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所治兮释义


【女】1. 女性,与“男”相对。古代以未婚的为“女”,已婚的为“妇”。现通称“妇女”:~人。~士。~流(含轻蔑意)。少(shào )~。  2. 以女儿作为人的妻(旧读nǜ)。  3. 星名,二十八宿之一。亦称“婺女”、“须女”。 | ◎ 古同“汝”,你。 汉

【所】1. 处,地方:住~。哨~。场~。处~。  2.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派出~。  3. 量词,指房屋:一~四合院。  4.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部(所率领的部队)。~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有。各尽~能。~向无敌。有~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5.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敬。  6. 姓。

【治】1. 管理,处理:~理。~家。~丧。~标。~本。~国安邦。自~。统~(a.管理;b.分配)。  2. 整理:~河。~水。  3. 惩办:~罪。处(chǔ)~。  4. 医疗:~病。~疗。医~。  5. 消灭农作物的病虫害:~蝗。~蚜虫。  6. 从事研究:~学。~史。  7. 安定:~世。~安(社会的秩序)。天下大~。  8. 旧称地方政府所在地:府~。~所。  9. 姓。

【兮】◎ 文言助词,相当于现代的“啊”或“呀”:“路漫漫其修远~,吾将上下而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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