嚳、唐堯、虞舜為五帝,譙周、應劭、宋均皆同。而孔安國尚書序、皇甫謐帝王世紀、孫氏注世本並以……少昊、顓頊、高辛、唐、虞為五帝。』五帝據傳說皆是以繼承或揖讓而得帝位,不藉武力。此與下句無取六軍義相應。
〔九二〕禮記儒行:『雖分國如錙銖,不臣不仕。』鄭注:『言君分國以祿之,視之輕如錙銖矣。八兩曰錙。』釋文:『銖,……說文云:權分十黍之重。』易繫辭:『聖人之大寶曰位。』此言輕視帝位。
〔九三〕六合指天地四方。莊子齊物論:『六合之外,聖人存而不論;六合之內,聖人論而不議。』
〔九四〕此是指爾朱榮殺胡太后及幼主事。魏書十三靈皇后胡氏傳:『太后對榮多所陳說,榮拂衣而起。太后及幼主並沈於河。』
〔九五〕此指高陽王雍等被殺在河陰事。詳見下。
〔九六〕魏書十孝莊紀:『車駕巡河,而至陶渚。(爾朱)榮以兵權在己,遂有異志。乃害靈太后及幼主,次害無上王劭、始平王子正,又害丞相高陽王雍、司空公元欽、儀同三司元恒芝、儀同三司東平王略、廣平王悌、常山王邵、北平王超、任城王彝、趙郡王敏、中山王叔仁、齊郡王溫,公卿已下二千餘人。』諸王皆是元氏宗族,故言『殆欲無遺。』
〔九七〕陳恒是齊卿,弒害齊簡公(壬)于舒州,事見左傳哀公十四年。後陳氏至田午時(依古本竹書紀年),遂篡奪齊國,立為諸侯。
〔九八〕六卿是晉國之韓、趙、魏、范、中行及智氏。史記三十九晉世家:頃公『十二年,晉之宗家祁傒孫、叔嚮子相惡於君。六卿欲弱公室,乃遂以法滅其族,而分其邑為十縣,各令其子為大夫。晉益弱,六卿皆大。』其後六卿自相併奪,祇存韓、趙、魏三家。晉世家又云:『靜公二年,魏武侯、韓哀侯、趙敬侯滅晉侯而三分其地。靜公遷為家人,晉絕不祀。』
〔九九〕孟子滕文公篇:『洪水橫流,氾濫於天下。』此是喻國內混亂不寧。
〔一00〕兄弟指無上王劭與始平王子正。劭是莊帝兄,子正是弟。遇害事見前注。
〔一0一〕此言一人孤立無助。書泰誓:『獨夫受洪惟作威。』孟子梁惠王篇:『聞誅一夫紂。』獨夫受即一夫紂。文選十五張衡思玄賦:『孑不群而介立。』
〔一0二〕詩周頌酌:『於爍王師,遵養時晦。時純熙矣,是用大介。』毛傳:『遵,率;養,取;晦,昧也。』孔疏:『率此師以取是闇昧之君。』此言爾朱榮待有時機,即欲篡奪。
〔一0三〕魏書二十一元顥傳:『顥見(蕭)衍泣涕自陳,言辭壯烈。衍奇之,遂以顥為魏主,假之兵將,令其北入。』
〔一0四〕建業,故城在今江蘇省南京市,是梁朝京城地。讀史方輿紀要二十江寧縣:『建康城在府治南,本秦秣陵縣地。……獻帝春秋:建安十七年,孫權自京口徙秣陵,……改曰建業。吳赤烏十年,繕脩宮室,改作太初宮居之。……晉平吳後為秣陵。太康三年復分秣陵之水北置建鄴縣,為丹陽郡治。建興初,改曰建康。』南朝稱其地為建康,本文是用吳時舊稱。元顥傳:『永安二年(五二九),於梁國城南,登壇燔燎,號孝基元年。』
〔一0五〕三川,郡名,秦置。漢改為河南郡,見漢書地理志。其地有河、洛、伊三川。洛陽在漢時屬河南郡。此言攻克河南境地迅速如電。
〔一0六〕桎梏為手足刑具。周禮秋官掌囚:『中罪桎梏。』鄭注:『在手曰梏,在足曰桎。』
〔一0七〕孟子公孫丑篇:『民之悅之,猶解倒懸也。』趙注:『倒懸喻困苦也。』
〔一0八〕按文選四左思蜀都賦:『巴姬彈弦,漢女擊節。』擊節即按拍,此蓋借用作愜心之意。
〔一0九〕爾朱榮是羯族人,故云。
〔一一0〕城皋即成皋。太平寰宇記五十二孟州氾水縣:『成皋故關在縣東南二里。南門名成皋,北門名王路。洛陽記云:洛陽在四關之內,左成皋關。』又名虎牢。水經河水注:『成皋縣之故城在伾上,縈帶伾阜,絕岸峻周,高四十許丈。城張翕險崎而不平。……魯襄公二年,晉成公與諸侯會于戚,遂城虎牢以逼鄭求平也。……秦以為關,漢乃縣之。』按元顥傳:『莊帝詔濟陰王暉業為都督,於考城拒之,為顥所擒。又剋行臺楊昱於滎陽,爾朱世隆自虎牢走退,莊帝北幸。』本文即指此事。
〔一一一〕按左傳桓公十年:『虞叔有玉,虞公求旃,……乃獻之。又求其寶劍,叔曰:是無厭也,無厭將及我。遂伐虞公,故虞公出奔共池。』虞公與虞叔為弟兄,此句疑即用此事,以比喻莊帝懷疑顥貪得無厭。若然,則棄字恐是索字之形訛。索與求義相同。
〔一一二〕文選二十九蘇武詩:『骨肉緣枝葉,結交亦相因。四海皆弟兄,誰為行路人;況我連枝樹,與子同一身。』此是比喻弟兄關係之密切。
〔一一三〕詩小雅常棣:『兄弟鬩於牆,外禦其侮。』毛傳:『鬩,很也。』鄭箋:『兄弟雖內鬩而外禦也。』
〔一一四〕前書:『脊令在原,兄弟急難。』毛傳:『急難,言兄弟之相救於急難。』前書又云:『凡今之人,莫如兄弟。』
〔一一五〕漢書霍光傳顏注:『一縱一橫為旁午,猶言縱橫也。』
〔一一六〕賊莽即謂王莽。王莽篡漢即位,假託禪讓,國號新,見漢書王莽傳。
〔一一七〕史紀七十陳軫傳云:『(卞)莊子欲刺虎,館豎子止之曰:兩虎方且食牛,食甘必爭;爭則必鬥。鬥則大者傷,小者死,從傷而刺之,一舉必有雙虎之名。卞莊子以為然,立須之。有頃,兩虎果鬥,大者傷,小者死。莊子從傷者而刺之,一舉果有雙虎之功。』
〔一一八〕左傳定公四年:『吳為封豕長蛇,以荐食上國。』杜注:『荐,數也。』
〔一一九〕詩小雅頍弁:『豈伊異人?兄弟靡他。』鄭箋:『豈有異人疏遠者乎?皆兄弟與王至親。』此亦表示兄弟至親,不比旁人。
〔一二0〕漢書賈誼傳臣瓚注:『以身從物曰徇。』徇與殉同。此言從爾朱榮之非計。
〔一二一〕史記七十張儀傳:『鄭袖日夜言懷王曰:……妾請子母俱遷江南,毋為秦所魚肉也。』魚肉意即殺害。
〔一二二〕易坤:『黃裳元吉。』孔疏:『元,大也。』
〔一二三〕魏書八十二祖瑩傳:『元顥入洛,以瑩為殿中尚書。莊帝還宮,坐為顥作詔罪狀爾朱榮,免官。』
〔一二四〕水經濁漳水注:漳水『又東逕長子縣故城南,周史辛甲所封邑也。春秋襄公十八年:晉人執衛行人石買于長子,即是縣也。秦置上黨郡治此。』魏書一百六地形志:并州上黨郡『前漢治長子城。』按故城在今山西省長子縣西。
〔一二五〕元延明,安豐王猛之子,魏書二十有傳。本傳:『莊帝時兼尚書令大司馬。及元顥入洛,延明受顥委寄,率眾收河橋。顥敗,遂將妻子奔蕭衍,死於江南。』元延明墓誌:『車駕北巡,事起倉卒,祕事難聞,遂乖奔赴。皇輿南反,誅賞方行,政出權強,深猜俊傑。公方借力善鄰,討茲君側。而江南卑濕,地非養賢,隨賈未歸,忽焉反葬,以梁中大通二年三月十日薨於建康,春秋四十七。』所記雖是飾詞,亦可參攷。
〔一二六〕通鑑一百五十三胡三省注:『五代志:河南熊耳縣有後魏崤縣,又有硤石山。唐志:陝州硤石縣本崤縣,有硤石塢。』按元和郡縣志六陝州:『硤石縣本漢陝縣地,屬弘農郡。自漢至宋不改。後魏孝文分陝縣東界置崤縣。明帝二年,分陝、崤二縣置崤郡。隋文罷郡,以崤縣屬陝州。大業二年,廢入陝縣。義甯元年,重置,理硤石塢。貞觀中,改名硤石縣。』敘述頗詳,可見唐志之硤石縣,元魏時不稱硤石,其地在今河南省陝縣東南,亦非爾朱兆渡河破元延明處,此是胡氏失考。清嘉慶一統志二百五河南府:『硤石,在孟津縣西二十里。晉永嘉末,魏浚與流人數百家東保河陰之硤石。後魏永安二年,爾朱榮與元顥相持於河上,榮使爾朱兆賀拔勝自馬渚西硤石夜渡,皆即此。』讀史方輿紀要四十八孟津縣下略同。按照地理言之,當是。
〔一二七〕太平寰宇記五十二孟州:『河陽郡……在周為畿內蘇忿生之邑,後為晉邑。……後屬魏,魏哀王改為河雍。至漢又為河陽縣,魏、晉同之,屬河內郡。後入後漢劉聰、後秦姚宏亦如之。』又河陽縣:『縣以在河之北為名,屬河內郡。今縣西北三十五里有古城,即漢理所。冀州圖云:河陽在河內郡南六十四里,有宮闕,魏、晉如之。』
〔一二八〕爾朱兆字萬仁,榮從子,魏書七十五有傳。
〔一二九〕梁書三十二陳慶之傳:『洛陽陷,慶之馬步數千人結陣東反。(爾朱)榮親自來追。值嵩山水洪溢,軍人死散,慶之乃落鬚髮為沙門,間行入豫州。』本書卷二平等寺條云:『七月,北海大敗,所將江淮子弟五千盡被俘虜,無一得還。』
〔一三0〕長社,魏書地形志在鄭州潁川郡。讀史方輿紀要四十七河南省許州:『長社廢縣,今州治。漢潁陰縣地,屬潁川郡。東魏武定七年,移潁州及潁川郡治潁陰,改曰鄭州;復置長社縣為州郡治。』元顥被殺地,孝莊紀作臨潁,墓誌作潁川臨潁縣。按長社與臨潁,魏時同屬潁川郡,地壤接近,故傳聞稍有不同。
〔一三一〕魏書十孝莊紀:永安二年七月『癸酉,臨潁縣卒江豐斬元顥,傳首京師。』據黃文相北史朔閏表是年七月朔為辛亥,照此推算,癸酉是二十三日。元顥墓誌:『永安三年七月廿一日薨于潁川臨潁縣,時年三十六。』墓誌所記廿一日是元顥被殺日期,孝莊紀之二十三日當是京師得訊日期,可無牴牾。但永安二年與三年相差一年,本書亦在二年,究屬孰誤?按永安三年四月平万俟醜奴與蕭寶夤,七月平王慶雲,九月殺爾朱榮與元天穆,此後擾亂直至莊帝被擒,則元顥事決非三年發生,明甚。若謂元顥以二年失敗,隔年被殺。惟元顥敗走,原欲重投梁朝。決無經年後尚留在臨潁被殺之理。且楊衒之與魏收皆為當時目擊其事之人,所記相同,不至均誤。所以墓誌之三年或係寫碑人偶誤,不須致疑於此。
〔一三二〕高貴鄉公即曹髦。三國志魏志高貴鄉公紀裴注引漢晉春秋:『帝見威權日去,不勝其忿,乃召侍中王沈、尚書王經、散騎常侍王業謂曰:司馬昭之心,路人所知也。吾不能坐受廢辱,今日當與卿自出討之。……帝遂帥僮僕數百鼓譟而出文王(即司馬昭)第。……中護軍賈充又逆帝戰于南闕下。……太子舍人成濟……即前刺帝,刃出於背。』
〔一三三〕漢獻帝即劉協。後漢書九獻帝紀:『皇帝遜位,魏王丕稱天子,奉帝為山陽公,邑一萬戶,位在諸侯王上。』
〔一三四〕魏書七十四爾朱榮傳:『帝伏兵於明光殿東廊,引榮及榮長子菩提、天穆等俱入。坐定,光祿少卿魯安、典御李侃晞等抽刀而至。榮窘迫,起投御坐,帝先橫刀膝下,遂手刃之。安等亂斫榮與天穆、菩提,同時俱死。』此事又可參攷本書四宣忠寺條。
〔一三五〕爾朱世隆字榮宗,為榮從弟,魏書七十五有傳。
〔一三六〕魏書八十三外戚列傳馮熙傳:『熙……信佛法,自出家財在諸州鎮建佛圖精舍,……所費亦不貲。而在諸州營塔寺,多在高山秀阜。……其北邙寺碑文中書侍郎賈元壽之詞。』馮熙爵昌黎王,此寺是其營建,因稱為馮王寺。
〔一三七〕通鑑一百五十四胡三省注:『爾朱度律時在世隆所,或者拂律歸即度律也。』
〔一三八〕朱瑞字元龍,代郡桑乾人,魏書八十有傳。
〔一三九〕漢書一高帝紀:『又與功臣剖符作誓,丹書鐵契,金匱石室,藏之宗廟。』鐵契即鐵券。凌揚藻蠡酌編:『其制如瓦,外刻履歷恩數之詳,以記其功;中鐫免罪減祿之數,以防其過。字嵌以金,各分左右;左頒功臣,右藏內府,有故則合之以取信。』
〔一四0〕廣雅釋詁:『款,誠也。』不款即無投誠意。
〔一四一〕擊刺是指劍術。史記一百二十七日者列傳:『齊張仲、曲成侯以善擊刺,學用劍,立名天下。』
〔一四二〕易繫辭:『精氣為物,游魂為變。』此是言變亂不止。
〔一四三〕魏書七十一李苗傳:『(爾朱)世隆擁榮部曲屯據河橋,還逼都邑。孝莊親幸大夏門,集群臣博議。百寮恇懼,計無所出。苗獨奮衣而起曰:……請以一旅之眾,為陛下徑斷河梁。……莊帝壯而許焉。苗乃募人於馬渚上流以舟師夜下。去橋數里,便放火船,河流既駛,倏忽而至。賊於南岸望見火下,相蹙爭橋,俄然橋絕,沒水死者甚眾。苗身率士卒百許人泊於小渚,以待南援。既而官軍不至,賊乃涉水與苗死鬥。眾寡不敵,左右死盡,苗浮河而歿。』又七十五爾朱世隆傳:『會李苗燒絕河梁,世隆乃北遁。』
〔一四四〕源子恭字靈順,西平樂都人,魏書四十一有傳。
〔一四五〕楊寬字蒙仁,華陰人,魏書五十八、周書二十二有傳。
〔一四六〕讀史方輿紀要四十三山西省澤州:『高都城,在州東三十里。……漢置高都縣,屬上黨郡,魏、晉因之。慕容永置建興郡於此。後魏真君九年省,和平五年後置郡。永安初改置建州,又置高都郡治焉。三年,魏主誅爾朱榮,爾朱世隆自洛城北走至建州,刺史陸希質拒守,世隆攻屠之。』魏書一百六地形志:『建州治高都城。』
〔一四七〕長廣王曄字華興,小字盆子,南安王楨孫,魏書十九有傳。本傳:『爾朱榮之死也,世隆等奔還并州,與爾朱兆會於建興。乃推曄為主,大赦所部,號年建明。』
〔一四八〕魏書七十五爾朱兆傳:『子恭下都督史仵龍開壘降兆,子恭退走。兆輕兵倍道從河梁西涉渡,掩襲京邑。』
〔一四九〕魏書十莊帝紀:『爾朱兆、爾朱度律自富平津上率騎涉渡,以襲京城,事出倉卒,禁衛不守。』又七十五爾朱兆傳:『先是河邊人夢神謂己曰:爾朱家欲渡河,用爾作灅波津令,為之縮水脈。月餘,夢者死。及兆至,有行人自言知水淺處。以草往,往表插而導道焉,忽失其所在,兆遂策馬涉渡。是日,暴風鼓怒,黃塵漲天,騎叩宮門,宿衛乃覺,彎弓欲射,袍撥弦矢不得發,一時散走。』按兆傳所說多怪誕不可信,但由此可見當時人皆以此事出於突然,又為莊帝戒備疏忽諱飾,遂假託神話以相傅會。此種心理正可與楊氏之評語作互證,故附錄在此。
〔一五0〕後漢書五十王霸傳:『(王)郎移檄購光武。……光武即南馳至下曲陽,傳聞王郎兵在後,從者皆恐及。至虖沱河,候吏還白:河水流澌,無船不可濟。官屬大懼。光武令霸往視之。霸恐驚眾欲且前阻水,還即詭曰:冰堅可度。官屬皆喜。光武笑曰:候吏果妄語也。遂前。比至河,河水亦合,乃令霸護度。』
〔一五一〕三國志蜀志先主傳裴注引世語:『備屯樊城,劉表禮焉,憚其為人,不甚信用。曾請備宴會,蒯越、蔡瑁欲因會取備。備覺之,偽如廁,潛遁出。所乘馬名的盧。騎的盧走墮襄陽城西檀溪水中,溺不能出。備急曰:的盧,今日危矣!可努力。的盧乃一踊三丈,遂得過。乘桴渡河,中流而追者至。』按世說新語德行篇注引伯樂相馬經云:『馬白頟入口至齒者,名曰榆鴈,一名的盧。奴乘客死,主乘棄市,凶馬也。』的為旳之俗字。
〔一五二〕左傳文公元年:『楚子將以商臣為太子,訪諸令尹子上。子上曰:君之齒未也。……且是人也,蠭目而豺聲,忍人也,不可立也。』蠭與蜂同。
〔一五三〕漢書二十五郊祀志:『祠黃帝用一梟破鏡。』孟康注:『梟,鳥名,食母;破鏡,獸名,食母。』破鏡即是獍。此以比喻很戾忘恩之人。
〔一五四〕水經河水注『河南有鉤陳壘,……河水于斯有盟津之目。論衡曰:武王伐紂,升舟,陽侯波起,疾風逆流。武王操黃鉞而麾之,風波畢除。中流,白魚入于舟,燔以告天,與八百諸侯咸同此盟,尚書所謂不謀同辭也。故曰孟津,亦曰盟津,尚書所謂東至于孟津者也。又曰富平津。』
〔一五五〕易謙:『天道虧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鬼神害盈而福謙。』
〔一五六〕文選五十六新漏刻銘注引司馬彪續漢書:『孔壺為漏,浮箭為刻。下漏數刻,以考中星昏明星焉。』周禮夏官挈壺氏鄭注:『壺,盛水器也。世主挈壺水以為漏。』詩齊風東方未明孔疏:『蓋天子備官,挈壺掌漏,雞人告時。』此句言備天子之禮。
〔一五七〕魏書七十五爾朱兆傳:『兆撲殺皇子,汙辱妃嬪。』
〔一五八〕左傳僖公二十五年:『晉侯請隧。』杜注:『闕地通路曰隧,王之葬禮也。』
〔一五九〕陶潛挽歌詩:『荒草何茫茫,白楊亦蕭蕭。』
〔一六0〕魏孝武帝(元脩)第一年號(五三二)。
〔一六一〕禮記檀弓:『天子之棺四重:水兕革棺被之,其厚三寸。杝棺一,梓棺二。』梓宮即是梓棺。梓宮見漢書六十八霍光傳。顏師古注:『以梓木為之,親身之棺也。為天子制,故亦稱梓宮。』
〔一六二〕古今注中:『薤露、蒿里並哀歌也,出田橫門人。橫自殺,門人傷之,為作悲歌。言人命薤上露,易晞滅也;亦謂人死魂魄歸于蒿里。……至孝武時,李延年乃分二章為二曲,薤露送王公貴人,蒿里送士大夫庶人。使挽柩者歌之,世呼為挽歌,亦謂之長短歌,言人壽命長短定分不可妄求也。』
〔一六三〕魏孝武帝(元脩)第二年號(五三二——五三四)。
〔一六四〕凌雲臺詳見本卷瑤光寺條及注。
〔一六五〕南陽王寶炬為京兆王愉子,即西魏孝文帝,魏書二十二有傳,北史五有西魏文皇帝紀。
〔一六六〕長孫稚字承業,魏書二十五有傳。
〔一六七〕比丘,梵名,意即出家人或脩道人。翻譯名義集一七眾弟子篇:『大論云:比丘名乞士,清淨活命故,復次比名破,丘名煩惱,能破煩惱故;復次比名怖,丘名能,能怖魔王及魔人民。……涅槃說四種比丘:一者畢竟道,二者示道,三者受道,四者汙道。』
〔一六八〕魏書一百十二靈徵志:『出帝永熙三年(五三四)二月永寧寺九層佛圖災,既而時人咸言:有人見佛圖飛入東海。永寧佛圖靈像所在。天意若曰:永寧見災,魏不寧矣。勃海,齊獻武王之本封也。神靈歸海,則齊室將興之驗也。』北齊書二神武紀:天平元年(按天平是東魏孝靜帝年號,元年即孝武帝永熙三年,惟二月佛圖災時,魏尚未分東西,孝靜帝亦未即位。北齊繼承東魏,故史追改前號。)『二月,永寧寺九層浮圖災。既而人有從東萊至,云及海上人咸見之於海中,俄而霧起乃滅。說者以為天意若曰,永寧見災,魏不寧矣。飛入東海,渤海應矣。』據此,明見此乃諂諛高歡之徒,因永寧火燒,虛搆神話以媚上,仿圖讖符命之例,固不足怪,而象郡之決為東萊,更無可疑。
〔一六九〕平陽王即魏孝武帝(元脩),原為平陽王。帝因與高歡不諧,往長安依宇文泰,魏遂分成東、西二國。孝武是西魏尊元脩之謚號,東魏人不稱,呼作出帝或用元脩即位前爵號,故魏收書作出帝平陽王。衒之是東魏臣,因亦同稱。
〔一七0〕斛斯椿字法壽,廣牧富昌人,魏書八十有傳。
〔一七一〕北史五孝武皇帝紀:永熙三年(五三四)五月『帝內圖高歡,乃以斛斯椿為領軍使與王思政等統之,以為心膂。軍謀朝政咸決於椿。……辛卯,下詔戒嚴,揚聲伐梁,實謀北討。……秋七月己丑,帝親總六軍十餘萬,次河橋。高歡引軍東度。景(即丙字,避唐諱)午,帝率南陽王寶炬、清河王亶、廣陽王湛、斛斯椿以五千騎宿於湹西楊王別舍,……眾知帝將出,其夜亡者過半,清河、廣陽二王亦逃歸。略陽公宇文泰遣都督駱超、李賢和各領數百騎赴,駱超先至。甲戌,賢和會帝於崤中。己酉,高歡入洛,遣婁昭及河南尹元子思領左右侍官追帝,請迴駕。……八月,宇文泰遣大都督趙貴、梁禦甲騎二千來赴,乃奉迎帝過河,謂禦曰:此水東流,而朕西上!若得重謁洛陽廟,是卿等功也。帝及左右皆流涕。宇文泰迎帝於東陽,帝勞之,將士皆呼萬歲。遂入長安。』
〔一七二〕遷鄴事見篇首序注。
建中寺,普泰〔一〕元年,尚書令樂平王爾朱世隆〔二〕所立也。本是閹官司空劉騰〔三〕宅。屋宇奢侈,梁棟踰制,一里之間,廊廡充溢,堂比宣光殿〔四〕,門匹乾明門〔五〕,博敞弘麗,諸王莫及也。在西陽門內御道北,所
吳琯本、漢魏本無所字。
謂延年里劉騰宅〔六〕。東有太僕寺〔七〕,寺東有乘黃署〔八〕,署東有武庫署〔九〕,即魏相國司馬文王〔一0〕府,庫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庫上有武字。
東至閶闔宮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無宮字。案元河南志三:『武庫署在乘黃署東,東至宮門。』則此當有宮字。
門是也。
西陽門內御道□〔南〕
綠君亭本、真意堂本空格作南。吳琯本、漢魏本不空格。按元河南志三:『永康里在西陽門御道南。』則南字是,今據補。
有永康里。里內復有領軍將軍元叉〔一一〕
照曠閣本、吳集證本、張合校本作乂,元河南志三亦作乂。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義,下同。說詳注。
宅。掘
元河南志三掘作穿。
故井得石銘,云是漢太尉荀彧〔一二〕宅。正光〔一三〕年中,元叉專權,太后幽隔永巷〔一四〕,騰為謀主〔一五〕。叉是江陽王繼〔一六〕之子,太后妹婿〔一七〕。熙平初,明帝幼沖,諸王權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權作勸。
上。太后拜叉為侍中領軍左右,令總禁兵,委以腹心〔一八〕,反得幽隔永巷六年〔一九〕。太后哭曰:『養虎自齧,長虺成蛇〔二0〕。』至孝昌二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無二字。吳集證云:『按綱目太后反政在元年,此作二,疑缺誤也。』按此當是記元叉被誅之年,連敘及太后反政事,說見注。
年,太后反政,遂誅叉等〔二一〕,沒騰田宅。元叉誅日,騰已物故,太后追思騰罪,發墓殘尸〔二二〕,使其神靈無所歸趣。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作聚。
以宅賜高陽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無高陽二字,非。
王雍〔二三〕。〔雍薨,太原王爾朱榮停憩其上,榮被誅〕。
各本皆無。說郛四有此十五字。按下文云:『爾朱世隆為榮追福,』與此義正相應。有之當是,今據以補。
建義(明)
吳集證云:『義當作明。』按建義是莊帝第一年號,時爾朱榮尚未死,決非。建明為東海王曄年號,考下文相合,吳說是也。今從之。
元年,尚書令樂平王〔二四〕爾朱世隆為榮追福,題以為寺,朱門黃閣,所謂僊居也。以前廳為佛殿,後堂為講室,
吳琯本、漢魏本室作堂。
金花寶蓋,遍滿其中。有一涼風堂,本騰避暑之處,淒涼常冷,經夏無蠅,有萬年千歲之樹也〔二五〕。
註釋
〔一〕魏節閔帝(元恭)年號(五三一)。
〔二〕爾朱世隆見上永寧寺條注。
〔三〕劉騰,平原人,魏書九十四閹官列傳有傳。本傳:『騰幼充宮役,手不解書,裁知署名而已。姦謀有餘,善射人意。靈太后臨朝,特蒙進寵,多所干託,內外碎密,栖栖不倦。』
〔四〕宣光殿,魏殿名。元河南志三:『劉騰廢靈太后於此殿。』
〔五〕乾明門,元河南志三:『宮東門。』
〔六〕魏書九十四劉騰傳:『騰之初筮宅也,奉車都尉周特為之筮,不吉,深諫止之。騰怒而不用。特告人曰:必困於三月四月之交。至是果死。廳事甫成,陳屍其下。』所說雖不全可信,但可知此宅完成日,劉騰即死。
〔七〕前書:『靈太后臨朝,以與于忠保護之勳,除崇勳太僕,加中侍中。』據此,太僕寺即是劉騰之辦公處所。
〔八〕乘黃即是飛黃,馬名。淮南子覽冥訓高誘注:『飛黃,乘黃也。出西方,狀如狐,背上有角,壽千歲。』通典二十五:『乘黃署,後漢太僕有未央廄令。魏改為乘黃廄。乘黃古之神馬,因以為名。晉以下因之。』
〔九〕漢時官有武庫丞,隸屬於執金吾,見漢書百官公卿表及漢官儀上。此沿襲漢名,是管藏兵器之官署。
〔一0〕司馬文王即司馬昭,晉書三有紀。
〔一一〕元叉魏書十六有傳。近出土元乂墓誌作元乂,羅振玉松翁近稿跋云:『傳稱叉字伯俊小字夜叉。傳中載咸陽王禧子樹在梁遺公卿百僚書有元叉本名夜叉,弟羅實名羅剎語,似其名當是夜叉之叉,故史作叉,不作乂。然以字伯俊考之,殆取俊乂之義,則誌作乂者是,史作叉者非也。』趙萬里漢魏南北朝墓誌集釋云:『魏書、北史及近出元玕墓誌俱作叉,乃小字夜叉之省,蓋其初名。此誌與洛陽伽藍記作乂,則後來改名也。』按宋本魏書作元叉,元大德本北史作元叉。考宋元俗字有叉與乂,皆為義之別寫,見劉復宋元以來俗字譜,疑其來源出於六朝別體。叉、乂、義三字相通,吳琯等本作義可證。叉字乃隨筆之誤。羅趙二氏說疑非。
〔一二〕荀彧字文若,三國時人,三國志魏志十及後漢書一百有傳。
〔一三〕魏肅宗孝明帝(元詡)第三年號(五二0——五二五)。
〔一四〕北史四魏肅宗孝明帝紀:正光元年『七月景(即丙字)子,侍中元叉、中常侍劉騰奉帝幸前殿,矯皇太后詔,歸政遜位。乃幽皇太后北宮,殺太傅清河王懌,總勒禁旅,決事殿中。』永巷,三輔黃圖六:『永,長也;宮中之長巷,幽閉宮女之有罪者。』
〔一五〕魏書九十四閹官列傳劉騰傳:『吏部嘗望騰意,奏其弟為郡帶戍,人資乖越,清河王懌抑而不與。騰以為恨,遂與領軍元叉害懌,廢太后於宣光殿。宮門晝夜長閉,內外斷絕,騰自執管鑰,肅宗永不得見,裁聽傳食而已。太后服膳俱廢,不免饑寒。……叉以騰為司空公,表裏擅權,共相樹置。叉為外禦,騰為內防,迭直禁闥,共裁刑賞。』
〔一六〕元繼字世仁,南平王霄子,為江陽王根後,襲封江陽王,叉是其長子,魏書十六有傳。
〔一七〕魏書十六元叉傳:『靈太后臨朝,以叉妹夫,除通直散騎侍郎。叉妻封新平郡君,後遷馮翊郡君,拜女侍中。叉以此意勢日盛。』元乂墓誌:『道武皇帝之玄孫,太師京兆王之世子,尚宣武胡太后妹。』
〔一八〕元叉傳:『尋遷侍中,餘官如故,加領軍將軍。既在門下,兼總禁兵,深為靈太后所信委。』
〔一九〕胡太后以正光元年(五二0)七月被幽禁,正光六年(五二五)四月復位攝政,計被幽時期為六年。
〔二0〕虺,小蛇。國語吳語:『為虺弗摧,為蛇將若何?』韋昭注:『虺小蛇大也。』
〔二一〕魏書九孝明帝紀:孝昌元年(五二五)四月(按是年六月始改元為孝昌,四月尚為正光六年,魏書追改前元,史例如此)『辛卯,皇太后復臨朝攝政,引群臣面陳得失,詔曰:……騰身既往,可追削爵位。叉之罪狀,誠合徽纆,但以宗枝舅戚,特加全貸,可除名為民。』又十六元叉傳:『未幾有人告叉及其弟爪謀反,……靈太后以妹婿之故,未忍便決。……群臣固執不已,肅宗又以為言,太后乃從之,於是叉及弟爪並賜死於家。』元乂墓誌:『孝昌二年三月廿日,詔遣宿衛禁兵二十人夜圍公第,……與第五弟給事中山賓(按魏書元爪傳爪字景邕,給事中。與誌不同,)同時遇害,春秋冊有一。』是太后反政時,元叉未即被殺。此文孝昌二年正與墓誌乂被殺時期相合,可得一證。
〔二二〕魏書九十四閹官列傳劉騰傳:『太后反政,追奪爵位,發其冢,散露骸骨,沒入財產。』
〔二三〕高陽王雍字思穆,獻文帝(拓跋弘)之子,魏書二十一有傳。
〔二四〕魏書七十五爾朱世隆傳:『推長廣王曄為主。曄以世隆為開府儀同三司尚書令、樂平郡王。』
〔二五〕洞冥記二:『元鼎元年,起招仙閣。……進〈山房〉嵻山細棗,——出〈山房〉嵻山,山臨碧海上,萬年一實,如今之軟棗,咋之有膏。』初學記二十八引玉策記:『千歲松樹四邊披起,上杪不長,望而視之,有如偃蓋。』又引廣志:『千歲老松子,色黃白,昧似粟,可食。』但細繹本文,蓋言有年久老樹,誇稱萬年千歲,以與上文『所謂僊居也』相應,似不必定指何樹。
長秋寺,劉騰所立也。騰初為長秋〔一〕
吳琯本作春,誤。
《令》
說郛四無令字。按魏書騰傳『為大長秋卿』。官氏志第三品有大長秋卿。長秋令卿未見他書,令字當從說郛衍。
卿,因以為名。在西陽門
漢魏本西作南。按各本皆作西,西陽門見於衒之序後所敘各門中。漢魏本誤。
內御道北一里,亦在延年里,即是晉中朝〔二〕時金市〔三〕處。
寺北有濛氾池〔四〕,夏則有水,冬則竭矣。中有三層浮圖一所,金盤靈剎〔五〕,曜諸城內。作六牙白象負釋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釋作什。
迦〔六〕在虛空
吳琯本、漢魏本無空字。
中〔七〕。莊嚴佛事〔八〕,悉用金玉。工作
吳琯本、漢魏本工作作『作工』。
之異,難可具陳。四月四日,此像常出〔九〕,辟邪師子〔一0〕導引其前。吞刀吐火〔一一〕,騰驤一面;綵幢上索〔一二〕,詭譎不常。奇伎異服,冠於都市。像停之處,觀者如堵,迭相踐躍,常有死人。
註釋
〔一〕漢書十九百官公卿表『大長秋』。顏師古注:『秋者收成之時;長者恆久之義,故以為皇后官名。』
〔二〕中朝是稱西晉都洛陽時,世說新語及晉書亦常用之。
〔三〕太平御覽一百九十一引洛陽記:『金市在大城西。』又云:『按金市在臨商觀西,兌為金,故曰金市。』水經穀水注引洛陽記:『陵雲臺西有金市,金市北對洛陽壘。』
〔四〕元河南志二魏城闕宮殿古蹟:『明帝於宮西鑿池以通御溝,義取日入濛氾為名。至晉張載作賦曰:幽瀆傍集,潛流獨注。澹淡滂沛,更來迭去,仰承河漢,吐納雲霧。』又魏書一百十四釋老志:『魏明帝曾欲壞宮西佛圖,外國沙門乃金盤盛水,置於殿前,以佛舍利投之於水,乃有五色光起。於是帝歎曰:自非靈異,安得爾乎?遂徙於道,為作周閣百間,佛圖故處鑿為濛氾池,種芙蓉於中。』
〔五〕金盤靈剎即前永寧寺下云:『剎上有金寶瓶,……寶瓶下有承露金盤。』此乃浮圖頂上之形製。
〔六〕魏書一百十四釋老志:『所謂佛者,本號釋迦文者,譯言能仁,謂德充道備堪濟萬物也。』此處釋迦即言佛像。
〔七〕法苑珠林十四千佛篇引因果經云:『爾時菩薩欲降母胎,即乘六牙白象發兜率宮,無量諸天作諸妓樂,燒眾名香,散天妙華,隨菩薩滿虛空中,放大光明,普照十方,以四月八日明星出時,降神母胎。』此佛像即據此經故事刻作。
〔八〕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菩薩莊嚴佛土不?』華嚴經探玄記三:『莊嚴有二義:一是具德義,二是交飾義。』按本文是用第二義。
〔九〕按法顯傳于闐國云:『法顯等欲觀行像,停三月日。其國中十四大僧伽藍,不數小者。從四月一日,城裏便灑掃道路,莊嚴巷陌。其城門上張大幃幕,事事嚴餝,王及夫人采女皆住其中。瞿曇帝僧是大乘學,王所敬重,最先行像。離城三四里,作四輪像車,高三丈餘,狀如行殿。七寶莊校,懸繒幡蓋。像立車中,二菩薩侍,作諸天侍從,皆金銀雕瑩,懸於虛空。像去門百步,王脫天冠,易著新衣,徒跣持華香,翼從出城迎像。頭面禮足,散花燒香。像入城時,門樓上夫人采女遙散眾華,紛紛而下。如是莊嚴供具,車車各異。一僧伽藍則一日行像,白月一日為始,至十四日行像乃訖。』是知四月行像,日期各異,故此寺以四月四日,昭儀寺以四月七日(見後),而七日諸像皆會於景明寺(見本書三景明寺下),當亦沾染西域風氣所致。
〔一0〕辟邪、師子,並獸名。漢書九十六西域傳:烏弋山離國王『有桃拔、師子、犀牛。』孟康注:『桃拔一名符拔,似鹿長尾,一角者或為天鹿,二角或為辟邪。師子似虎,正黃有髯耏,尾端茸毛大如斗。』師子即獅子。此是百戲化裝,非真獸。
〔一一〕此言幻伎。文選二張衡西京賦:『吞刀吐火,雲霧杳冥。』太平御覽七百三十七引崔鴻北涼錄:『元始十四年七月,西域貢吞刀吐火祕幻奇伎。』
〔一二〕文選二張衡西京賦:『跳丸劍之揮霍,走索上而相逢。』薛綜注:『索上長繩繫兩頭於梁,舉其中央,兩人各從壹頭上交相度,所謂舞絙者也。』抱朴子十二辦問篇:『使之跳丸弄劍,踰鋒投狹,履絙登幢,摘盤緣案,……凡人為之,而周、孔不能,以過於此者乎?』按本文綵字疑即今北方人呼踩蹻之踩,音同通用。綵幢上索與上文『吞刀吐火』句為對文,義即葛洪所說『履絙登幢』。魏書一百九樂志云:『(天興)六年(四0三)冬,詔太樂總章鼓吹,增修雜伎,造五兵、角觝、麒麟、鳳皇、仙人、長蛇、白象、白虎及諸畏獸、魚龍、辟邪、鹿馬、仙車、高絙、百尺、長趫、緣橦、跳丸、五案,以備百戲,大饗設之於殿庭,如漢、晉之舊也。』(高絙、百尺、長趫、緣橦當即綵幢上索。)是元魏百戲傳之已久。
瑤光寺,世宗宣武皇帝〔一〕所立,在閶闔城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無城字。吳集證云:『按此言城門,所以別宮前之閶闔門也。各本俱脫去城字,誤也。』
門御道北,東去千秋門〔二〕二里。
千秋門內道北有西游園,園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園字不重。
中有凌雲臺,即是魏文帝所築者〔三〕。臺上有八角井,高祖於井北造涼風觀,登之遠望,
吳琯本、漢魏本遠望作『望遠』。
目極洛川;臺下有碧海曲池;臺東有
吳琯本漢魏本無有字。
宣慈觀,去地十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十上有一字。
丈。觀東有靈芝釣臺〔四〕,累木為之,出於海中〔五〕,去地二十丈。風生戶牖,雲起梁棟,丹楹刻桷,圖寫列僊。刻石為鯨魚〔六〕,背負釣
吳琯本、漢魏本釣作鈞,誤。
臺,既如從地踊出,又似空中飛下。釣臺南有宣光殿〔七〕,北有嘉福殿〔八〕,西有九龍殿,殿前九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九作有。
龍吐水成一海〔九〕。凡四殿,皆有飛閣向靈芝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芝下有臺字。
往來。三伏〔一0〕之月,皇帝在靈芝臺以避暑。
有五層浮圖一所,去地五十丈〔一一〕。僊掌凌虛〔一二〕,鐸垂雲表,作工之妙,埒美永寧講殿。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殿作堂。
尼房五百餘間,綺疏〔一三〕連亘,戶牖相通,珍木香草,不可勝言。牛筋〔一四〕狗骨〔一五〕之木,雞頭〔一六〕鴨腳〔一七〕之草,亦悉備焉。椒房〔一八〕嬪御,學道之所,掖庭〔一九〕美人,並在其中〔二0〕。亦有名族處女,性愛道場,落髮辭親,來儀〔二一〕
各本儀作依。吳集證本作儀。說郛四亦作儀。
此寺,屏珍麗之飾,服修道之衣,投心入(八)
吳琯本,綠君亭本、真意堂本作八。吳集證云:『按大品經說八正,曰正見、正思維、正語、正業、正命、正精進、正念、正定,則此入字當作八。』按八正與下一乘句為對文,吳說是,今據正。
正,歸誠一乘〔二二〕。永安三年中,爾朱兆入洛陽〔二三〕,縱兵大掠,時有秀容胡騎〔二四〕數十
吳琯本、漢魏本十下有人字。
入瑤光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無瑤光二字。
寺婬穢。自此後頗獲譏訕。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訕作誚。
京師語曰:『洛陽男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男作女。
兒急作髻〔二五〕,瑤光寺尼奪作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作作女。
婿。』
瑤光寺北有承明門〔二六〕,有金墉城,即魏氏所築〔二七〕。〔晉永康中,惠帝幽于金墉城。東有洛陽小城,永嘉中所築。〕〔二八〕
此二十二字,各本皆有,吳集證本無,與此同。今據各本補。唐鉤沈本『晉永康中惠帝幽於金墉城』十一字補在『有金墉城』句下,『東有洛陽小城永嘉中所築』十一字補在文末『有如雲也』句下。
城東北角有魏文帝百尺樓〔二九〕,年雖
吳琯本、漢魏本、吳集證本雖作歲。
久遠,形製如初。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製作制,同。
高祖在城內作光極殿,因名金墉城門為光極門〔三0〕。又作重樓飛閣,遍城上下,從地望之,有如雲也〔三一〕。
註釋
〔一〕魏世宗宣武帝名恪,魏書八有紀。
〔二〕吳若準集證:『按水經注:千秋門,右宮門也。』元河南志三:千秋門『宮西門,西對閶闔門。』
〔三〕三國志魏志二文帝紀:黃初二年『是歲築陵雲臺。』元河南志二魏城闕宮殿古蹟:『陵雲臺,文帝黃初二年築,在宣陽門內,韋誕題名榜,經日髮白,為轆轤絞上。楊龍驤洛陽記曰:高二十丈(按藝文類聚六十二、太平御覽一百七十七引,皆作二十三丈),登之見孟津。世說曰:陵雲臺樓觀極精巧,先稱平眾材,輕重當宜,然後造構,乃無錙銖,遞相負揭。臺雖高峻,常隨風搖動,而終無崩壞。明帝登臺,懼其勢危,別以大材扶持之,樓即便頹壞。論者謂輕重力偏故也。』按陵雲臺至後魏時尚在,不聞有崩壞或重修事,世說之語恐不可信。又世說巧藝篇注引洛陽宮殿簿:『陵雲臺上壁方十三丈,高九尺;樓方四丈,高五丈;棟去地十三丈五尺七寸五分也。』元河南志二晉城闕宮殿古蹟引述征記:『臺有明光殿,西高八丈,累塼作道,通至臺上。登臺迥眺,究觀洛邑,暨南望少室,亦山岳之秀極也。』
〔四〕三國志二魏志文帝紀:黃初三年『是歲穿靈芝池。』太平御覽六十七引晉宮閣名:『靈芝池廣長百五十步,深二丈,上有連樓飛觀,四出閣道釣臺,中有鳴鶴舟、指南舟。』
〔五〕海中指碧海曲池。
〔六〕漢宮昆明池有石鯨魚。文選二張衡西京賦:『鯨魚失流而蹉跎。』李善注引三輔舊事:『清淵北有鯨魚,刻石為之,長三丈。』杜甫秋興詩:『昆明池水漢時功,武帝旌旗在眼中,織女機絲虛月夜,石鯨鱗甲動秋風。』亦即謂之。此當是模倣前代製造而精巧過之。
〔七〕宣光殿見前建中寺條注。
〔八〕嘉福殿是三國魏殿名。魏文帝(曹丕)、明帝(曹睿)皆死在此殿,見三國魏志本紀。
〔九〕三國志魏志二十五高堂隆傳:『青龍中,大治殿舍。……帝遂復崇華殿,時郡國有九龍見,故改曰九龍殿。』又明帝紀裴注引魏略:『(青龍三年)通引穀水過九龍前,為玉井綺欄,蟾蜍含受,神龍吐出。使博士馬均作司南車,水轉百戲。歲首建巨獸,魚龍曼延,弄馬倒騎,備如漢西京之制。』此是三國魏時引穀水穿九龍池之大概。水經穀水注:『渠水……又枝流入石,逗伏流注靈芝九龍池。魏太和中,皇都遷洛陽,經構宮極,脩理街渠,務窮幽(據趙校釋本)隱,發石視之,曾無毀壞。又石工細密,非今之所擬,亦奇為精至也。遂因用之。』據此,則後魏之靈芝與九龍池建築,皆是承襲曹魏時舊基而增飾之。
〔一0〕廣韻入聲一屋伏字:『歷忌釋(原作歷也釋名,此從顧廣圻校)曰:伏者何?金氣伏藏之日。金畏火,故三伏皆庚日。』
〔一一〕按本書所舉浮圖之高度,多作溢辭,不可拘執。說詳永寧寺條永寧浮圖高九十丈校語,以後不重論。
〔一二〕漢書二十五郊祀志:『又作柏梁銅柱承露仙掌之屬矣。』蘇林注:『僊人以手掌擎盤承甘露。』文選一班固西都賦:『抗仙掌以承露,擢雙立之金莖。』本文借喻浮圖剎上之金盤,形製見永寧寺條。
〔一三〕綺疏見前永寧寺條注。
〔一四〕陸璣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上:『杻,檍也。葉似杏而尖,白色,皮正赤,為木多曲少直,枝葉茂好。……人或謂之牛筋,或謂之檍,材可為弓弩榦也。』
〔一五〕前書:『枸樹,山木,其狀如櫨,一名枸骨。』按枸字與狗音同,可以相通,故本文作狗骨。又方以智通雅四十三云:『顧野王曰:枸榾木中箭,謂其有刺。今此樹到處有之,曰貓頭刺,冬不凋,大者可充黃楊製器。時珍言狗骨與冬青相亂。枸榾葉長,四方而有八稜,稜有刺,與冬青遠甚。』此又一說,是也。今公園種之,或謂之聖誕樹。至廣雅釋草之『草麻黃莖,狗骨也。』則為草類,與此不同。
〔一六〕方言三:『{艹役}芡,雞頭也。北燕謂之{艹役},青、徐、淮、泗之間謂之芡,南楚江、湘之間謂之雞頭。』
〔一七〕齊民要術三種葵註:『按今世葵有紫莖白莖二種種別,復有大小之殊,又有鴨腳葵也。』
〔一八〕文選一班固西都賦:『後宮則有掖庭椒房,后妃之室。』李善注引三輔黃圖:『長樂宮有椒房殿。』漢書車千秋傳顏注:『椒房,殿名,皇后所居也。以椒和泥塗壁,取其溫而芳也。』
〔一九〕掖庭亦是后妃居室。西都賦注引漢官儀:『婕妤以下皆居掖庭。』
〔二0〕按後魏皇后出家為尼居瑤光寺者有孝文廢皇后馮氏、宣武皇后高氏、與孝明皇后胡氏,皆見魏書皇后傳。則其他妃嬪及貴族婦女在此寺出家者,其數之多,可以推知,所以本文云然。
〔二一〕書益稷:『鳳凰來儀。』孔傳:『儀,有容儀。』
〔二二〕一乘見篇首序注。
〔二三〕此指爾朱兆自雷陂渡河,擒莊帝(元子攸)於式乾殿事,見前永寧寺條。
〔二四〕秀容,地名,指北秀容,為爾朱氏所居。魏書一百六地形志秀容郡屬肆州,有秀容城。地在今山西省朔縣西北。或言秀容即美容。
〔二五〕說文新附字:『髻,總髮也。』
〔二六〕承明門為魏高祖孝文帝(拓跋宏)所闢,見篇首原序。
〔二七〕水經穀水注:『穀水又東逕金墉城北,魏明帝于洛陽城西北角築之,謂之金墉城。』又:『皇居創徙,宮極未就,止蹕于此(按即金墉城),構宵榭于故臺,所謂臺以停停也。南曰乾光門,夾建兩觀,觀下列朱桁千塹以為御道。東曰含春門,北有趯門。城上西面列觀,五十步一睥睨。屋臺置一鐘以和漏鼓。西北連廡函蔭,墉比廣榭。炎夏之日,高祖(原作視,今從全、戴校改)常以避暑,為綠水池一所在金墉也。』
〔二八〕讀史方輿紀要四十八河南府洛陽縣:『金墉城,故洛陽城西北隅也;魏明帝築。……嘉平六年,司馬師廢其主芳,遷于金墉。延熙二年,魏主禪位於晉,出舍金墉城。晉楊后及愍懷太子至賈后之廢,皆遷金墉。永康二年,趙王倫篡位,遷惠帝自華林西門出居金墉城,改曰永昌宮。其後每有廢置,輒于金墉城內(下略)。』永康是晉惠帝(司馬衷)第三年號(三00——三0一)。水經穀水注:『穀水逕洛陽小城北,因阿舊城,憑結金墉,故向城也。永嘉之亂,結以為壘,號洛陽壘。故洛陽記曰:陵雲臺西有金市,金市北對洛陽壘者也。』永嘉見篇首原序注。
〔二九〕水經穀水注:『魏文帝(戴校本刪此三字)起層樓于東北隅。』趙一清校釋云:『寰宇記西京洛陽城下云:金墉城內,在故城西北角,魏明帝所築也。洛陽地圖云:金墉城內有百尺樓。一清按西北角之上當是敘洛陽故城,今本失之。又城為明帝築,則層樓不應云文帝起也。蓋亦明帝之衍文。』按本文亦作魏文帝。考太平御覽一百七十六引洛陽地記:『洛陽城內西北角有金墉城;東北角有樓高百尺,魏文帝造也。』皆與穀水注同,則文字不誤。且樓與城之建築本不相關(百尺樓似非城樓),不能謂樓必造在城之後,趙氏說似覺不妥。
〔三0〕據穀水注金墉城三門(見前注),無光極門。漢晉四朝洛陽宮城圖金墉城圖有光極門,在南面乾光門內,光極殿前。
〔三一〕魏書九十一藝術列傳蔣少游傳:『改作金墉門樓,皆所措意,號為妍美。』
景樂寺,太傅清河文獻王懌〔一〕所立也。懌是孝文皇帝之子,宣武皇帝之弟。閶闔南御道〔東〕,西
吳集證云:『按此處疑有脫誤,子注言望永寧寺正相當,則閶闔宮前之門也。子注言西有司徒府,則御道西當作御道東也(吳本以望永寧寺正相當寺西有司徒府等語為子注,故所說云然)。』按閶闔門前御道東有左衛府,府南有司徒府(見永寧寺下)。此寺西有司徒府,則寺當御道東,吳說是也。唐鉤沈本在西上補東字,西字屬下讀。今從之。
望永寧寺正相當。寺西有司徒府,東有大將軍高肇〔二〕宅,北連義井里。
〔義〕井
吳集證本與此同。各本井上有義字。按義井二字為里名,似不當省,今補。
里北門外有桑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桑作叢。元河南志三亦作叢。
樹數
綠君亭本、真意堂本數下有十字。
株,枝條繁茂,下有甘井一所,石槽鐵罐,供給行人,飲水庇陰,
吳琯本、漢魏本、吳集證本作蔭。
多有憩者。
有佛殿一所,像輦〔三〕在焉,雕刻巧妙,冠絕一時。堂廡周環,曲房連接,輕條拂戶,花蘂被庭。至於大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大作六,說郛四亦作六。吳集證云:『大,何本作六,誤。』又本書四王典御寺下『至於六齋,常擊鼓歌舞也』,吳集證本亦改六為大。按道宣釋迦方志教相篇云:『魏高祖孝文皇帝……六宮侍女皆持年三月六齋。』則六齋為魏時所習行,不能謂誤,吳說未允,不如各存其舊。六齋注見卷三大統寺條。
齋,常設女樂。歌聲繞梁,舞袖徐轉,絲管寥亮,諧妙入神。以是尼寺,丈夫不得入。得往觀者,以為至天堂。及文獻王薨〔四〕,寺禁稍寬,百姓出入,無復限礙。後汝南王悅〔五〕復脩之。悅是文獻之弟。召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召作詔。
諸音樂,逞伎寺內。奇禽怪獸,舞抃殿庭,
吳琯本、漢魏本庭作亭。
飛空幻惑,世所未睹〔六〕。異端奇術,總萃其中。剝驢投
吳琯本投作拔,漢魏本作扳。
井,植棗種瓜〔七〕,須臾之間皆得食。
吳琯本、漢魏本食上有賜字。綠君亭本、真意堂本食下有之字。
士女觀者,目亂睛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晴作精。
迷。自建義
吳琯本、漢魏本義字空格。
已後,京師頻有大兵,此戲遂隱也。
註釋
〔一〕元懌字宣仁,魏書二十二有傳。按本傳不載文獻謚號,元寶建墓誌云:『祖相國清河文獻王。』與此同,可補史闕。又按續高僧傳八法貞傳云:『清河王元懌、汝南王元悅並折腰頂禮,諮奉戒訓。』是元懌弟兄皆奉信佛教,故立景樂、沖覺、融覺(二寺並見本書四)諸寺。
〔二〕高肇,北海人,文昭皇后之兄,魏書八十三外戚列傳有傳。
〔三〕像輦當即似法顯傳于闐國行像之四輪像車,見上長秋寺條注。又本書二景興寺有金像輦,可以參攷。
〔四〕魏書清河王懌傳:『正光元年(五二0)七月,(元)叉與劉騰逼肅宗於顯陽殿,閉靈太后於後宮,囚懌於門下省,誣懌罪狀,遂害之,時年三十四。』
〔五〕元悅,魏書二十二有傳。本傳謂悅『為性不倫,俶儻難測。……懌為元叉所害,悅了無讎恨之意』。
〔六〕此指魚龍幻戲。漢書九十六西域傳贊謂漢武帝世『作巴俞、都盧、海中、碭極、漫衍、魚龍、角抵之戲。』顏師古注:『漫衍者,即張衡西京賦所云:巨獸百尋,是為曼延者也。魚龍者,為含利之獸,先戲於庭極,畢;乃入殿前,激水化成比目魚,跳躍漱水,作霧障日,畢;乃化成黃龍八丈,出水敖戲於庭,炫耀日光。西京賦云:海鱗變而成龍,即為此色也。』又見前長秋寺條注。
〔七〕此亦是言幻術。後漢書一百十六西南夷傳:『永寧元年,撣國王雍由調復遣使者詣闕朝賀,獻樂及幻人,能變化吐火,自支解易牛馬頭。』剝驢投井即是易牛馬頭之類。太平御覽七百三十七引孔偉七引:『弄幻之時,因時而作,殖瓜種菜,立起尋尺,投芳送臭,賣黃售白。』漢書六十一張騫傳:『大宛諸國發使隨漢使來觀漢廣大,以大鳥卵及整靬眩人獻於漢。』顏注:『眩讀與幻同。即今吞刀吐火、植瓜種樹、屠人截馬之類皆是也。本從西域來。』
昭儀尼寺,閹官等所立也。在東陽門內一里御道南。東陽門內
吳集證云:『內字下疑脫去御字。』按元河南志三亦無御字,與此同。
道北太《北》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無北字。元河南志三亦作太倉署。此北字當是涉上文北字而誤衍。
倉、導官二署〔一〕。東南
元河南志三云:『治粟里,導官署南。』無東字。
治粟里,倉司官屬住其內。
太后〔二〕臨朝,閽寺〔三〕專寵,宦者之家,積金滿堂。
說郛四作『金玉滿堂』。
是以蕭忻云:『高軒斗升
按斗升二字無義,疑有誤。
者,〔盡是〕
綠君亭本、真意堂本有『盡是』二字。按文例當有之,今據補。
閹官之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無之字,誤脫。
釐
各本釐作嫠。吳集證云:『釐當從各本作嫠。』說郛四亦作嫠。按釐與嫠同,見注。
婦〔四〕;胡馬鳴珂〔五〕者,莫不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吳集證本作非。說郛四亦作非。
黃
吳琯本、漢魏本作英,誤。
門之養息〔六〕也。』忻,陽平人也。愛尚文籍,少有名譽,見閽
吳琯本、漢魏本作閹。
寺寵盛,遂發此言,因即知名,為治書侍御史〔七〕。
寺有一佛二菩薩,塑工精絕,京師所無也。四月七日〔八〕,常出詣景明〔九〕,景明三像恒出迎之,伎樂之盛,與劉騰〔一0〕相比。堂前有酒樹麵木〔一一〕。
昭儀寺有池,京師學徒謂之翟泉也。衒之按杜預注春秋云:『翟泉在晉太倉西南〔一二〕。』按晉太倉在建春門內〔一三〕,今太倉在東陽門內,此地今在
今在二字疑倒。
太倉西南,明非翟泉也〔一四〕。後隱士趙逸〔一五〕云:『此地是晉侍中石崇〔一六〕家池,池南有綠珠樓〔一七〕。』於是學徒始寤,經過者想見綠珠之容也。
池西南有願會寺,中書舍人(侍郎)
按各本皆如此。太平御覽九百七十三、太平廣記四百七、元河南志三、說郛四皆作中書侍郎。按魏書翊本傳言歷中書侍郎,王翊墓誌亦謂『特除中書侍郎』,則舍人當是侍郎之誤,今據正。
王翊〔一八〕
吳集證本翊誤作翃。
捨宅所立也。佛堂前生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生作有。御覽、廣記皆作生,與此同。
桑樹一株,直上五尺,枝條橫遶,柯葉傍布,形如羽蓋〔一九〕。復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作覆。
高五尺,又然。凡為五重,每
御覽、廣記每下有一字。
重葉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葉下有生字。
椹各異,京師道俗謂之神桑。觀者成市,施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施上有布字。御覽亦有布字,廣記無。
者甚眾。帝聞而惡之,以為惑眾,命給事中
御覽、廣記皆無中字。
黃門侍郎元紀伐殺
綠君亭本無殺字。
之。其日雲霧晦冥,下斧之處,血流
御覽、廣記血流作『流血』。
至地,見者莫不悲泣。
寺南有宜壽里,內有苞信縣令叚(段)
綠君亭本、吳集證本作段,是。今正。
暉〔二0〕宅,地下常聞
御覽六百五十八引聞下有有字。
鍾
說郛四鍾下有磬字。各本鍾,作鐘。
聲。時見五色光明,照於堂宇。暉其(甚)
各本作甚,惟吳集證本作其,與此同。按御覽六百五十八、廣記九十九引亦作甚,今正。
異之,遂掘光所,得金像一軀,可高三尺。〔並〕有
御覽有作並。廣記有上有並字。按依文義當有並字。今補。
二菩薩,趺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趺下有坐字。
上銘云:
綠君亭本、吳集證本云作曰。御覽作曰,廣記作云。
『晉太
御覽、廣記作泰。
始〔二一〕二年五月十五日侍中中書監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監作令。御覽、廣記、元河南志皆作監,與此同。
荀勗〔二二〕造。』暉遂捨宅為光明寺。時人咸云:『此荀勗舊宅。』
御覽作『此地是荀勗宅』。廣記作『此是荀勗故宅』。
其後,盜者欲竊此像,像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像字不重,誤。廣記亦重。
與菩薩合聲喝賊,盜者驚怖,應即
廣記應即作『即時』。
殞倒。眾僧聞像叫聲,遂來捉得賊。
廣記此句作『遂擒之』。
註釋
〔一〕太倉與導官是主管糧食之官。漢書百官公卿表太倉屬治粟內史,導官屬少府。通典二十六:『太倉署於周官有廩人、下大夫、上士。秦官有太倉令丞,漢因之,屬大司農。後漢令主受郡國傳漕穀。其滎陽敖倉官,中興皆屬河南尹,歷代並有之。』導字當作{道禾}。說文禾部{道禾}字,據段玉裁注:『漢書百官表、後書殤帝和帝紀皆有{道禾}官,注皆云:{道禾}官主擇米。鄧后詔曰:減大官{道禾}官,自非共陵廟稻粱米,不得{道禾}擇。光武詔曰:郡國異味,有豫養{道禾}擇之勞。凡作導者訛字也。』通典二十六:『導官署,周有舂人,秦漢有令丞,屬少府。漢東京令丞主舂御米及作乾糒,屬大司農。歷代皆有之。』
〔二〕太后指靈太后胡氏。
〔三〕禮記內則:『深宮固門,閽寺守之。』鄭玄注:『閽掌守中門之禁也;寺掌內人之禁令也。』宮內都以閹官充之,故閹官亦稱做閽寺。
〔四〕左傳昭公十九年:『莒有婦人,莒子殺其夫,己為嫠婦。』杜注:『寡婦為嫠。』釋文:『嫠,本又作釐。』閹官蓄嬪御,故以釐婦譏誚之。魏書九十四閹官列傳劉騰傳:『又頗役嬪御,時有徵求婦女器物,公然受納。』劉騰家中公開蓄婦女,其他閹官倣行必多,從蕭忻此語,亦可證明。
〔五〕珂是飾馬之玉,貴族所用。鳴珂以喻馬行喧鬧聲。
〔六〕黃門即閹官,養息即養子。
〔七〕魏書官氏志有治書侍御史,為第六品。
〔八〕佛教徒以四月八日為釋迦誕辰,例有盛會。魏時佛會集中在景明寺,故於前一日各寺先出佛像,詳見卷三景明寺下。
〔九〕即景明寺,見本書卷三。
〔一0〕劉騰是指長秋寺,見前,因是騰立,故以為稱。
〔一一〕南史海南諸國傳:頓遜國『又有酒樹,似安石榴,采其花汁,停瓮中數日成酒』。南方草木狀中:『桄榔樹似栟櫚實,其皮可作綆,得水則柔韌,胡人以此聯木為舟。皮中有屑如麵,多者至數斛,食之與常麵無異,……出交真、交趾。』
〔一二〕見春秋僖公二十九年注。原注為:『翟泉,今洛陽城內太倉西南池水也。』
〔一三〕晉太倉見後。
〔一四〕按水經穀水注:『渠水又東逕杜元凱所謂翟泉北,今無水。坎方九丈六尺,深二丈餘,似是人功而不類于泉阪,是驗非之一證也。又皇甫謐帝王世紀云:王室定,遂徙居。成周小不受王都,故壞翟泉而廣之。泉源既塞,明無故處,是驗非之二證也。杜預言翟泉在太倉西南。既言西南,于洛陽不得為東北,是驗非之三證也。稽之地說,事幾明矣,不得為翟泉也。』亦是辨此池水,較楊氏說更詳。
〔一五〕趙逸見卷二建陽里東條。
〔一六〕石崇字季倫,晉書三十三有傳。
〔一七〕晉書石崇傳:『時趙王倫專權,崇甥歐陽建與倫有隙。崇有伎曰綠珠,美而豔,善吹笛,孫秀使人求之,……崇竟不許。秀怒,乃勸倫誅崇、建。……遂矯詔收崇及潘岳、歐陽建等。崇正宴於樓上,介士到門。崇謂綠珠曰:我今為爾得罪。綠珠泣曰:當效死於官前。因自投于樓下而死。』此言綠珠樓當是指綠珠自殉處。太平寰宇記三洛陽縣下:『石崇宅有綠珠樓,今謂之狄泉是也。』
〔一八〕王翊字士遊,王肅之姪,魏書六十三有傳。按王翊墓誌云:『字仕翔,』與本傳異。
〔一九〕文選三東京賦:『羽蓋威蕤。』薛綜注:『羽蓋,以翠羽覆車蓋也。』
〔二0〕周延年注:『暉字長祚,武威姑臧人,見魏書。』按段長祚為段承根之父,先仕西秦,後歸魏,因欲南奔,為魏世祖太武帝(拓跋燾)所殺,見魏書段承根傳。不聞其曾任苞信縣令。且其死時,離魏徙都洛陽時尚遠,亦不當在洛陽有住宅;又當時奉佛尚未盛行,太武帝且嚴禁廢止,更不可能有捨宅作寺事。因之,此段暉當另有其人,與段長祚不涉,周氏說誤。
〔二一〕太始為晉武帝(司馬炎)第一年號(二六五——二七四)。
〔二二〕荀勗字公曾,晉書三十九有傳。
胡統寺,太后從姑〔一〕所立也,入道為尼,遂
說郛四作自。
居此寺。在永寧南一里許。寶塔〔二〕五重,金剎〔三〕高聳。洞房〔四〕周匝,對戶交疏〔五〕,
吳琯本、漢魏本疏作窻。
朱柱素壁,甚為佳麗。其寺諸尼,帝城名德,善於開導〔六〕,工談義理,常入宮與太后說法。其資養緇流〔七〕,徒(從)
各本徒作從。吳集證云:『當從各本作從。』今正。
無比也。
註釋
〔一〕魏書十三宣武靈皇后胡氏傳:『太后性聰悟,多才藝。姑既為尼,幼相依託,略得佛經大義。』本文之從姑與魏書之姑疑是一人。
〔二〕魏書釋老志:『建宮宇謂為塔。塔亦胡言,猶宗廟也,故世稱塔廟。』
〔三〕金剎見首篇原序注。
〔四〕洞房即深房。楚辭招魂:『姱容脩態,絙洞房些。』文選十一魯靈光殿賦:『洞房叫窱而幽邃。』
〔五〕文選二十九古詩十九首:『交疏結綺牕,阿閣三重階。』李善注:『薛綜西京賦注曰:疏,刻穿之也。』按疏是窗飾。疏與疏同。
〔六〕荀子儒效篇:『教誨開導成王使諭於道。』佛教徒以善巧方便說法,使人領悟,亦稱開導。
〔七〕僧徒著緇衣,故稱緇流或緇徒。魏世宗(元恪)詔云:『緇素既殊,法律亦異。』(見釋老志)緇謂衣緇之僧徒;素謂衣素之平民。
修梵寺,在
吳琯本、漢魏本無在字。
清陽門內御道北。蒿(嵩)
各本蒿作嵩。吳集證本作蒿,與此同。按說郛四亦作嵩。今從之。
明寺復在修梵寺西,並雕
吳琯本、漢魏本雕作墁。
牆峻宇〔一〕,比屋連甍,亦是名寺也。
修梵寺有金剛〔二〕,鳩鴿
太平御覽六百五十八引鴿作鴒。
不入,鳥雀不棲。菩提達磨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照曠閣本磨作摩,音同相通。
云:『得
御覽得上有『元精』二字。
其真相也。』
寺北有永和里,漢太師董卓〔三〕之宅也。里南北皆有池,卓之所造,今猶有水,冬夏不竭。里中太傅錄尚書長孫稚、尚書右僕射郭
吳集證本作李云:『李當從各本作郭,魏書有郭祚無李祚也。』按如隱堂及各本皆作郭,可證吳氏所見非如隱原本。
祚〔四〕、吏部尚書邢鸞〔五〕、
吳集證云:『魏書、綱目並作巒。』唐鉤沈本從之改作巒。按各本及太平廣記三百二十七、元河南志三皆作鸞,當各存其舊。太平寰宇記三洛陽縣下作蠻,乃巒或鸞字之誤。
廷尉卿元洪超〔六〕、衛尉卿許伯桃〔七〕、梁(涼)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吳集證本梁作涼。廣記、河南志亦作涼。張合校云:『案魏書尉成興名聿,亦作涼州刺史。』今據各書改正。
州刺史尉成興〔八〕等六宅,皆高門華屋,齋館敞麗,楸槐蔭途,桐楊夾植,當世名為貴里。掘此地者,
廣記無者字。
輒得金玉寶玩之物。
吳集證本物作屬。
邢
廣記邢字上有時字。
鸞家常掘〔得〕
廣記及寰宇記、元河南志掘下皆有得字。按依文義有之為是。今補。
丹砂
寰宇記作『金沙』。
及錢數十萬,銘云:『董太師之物。』後〔夢〕
寰宇記及元河南志後下皆有夢字。按依文義當有,今據補。廣記亦無,與今本同。
卓夜中隨鸞索此物,鸞不與之,經年
廣記年下有而字。
鸞遂
廣記無遂字。
卒矣〔九〕。
廣記無矣字。寰宇記作『無病而卒』。
註釋
〔一〕書五子之歌:『峻宇雕墻。』孔傳:『峻,高大。雕,飾畫。』
〔二〕酉陽雜俎十一廣知篇云:『故洛陽修梵寺有金剛二,鳥雀不集。元魏時梵僧菩提達摩稱得其真相也。』當即據此。又云:『都下佛寺往往有神像,鳥雀不污者。鳳翔山人張盈善飛化甲子,言:或有佛寺金剛,鳥不集者非其靈驗也。蓋由取土處及塑像時,偶與晨旺相符也。』此解釋更為迷信不足聽,錄之以廣異聞。按金剛像鳥雀不污,當是因雕塑逼真,故飛鳥不敢近。今農民於田間紮稻草作人像以驚鳥,亦同此意,固不須故神其事。金剛,梵名跋闍羅波膩,寺門前之神像。翻譯名義集二:『跋闍羅波膩,梁云:金剛。應法師云:跋闍羅,此云金剛;波膩,此云手。謂手執金剛杵以立名。正法念云:昔有國王夫人生千子,欲試當來成佛之次第,故俱留孫探得第一籌,釋迦當第四籌,乃至樓至當千籌。第二夫人生二子,一願為梵王,請千兄轉法輪;次願為密跡金剛神,護千兄教法。世傳樓至化身,非也,乃法意王子。據經唯一人,今狀於伽藍之門而為二像。夫應變無方,多亦無咎,出索隱記。』
〔三〕董卓後漢書一百二有傳。案卓傳云:『是時洛中貴戚,室第相望,金帛財產,家家殷積。卓縱放兵士,突其廬舍,淫略婦女,剽虜資物,謂之搜牢。』後卓避山東義兵,燒洛陽宮廟,又發墓搜寶,逼漢帝遷都長安。倉卒之際,金銀寶物或不能盡帶,故埋於地下。太平寰宇記三洛陽縣下:『董卓宅,郡國志曰:在永和里。掘地取得金玉寶玩。』
〔四〕郭祚字季祐,太原人,魏書六十四有傳。
〔五〕魏書六十五有傳,作邢巒。本傳:『高祖因行藥至司空府,見巒宅,遣使謂巒曰:朝行藥至此,見卿宅乃住東望德館,情有依然。巒對曰:陛下移構中京,方建無窮之業,臣意在與魏昇降,寧容不務永年之宅。』據此,邢巒宅在魏徙都初即建置。
〔六〕元洪超,遼西公意烈之玄孫,魏書十五有傳。
〔七〕衛尉許伯桃亦見續高僧傳三十曇無最傳。
〔八〕尉聿字成興,魏書二十六有傳。
〔九〕邢巒傳:『延昌三年(五一四),暴疾卒,年五十一。』
景林寺,在開陽門內御道東。講殿疊起,房廡連屬,丹檻炫日,繡桷迎風,實為勝地。
寺西有園,多饒奇果。春鳥秋蟬,鳴聲相續。中有禪房一所〔一〕,內置祇洹精舍〔二〕,形製雖小,巧構難〔比〕。加□〔以〕
各本加上有比字(漢魏本作此,乃比之偽),句;空格作以字,與加字連屬下讀。吳集證本與此同。今從各本補。
禪閣虛靜,隱室凝邃,嘉樹夾〈片庸〉(牖),
吳琯本、漢魏本、吳集證本作牖。按字書無〈片庸〉字,當誤,今正。
芳杜匝階,雖云朝市,想同巖谷〔三〕。靜行之僧,繩坐〔四〕其內,飧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作餐。綠君亭本作飡。
風服道,結跏數息〔五〕。
有石銘一所,國子博士盧白頭〔六〕為其文。白頭一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無一字。
字景裕,
吳集證云:『按景裕一字白頭,見魏書本傳,此句疑有倒誤。』按魏書儒林列傳作『盧景裕字仲孺,小字白頭』。則白頭本有二字,兩書所記有異,不能強為之合。
范陽〔七〕人也。性愛恬靜,丘園放敖〔八〕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敖作傲。
學極六經,說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說作疏。綠君亭本注云:『一作疏。』
通百氏〔九〕。普泰初,起家為國子博士〔一0〕。雖在朱門,以注述為事,注周易行之於世也〔一一〕。
註釋
〔一〕禪房即是坐禪室。時北朝禪法頗風行(與後來禪宗不同)。水經淄水注云:『陽水東逕故七級寺禪房南,水北則長廡遍駕,迥閣承阿林之際,則繩坐疏班,錫缽間設,所謂脩脩釋子,眇眇禪棲者也。』與此可以互證。禪法之流傳,據續高僧傳二十六習禪篇論云:『自釋教道東,心學唯尠,逮於晉世,方聞睿公(即僧睿)。故其序云:慧理雖少,足以開神達命。禪法未傳。至於攝緣繫想,寄心無地。時翻大論,有涉禪門,因以情求廣其行務。童壽(即鳩摩羅什)宏其博施,乃為出禪法要解等經。自斯厥後,祖習逾繁。曇影道融,厲精於淮北;智嚴慧觀,勤心於江東。山栖結眾,則慧遠標宗;獨往孤征,則僧群顯異。雖復攝心之傳,時或漏言,而茂績芳儀,更開正級,不可怪也。』
〔二〕祇洹,梵名,亦譯作祇陀,即祇樹給孤獨園。翻譯名義集三帝王篇:祇陀『或云祇洹。……西域記云:逝多,唐言勝林。舊曰祇陀,訛也。諸經言祇樹者,西域記云:時給孤獨願建精舍,佛命舍利子隨瞻揆焉。唯太子逝多園地爽塏。尋詣太子,具以情告。太子戲言:金遍乃賣。善施聞之,心豁如也。即出金藏,隨言布地。有少未滿,太子請留曰:佛誠良田,宜植善種。即於空地,建立精舍。世尊即告阿難曰:自今已來,應謂此地為逝多樹給孤獨園。』本文是指禪房內脩法處所。
〔三〕脩禪法須要靜寂,宜於山棲穴處,如北朝鹿苑之石窟與嵩高之少林寺、嵩陽寺等,皆為當時有名之禪寺。此禪房在城內,故云想同巖谷,以示其地之幽靜。
〔四〕高僧傳十竺佛圖澄傳:『澄坐繩床,燒安息香,呪願數百言。』繩坐是坐繩床,亦即坐禪床。繩床之形製,據南海寄歸內法傳:『西方僧眾將食之時,必須人人淨洗手足,各各別踞小床。高可七寸,方纔一尺,藤繩織內,腳圓且輕,卑幼之流小拈隨事。雙足蹋地,前置盌盂。……東夏諸寺,床高二尺以上,此則無不合坐,坐有高床之過。……然靈巖四禪床,高一尺。古德所製,良有來由。』
〔五〕結跏即結跏趺坐。慧琳一切經音義八:『案金剛頂及毘盧遮那等經,坐法差別非一,今略有三(疑當作二)種。一曰吉祥,二曰降魔。凡坐皆以先以右趾押左股,後以左趾押右股,此即左押右,手亦左居上,名曰降魔坐。諸禪宗多傳此坐。若依明藏教瑜伽法門,即傳吉祥為上,降魔坐有時而用。其吉祥坐先以左趾押右股,後以右趾押左股,令二足掌仰於二股之上。手亦右押左仰,安跏趺之上,名為吉祥坐。……若依祕密瑜伽身語意業,舉動威儀,無非密印,坐法差別,並須師授。或曰半加,或名賢坐,或像輪王,或住調伏,與此法相應,即授此坐,皆佛密意有所示也。』數息就是數息觀,五停心觀之一種。數出入之息,使心想停靜。梵名阿那波那,阿那是入息,波那是出息,亦見慧琳音義二十六。
〔六〕魏書八十四儒林傳有傳。
〔七〕本傳作范陽涿人。按范陽郡在幽州,治涿,見魏書地形志。故城在今河北省涿縣。
〔八〕本傳:『少聰敏,專經為學。居拒馬河,將一老婢作食,妻子不自隨從。又避地大寧山,不營世事,居無所禁,惟在注解。……止於園舍,情均郊野,謙恭守道,貞素自得,由是世號居士。』
〔九〕漢書敘傳:『緯六經,綴道綱,總百氏,贊篇章。』按魏書本傳『景裕注周易、尚書、孝經、論語、禮記、老子,其毛詩、春秋左氏未訖。』
〔一0〕本傳:『前廢帝初,除國子博士,參議正聲,甚見親遇,待以不臣之禮。……普泰初,後除國子博士,進退其間,未曾有得失之色。』
〔一一〕本傳:『景裕雖不聚徒教,所注易大行世。』按盧景裕之易學傳授,據北史儒林傳云:『自魏末大儒徐遵明門下講鄭玄所注周易,遵明以傳盧景裕及清河崔瑾。景裕傳權會、郭茂。權會早入鄴都,郭茂恒在門下教授。其後能言易者,多出郭茂之門。』隋書經籍志云:『周易一帙十卷,盧氏注。』舊唐書經籍志、唐書藝文志同。稱盧氏,不題名,馬國翰玉函山房叢書輯本序以為即盧景裕。
建春門內御道南,
吳集證本此條雖提行,但仍低一格,與下文均作為景林寺之子注。
有勾盾〔一〕、
吳琯本、漢魏本、吳集證本勾作句,同。
典農〔二〕、籍田〔三〕三署。籍田南有司農寺。御道北有空地,擬作東宮〔四〕,晉中朝〔五〕時太倉處也。太倉南
太平寰宇記三、元河南志三皆作『西南』。
有翟泉,周迴三里,即春秋所謂王子虎、晉狐偃盟於翟泉也〔六〕。犁猶澄清,洞底明靜,
綠君亭本靜作淨。
鱗甲溍藏,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藏作泳。綠君亭本注云:『一作泳。』
辨其魚鱉。
吳琯本、漢魏本、鼇作鱉,同。
高祖於泉北置河南尹〔七〕,中朝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中上有晉字。
時
吳集證本無時字。
步廣里也〔八〕。
泉西有華林園〔九〕,高祖以泉在園東,因名
元河南志三名下有為字。
蒼龍海。華林園中有大海,即漢(魏)
各本皆作漢。按天淵池為三國魏所鑿,見注。漢東京無天淵池,此漢字不合,疑是魏字之誤。
天淵池〔一0〕,池中猶有文帝
吳集證云:『文字上疑脫去魏字。』按上漢字乃魏字之誤,故此逕云文帝,並無脫字,吳說未允。
九華臺〔一一〕。高祖於臺上造清涼殿〔一二〕。世宗在海內作蓬萊山〔一三〕,山上有僊人館。上
吳琯本、漢魏本上作山。
有釣臺殿,並作虹蜺閣,乘虛來往。至於三月禊日〔一四〕,季秋巳
吳琯本、漢魏本巳作良。綠君亭本、真意堂本作九。吳集證云:『按古人春秋脩禊,皆用上巳,各本誤也。』按秋禊用上巳,各書未見,吳說不知何據。
辰,皇帝駕龍舟鷁首〔一五〕,遊於其上。
吳琯本、漢魏本上作山。
海西有藏冰室,六月出冰以給百官。海西南有景山。
玉海一百六十歷代殿名後魏有景陽殿,似即此殿。若然,山字疑當作陽。
殿〔一六〕。山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無山字。按據下『山西有姮娥峰』句例,當有山字。
東有羲和嶺,嶺上有溫風室;山西有姮娥峰,峰上有露寒
吳琯本、漢魏本露寒作寒露。按羲和嶺與姮娥峰相對,溫風室與寒露館亦相對,此文似以作寒露為是。
館,並飛閣相通,凌山跨谷。山北有玄武池〔一七〕,山南有清暑殿〔一八〕。殿東有臨澗亭,殿西有臨危臺。
景陽
吳琯本、漢魏本、真意堂本陽下有觀字。
山南有百果園,果列作林,
太平御覽九百六十五引此句作『果別作一林』。
林各有
御覽有下有一字。
堂。有僊人棗〔一九〕,長五寸,把之兩頭俱出,核細如鍼。
御覽鍼作針,同。
霜降乃熟,食之甚美。俗傳云出崑崙山,一曰西王母棗〔二0〕。又有僊人桃,其色赤,表裏照徹,得霜即熟。
吳琯本、漢魏本、綠君亭本、真意堂本作『得嚴霜乃熟』。太平御覽九百六十七作『得霜乃熟』。
亦出崑崙山,一曰
御覽曰下有西字。
王母桃也〔二一〕。
柰林
唐鉤沈本柰改作果。
南有
曾慥類說六有作百,誤。
石碑一所,魏明帝
魏明帝之明字疑當作文,說見下『為其羽翼』注。
所立也,題云『苗
水經穀水注作茅,下同。類說作苗,與此同。
茨之碑。』高祖於碑北作苗茨堂〔二二〕。永安中年,莊帝習馬射〔二三〕於華林園,百官皆來讀碑,疑苗字誤。國子博士李同軌〔二四〕曰:『魏明英才,世稱三公(祖)〔二五〕,祖(公)
各本公祖皆作祖公,此蓋倒誤,今正。
幹、〔仲〕
各本皆有仲字,此脫去,今補。
宣〔二六〕,□〔為〕
吳集證本亦空格,各本皆作為,今補。
其羽翼〔二七〕,但未知本意如何,不得言誤也。』衒之時為奉朝請〔二八〕,因即釋曰:『以蒿覆之,
類說作『以蒿芝』,誤。
故言苗茨〔二九〕,何誤之有?』眾咸稱善,以為得其旨歸。
柰林
唐鉤沈本柰改作果。
西有都堂,有流觴池〔三0〕,堂東有扶桑海。凡此諸海,皆有石竇流於地下,西通穀水,東連陽渠〔三一〕,亦與翟泉相連。若旱魃為害〔三二〕,
吳集證本害作虐,云:『各本作害,誤。』
穀水注之不竭;離畢滂潤〔三三〕,陽穀
吳集證云:『穀當作渠。』
泄之不盈。至於鱗甲異品,羽毛殊類,濯波浮浪,如似自然也。
註釋
〔一〕漢書十九百官公卿表有鉤盾,顏師古注:『鉤盾主近苑囿。』通典二十六:鉤盾署『漢鉤盾令,宦者,典諸近園苑遊觀之事,屬少府。後漢亦有之。晉大鴻臚屬官有鉤盾令。』
〔二〕通典二十六:『典農中郎將、典農都尉、典農校尉,並曹公(即曹操)置。晉武帝太始二年(二六六),罷農為郡縣,後復有之。』
〔三〕漢書十九百官公卿表大司農屬官有籍田令丞。通典二十六:『籍田令,掌耕國廟社稷之田。於周為甸師。漢文帝初立籍田令。漢東京及魏並不置,晉武太始十年復置。』
〔四〕東宮即太子宮。詩衛風碩人:『東宮之妹。』毛傳:『東宮,齊太子也。』孔疏:『太子居東宮,因以東宮表太子。』按建春門路名東宮街(見水經穀水注),當是因此東宮地以名。
〔五〕中朝見本卷長秋寺注。
〔六〕春秋僖公二十九年:『夏六月,會王人、晉人、宋人、齊人、陳人、蔡人、秦人盟于翟泉。』左氏傳:『公會王子虎、晉狐偃、宋公孫固、齊國歸父、陳轅濤塗、秦小子憖盟于翟泉。』水經穀水注:『(天淵)池水又東流,入洛陽縣之南池,池即故翟泉也。南北百一十步,東西七十步。……今案周威烈王葬洛陽城內東北隅,景王塚在洛陽太倉中。翟泉在兩冢之間側,廣莫門道東,建春門路北,路即東宮街也,于洛陽為東北。』
〔七〕魏書一百十三官氏志河南尹第三品。元河南志三:『河南尹廨,翟泉之北。』
〔八〕水經穀水注引陸機洛陽記:『步廣里在洛陽城內宮東。』元河南志二:『步廣里在翟泉側,晉起居注曰:永嘉元年,里內地陷,有二鵝出,一蒼一白,蒼者沖天,白者在地。陳留孝廉董養曰:步廣里即周之翟泉,舊盟會之地也。(下略)』
〔九〕洛陽圖經:『華林園在城內東北隅,魏明帝起,名芳林園,齊王芳改為華林。』(文選二十應貞華林園集詩注引)魏書九十三恩倖列傳茹皓傳:『遷驃騎將軍,領華林諸作。皓性微工巧,多所興立。為山於天淵池西,採掘北邙及南山佳石。徙竹汝、潁,羅蒔其間,經構樓館,列於上下。樹草栽木,頗有野致,世宗心悅之。』
〔一0〕三國志二魏志文帝紀:黃初五年(二二四)『是歲穿天淵池。』
〔一一〕前書:黃初七年(二二六)『三月,築九華臺。』
〔一二〕玉海一百六十歷代殿名後魏有清涼殿。
〔一三〕水經穀水注:『穀水又東枝分南入華林園,歷疏圃南。圃中有古玉井,井悉以珉玉為之,以緇石為口,工作精密,猶不變古,燦焉如新。又逕瓊華宮南,歷景陽山北。山有都亭,堂上結方湖,湖中起御坐石也。御坐前建蓬萊山。曲池接筵,飛沼拂席,南面射侯,夾席武峙,背山堂上則石崎嶇,巖嶂峻險。雲臺風觀,纓巒帶阜。遊觀者升降阿閣,出入虹陛,望之狀鳧沒鸞舉矣。其中引水飛皋,傾瀾瀑布,或枉渚聲溜,潺潺不斷。竹柏蔭于層石,繡薄叢于泉側。微飇暫拂,則芳溢于六空,實為神居矣。其水東注天淵池,池中有魏文帝九華臺,殿基悉是洛中故碑累之,今造釣臺于其上。』敘述頗詳,與此可互證。
〔一四〕廣雅釋天:『禊,祭也。』晉書禮志:『漢儀季春上巳,官及百姓皆禊於東流水上,洗濯祓除,去宿垢。而自魏以後,但用三日,不以上巳也。晉中朝,公卿以下至于庶人皆禊洛水之側。趙王倫篡位,三日,會天泉(即淵字,避唐諱。下同)池,誅張林。懷帝亦會天泉池賦詩。陸機云:天泉池南石溝引御溝水,池西積石為禊堂,本水流杯飲酒。亦不言曲水。』後魏修禊亦在天淵池,與晉中朝相同。
〔一五〕淮南子本經訓:『龍舟鷁首,浮吹以娛。』高誘注:『龍舟,大舟也,刻為龍文。鷁,大鳥也,畫其像著船頸,故曰鷁首。』宋書十五禮志引月令:『暮春,天子始乘舟。』又引蔡邕章句:『陽氣和暖,鮪魚時至,將取以薦寑廟,故因是乘舟禊於名川也。』據此,駕舟以祓禊,猶承襲漢風。
〔一六〕三國志魏志二十五高堂隆傳:『景初元年(二三七),……帝愈增崇宮殿,彫飾樓閣。鑿太行之石英,采穀城之文石,起景陽山於芳林之園,建昭陽殿於太極之北。鑄作黃龍鳳皇奇偉之獸,飾金墉、陵雲臺、陵霄闕。百役繁興,作者萬數,公卿以下至于學生莫不展力。帝乃躬自握土以率之。』魏書六十四郭祚傳:『高祖曾幸華林園,因觀故景陽山。祚曰:山以仁靜,水以智流,願陛下脩之。高祖曰:魏明以奢失於前,朕何為襲之。』
〔一七〕玉海一百七十四歷代池名後魏有玄武池。
〔一八〕玉海一百六十歷代殿名後魏有清暑殿。
〔一九〕酉陽雜俎十八木篇:『晉時太倉南有翟泉;泉西有華林園;園有仙人棗,長五寸,核細如鍼。』
〔二0〕太平御覽九百六十五引晉宮闕名:『華林園棗六十二株,王母棗十四株。』
〔二一〕太平御覽九百六十七引晉宮闕名:『華林園桃七百三十株,白桃三株,侯桃三株。』據此,華林園之棗林及桃林,在晉時已有,此是舊林或新栽,則無從攷知。
〔二二〕水經穀水注:『(天淵)池南直魏文帝茅茨堂,前有茅茨碑,是黃初中所立也。』趙一清校釋:『洛陽伽藍記曰:華林南有石碑一所(下省)云云。陳氏耀文天中記曰:衒之魏人,親釋苗茨之義,道元謂黃初所立,誤矣。一清按天淵池,黃初五年所穿;九華臺,黃初七年所築。或茅茨堂亦丕所建,特其碑是叡所立,未可知也。』按魏書十九任城王澄傳云:『車駕還洛,引見王公侍臣於清徽堂。……次之凝閑堂,高祖曰:名目要有其義,此蓋取夫子閑居之義。不可縱奢以忘儉,自安以忘危。故此堂後作茅茨堂。』與本文同以此堂為後魏高祖所置,與水經注不同。楊衒之親見碑文,所說當可信。疑水經注之魏文帝應作孝文帝,即高祖,因下文黃初年號,為後人改孝作魏而誤。趙氏說『茅茨堂亦丕所建』,乃未細讀伽藍記文之疏忽。至於石碑則疑是黃初時立,伽藍記上文之魏明帝或是魏文帝之誤,說見下。
〔二三〕馬射即習騎射。通典七十七:『北齊三月三日,皇帝常服乘輿詣射所,升堂即坐。皇太子及群官坐定,登歌進酒行爵,皇帝入便殿更衣,以出驊騮,令進御馬,有司進弓矢。帝射訖,還御坐,射懸侯,又畢。群官皆射五埒。……又季秋大射,皇帝備大駕,常服御七寶輦,射七埒。』北齊制度大抵承襲後魏,馬射之儀想來當亦彷彿。
〔二四〕李同軌,高邑人,魏書八十四儒林列傳有傳。本傳:『遷國子博士。』
〔二五〕鍾嶸詩品下:『魏武帝、魏明帝詩,曹公古直,甚有悲涼之句。叡不如丕,亦稱三祖。』蓋謂曹操、曹丕、曹叡。
〔二六〕王粲字仲宣,劉楨字公幹,三國志魏志二十一並有傳。
〔二七〕吳集證云:『按明帝時,劉、王二人已歿,衒之不應謬誤至此。按水經注池南直魏文帝茅茨堂,前有茅茨碑,是黃初中立。此當是刊本誤以文帝為明帝也。陳耀文天中記據此以正善長之誤謬,失之矣。』趙一清水經穀水注校釋亦云:『李同軌以公幹、仲宣羽翼明帝,亦未是。劉、王皆丕客,至叡時二人骨朽久矣。』按李同軌魏書稱其『學綜諸經,多所治誦』,恐無如此疏失。吳氏據穀水注『茅茨碑黃初中立』語,以為本書刊本誤以文帝為明帝,說當是。
〔二八〕魏書一百十三官氏志奉朝請從第七品。通典二十九:『奉朝請無員,本不為官,漢東京罷省,三公外戚皇室諸侯多奉朝請。奉朝請者,奉朝會請召而已。』
〔二九〕吳集證云:『按魏書任城王澄傳:次之凝閑堂,高祖曰:此蓋取天子閑居之義,不可縱奢以忘儉,自安以忘危。故此堂後作茅茨堂。則苗字是茅字之誤也。按說文茨以茅葦蓋屋,衒之蓋據之以釋碑,蒿疑茅字之訛。蒿,菣也,即香蒿也,不可以覆屋也。』按苗茨若作茅茨,意義易曉,百官不致疑誤,無須解釋。攷說文苗字,段注云:『古或假苗為茅,如士相見禮古文艸茅作艸苗。洛陽伽藍記所云魏時苗茨之碑,實即茅茨,取堯舜茅茨不翦也。』其說是也。又攷集韻平聲三蕭眉鑣切下有苗字,又有茅字,注:『易拔茅連茹。鄭康成讀。』可見苗茅二字,古本相通。碑文用古文苗字,水經注與魏書改為今文茅字,固無差異,吳說有誤。蒿字可以作稿或藳之或字,見集韻上聲皓韻。說文禾部:『稿,稈也。』稈即乾草,可以覆屋。蒿字亦不誤,吳說並非。
〔三0〕宋書十五禮志:『魏明帝天淵池南設流柸石溝,燕群臣。』流觴池或即此地。(太平御覽一百七十七引述征記:『廣陽門北,魏明帝流柸池猶有處所。』天淵池不在廣陽門北,述征記所言,或另有其地。)
〔三一〕水經穀水注:『又自樂里道屈而東出陽渠。……漢司空漁陽王梁之為河南也,將引穀水以溉京都,渠成而水不流,故以坐免。後張純堰洛以通漕,洛中公私贍穰。是渠今引穀水,蓋純之創也。』
〔三二〕詩大雅雲漢:『旱魃為虐,如惔如焚。』毛傳:『魃,旱神也。』
〔三三〕詩小雅漸漸之石:『月離于畢,俾滂沱矣。』毛傳:『畢,噣也。月離陰星則雨。』鄭箋:『將有大雨,微氣先見於天。』滂潤與滂沱同義,雨多貌。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可能你会感兴趣
清·张宜明
明·刘基
清·李之芳
宋·陆九韶
清·褚瑛
宋·陈槱
(東漢)應劭,王利器 校注
苏庵主人
清·朱用纯
(民国)黄士衡
清·汪象旭
清·郭士遂
元·倪瓒
明·柯丹邱
宋·倪思
符秦·僧伽提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