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之以勺药释义


【赠】1. 把东西无代价地送给别人:~与。~礼。~言。~序(送别的文章)。~别。~送。回~。  2. 古代皇帝为已死的官员及其亲属加封:追~。  3. 驱除:以~恶梦。

【之】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5.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7. 往,到:“吾欲~南海”。

【以】1. 用,拿,把,将:~一当十。~苦为乐。~身作则。~邻为壑。~讹传讹。~往鉴来。  2. 依然,顺,按照:~时启闭。物~类聚。  3. 因为:~人废言。勿~善小而不为。不~物喜,不~己悲。  4. 在,于(指时日):“子厚~元和十四年十一月八日卒,年四十七”。  5. 目的在于:~待时机。~儆效尤。  6. 文言连词,与“而”用法相同:梦寐~求。  7. 用在方位词前,表明时间、方位、方向或数量的界限:~前。~内。  8. 用在动词后,类似词的后缀:可~。得~。  9. 古同“已”,已经。  10. 太

【勺药】即芍药。古人离别常用以相赠。《诗·郑风·溱洧》:“维士与女,伊其相謔,赠之以勺药。”毛传:“勺药,香草。”陆德明释文:“芍药,香草也。《韩诗》云:‘离草也。’”1.五味调料的合剂。《汉书·司马相如传上》:“勺药之和具而后御之。”颜师古注:“勺药,香草名。其根主和五藏,又辟毒气,故合之於兰桂以助诸食,因呼五味之和为勺药耳。”《文选·枚乘<七发>》:“於是使伊尹煎熬,易牙调和,熊蹯之臑,勺药之酱……此亦天下之至美也。”李善注引韦昭《上林赋》注:“勺药和齐咸酸美味也。”唐韩愈李正封《晚秋郾城夜会联句》:“两厢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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