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
李白

给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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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袜子赏析


  【李白诗歌鉴赏,唐诗鉴赏,中国古代诗歌鉴赏】     此题在古乐府中属杂曲歌辞。   起句“燕南壮士”,指高渐离;“吴门豪”指专诸。这里突出了他们最感人的精神力量:他们是壮士,他们有豪情。这两个词语的搭配,正好使专诸和高渐离的生命重新闪耀着奇异的光彩。这里“燕南”和“吴门”两个方位词也用得恰到好处。专诸刺杀吴王僚在吴王宫中,所以称“吴门”;而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土皆瞋目,怒发冲冠,则发生在易水送别之时,易水在燕之南界,因此称“燕南”。这两个看似不经意的词语,在广阔的背景上使壮志豪情笼罩四野,使他们的英声侠气无处不存,无处不在。第二句,为第一句作必要的补充与说明。“筑”为古代一种打击乐器,“筑中置铅”,指高渐离在筑中暗藏铅块伏击秦始皇;“鱼隐刀”,指专诸将匕首暗藏在鱼腹中刺杀吴王僚。他们两人的壮志豪情正是通过这两件惊天动地富于传奇色彩的大事而被历史所确认。这两句诗各以对称排比的结构相连接,重新唤起读者对这两位侠士的向往与崇敬。第三句,是全诗的主旨,是诗人要着重表达的一种信念,一个原则。诗人指出高渐离、专诸之所以置个人生死于不顾,以命相许是为了实践“士为知己者死”的人生信条。因此,这里的“恩”,不是“恩惠”,不是珍宝珠玉、车骑美女等物质的赐予,而是一种超越功利计较的“知遇之恩”,是一种对自我价值的理解和人格的尊重。这里的“许”,也不单是“报答”,更不是人身依附,而是一种自觉的自我价值的实现,是人格力量的自我完成。诗的最后化用太史公《报任安书》的话:“人固有一死,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来表明自己的生死观,指出生命应该象“泰山”那样重,而不能象“鸿毛”那样轻。   这首诗,可以看作是李白读《刺客列传》后所作的咏史诗;也可以看作是李白顿悟生命价值即兴抒发的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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