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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漢文卷八
烏程嚴可均校輯
成帝
帝諱驁。字太孫。元帝太子。竟寍元年六月即位。改元七。建始、河平、陽朔、鴻嘉、永始、元延、綏和。在位二十六年。謚曰孝成皇帝。廟號統宗。
徙陳湯制永始元年
廷尉增壽當是。湯前有討郅支單于功。其免湯為庶人。徙邊。
(漢書陳湯傳。)
徙解萬年制
故將作大匠萬年。佞邪不忠。妄為巧詐。多賦斂。煩繇役。興卒暴之作。卒徒蒙辜。死者連屬。毒流眾庶。海內怨望。雖蒙赦令。不宜居京師。
(漢書陳湯傳。)
成帝 一
大赦詔建始元年二月
迺者火災降於祖廟。有星孛於東方。始正而虧。咎孰大焉。書云。惟先假王正厥事。群公孜孜。帥先百寮。輔朕不逮。崇寬大。長和睦。凡事恕己。毋行苛刻。其大赦天下。使得自新。
(漢書成紀。)
赦罪減賦詔建始二年正月
迺者徙泰畤后土于南郊北郊。朕親飭躬。郊祀上帝。皇天報應。神光並見。三輔長無共張繇役之勞。赦奉郊縣長安長陵及中都官耐罪徒。減天下賦錢算四十。
(漢書成紀。)
遣使循行天下詔建始三年九月
迺者郡國被水災。流殺人民。多至千數。京師無故訛言大水至。吏民驚恐。奔走乘城。殆苛暴深刻之吏未息。元元冤失職者眾。遣諫大夫林等循行天下。
(漢書成紀。)
舉賢良方正詔建始三年十二月
蓋聞天生眾民。不能相治。為之立君。以統理之。君道得。則艸木昆蟲。咸得其所。人君不德。謫見天地。災異婁發。以告不治。朕涉道日寡。舉錯不中。乃戊申日蝕地震。朕甚懼焉。公卿其各思朕過失。明白陳之。女無面從。退有後言。丞相御史與將軍列侯中二千石及內郡國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之士。詣公車。朕將覽焉。
(漢書成紀。)
詔有司復東平削縣
蓋聞仁以親親。古之道也。前東平王有闕。有司請廢。朕不忍。又請削。朕不敢專。惟王之至親。未嘗忘於心。今聞王改行自新。尊修經術。親近仁人。非法之求。不以奸吏。朕甚嘉焉。傳不云乎。朝以[朝以之以字衍]過夕改。君子與之。其復前所削縣如故。
(漢書宣元六王傳。)
加秩王尊詔建始四年
制詔御史。東郡河水盛長。毀壞全隄。未決三尺。百姓惶恐奔走。太守身當水衝。履咫尺之難。不避危殆。以安眾心。吏民復還就作。水不為災。朕甚嘉之。秩尊中二千石。加賜黃金二十斤。
(漢書王尊傳。)
成帝 二
改元河平詔河平元年三月
河決東郡。流漂二州。校尉王延世。隄塞輒平。其改元為河平。賜天下吏民爵各有差。
(漢書成紀。)
東君河決。流漂二州。校尉延世。隄防三旬立塞。其以五年為河平元年。卒治河者。為著外繇六月。惟延世長於計策。功費約省。用力日寡。朕甚嘉之。其以延世為光祿大夫。秩中二千石。賜爵關內侯。黃金百斤。
(漢書溝洫志。)
日蝕求言大赦詔河平元年四月
朕獲保宗廟。戰戰栗栗。未能奉稱。傳曰。男教不修。陽事不得。則日為之蝕。天著厥異。辜在朕躬。公卿大夫。其勉悉心以輔不逮。百寮各脩其職。惇任仁人。退遠殘賊。陳朕過失。無有所諱。大赦天下。
(漢書成紀。)
免丞相王商詔河平四年
制詔御史。蓋丞相以德輔翼國家。典領百寮。協和萬國為職。任莫重焉。今樂昌侯商為丞相。出入五年。未聞忠言嘉謀。而有不忠。執左道之辜。陷於大辟。前商女弟內行不脩。奴賊殺人。疑商教使。為商重臣故。抑而不窮。今或言商。不以自悔。而反怨懟。朕甚傷之。惟商與先帝有外親。未忍致于理。其赦商罪。使者收丞相印綬。
(漢書王商傳。)
議減省律令詔河平中
甫刑云。五刑之屬三千。大辟之罰其屬二百。今大辟之刑千有餘條。律令煩多。百有餘萬言。奇請它比。日以益滋。自明習者不知所由。欲以曉諭眾庶。不亦難乎。於以羅元元之民。夭絕亡辜。豈不哀哉。其與中二千石二千石博士及明習律令者議。減死刑及可蠲除約省者。令較然易知。條奏。書不云乎。惟刑之恤哉。其審核之。務準古法。朕將盡心覽焉。
(漢書刑法志。)
成帝 三
閔楚王被疾詔河平中
蓋聞天地之性人為貴。人之行莫大于孝。楚王囂素行孝順仁慈。之國以來二十餘年。孅介之過未嘗聞。朕甚嘉之。今迺遭命。離于惡疾。夫子所痛。曰蔑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朕甚閔焉。夫行純茂而不顯異。則有國者將何勖哉。書不云乎。用德章厥善。今王朝正月。詔與子男一人俱。其以廣戚縣戶四千三百封其子勳為廣戚侯。
(漢書宣元六王傳。)
順時令詔陽朔二年春
昔在帝堯。立羲和之官。命以四時之事。令不失其序。故書云。黎民於蕃時雍。明以陰陽為本也。今公卿大夫。或不信陰陽。薄而小之。所奏請多違時政。傳以不知周行天下。而欲望陰陽和調。豈不謬哉。其務順四時月令。
(漢書成紀。)
舉博士詔陽朔二年九月
古之立太學。將以傳先王之業。流化於天下也。儒林之官。四海淵原。宜皆明於古今。溫故知新。通達國體。故謂之博士。否則學者無述焉。為下所輕。非所以尊道德也。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丞相御史其與中二千石二千石雜舉可充博士位者。使卓然可觀。
(漢書成紀)
勸農詔陽朔四年正月
夫洪範八政。以食為首。斯誠家給刑錯之本也。先帝劭農。薄其租稅。龐其強力。令與孝弟同科。閒者民彌惰怠。鄉本者少。趨末者眾。將何以矯之。方東作時。其令二千石勉勸農桑。出入阡陌。致勞來之。書不云乎。服田力嗇。乃亦有秋。其勖之哉。
(漢書成紀)
封王音為安陽侯詔陽朔四年
車騎將軍音。宿衛忠正。勤勞國家。前為御史大夫。以外親宜典兵馬。入為將軍。不獲宰相之封。朕甚慊焉。其封音為安陽侯。食邑與五侯等。俱三千戶。
(漢書元后傳。)
成帝 四
治冤獄詔鴻嘉元年二月
朕承天地。獲保宗廟。明有所蔽。德不能綏。刑罰不中。眾冤失職。趨闕告訴者不絕。是以陰陽錯謬。寒暑失序。日月不光。百姓蒙辜。朕甚閔焉。書不云乎。即我御事。罔克耆壽。咎在厥躬。方春生長時。臨遣諫大夫理等舉三輔三河弘農冤獄公卿大夫刺史[刺史上脫部字]明申敕守相。稱朕意焉。其賜天下民爵一級。女子百戶牛酒。加賜鰥寡孤獨高年帛。逋貸未入者勿收。
(漢書成紀。)
封丙吉孫詔鴻嘉元年六月
制詔丞相御史。蓋聞褒功德。繼絕統。所以重宗廟廣賢聖之路也。故博陽侯吉。以舊恩有功而封。今其祀絕。朕甚憐之。夫善善及子孫。古今之通誼也。其封吉孫中郎將關內侯昌為博陽侯奉吉後。
(漢書丙吉傳。)
封史丹為武陽侯詔鴻嘉元年
夫褒有德。賞元功。古今通義也。左將軍丹。往時導朕以忠正。秉義醇壹。舊德茂焉。其封丹為武陽侯。國東海郯之武彊。聚戶千一百。
(漢書史丹傳。)
選賢詔鴻嘉二年三月
古之選賢。傅納以言。明試以功。故官無廢事。下無逸民。教化流行。風雨和時。百穀用成。眾庶樂業。咸以康寍。朕承鴻業。十有餘年。數遭水旱疾疫之災。黎民婁困於饑寒。而望禮義之興。豈不難哉。朕既無以率道。帝王之道。日以陵夷。意迺招賢選士之路鬱滯而不通與將舉者未得其人也。其舉敦厚有行義能直言者。冀聞切言嘉謀。匡朕之不逮。
(漢書成紀。)
成帝 五
恤民詔鴻嘉四年正月
數敕有司。務行寬大而禁苛暴。訖今不改。一人有辜。舉宗拘繫。農民失業。怨恨者眾。傷害和氣。水旱為災。關東流 者眾。青幽冀部尤劇。朕甚痛焉。未聞在位有惻然者。孰當助朕憂之。遣使者循行郡國。被災害什四以上民貲不滿三萬。勿出租賦。逋貸未入皆勿收。流民欲入關輒籍內。所之郡國。謹遇以理。務有以全活之。思稱朕意。
(漢書成紀。)
罷昌陵詔永始元年七月
朕執德不固。謀不盡下。過聽將作大匠萬年言。昌陵三年可成。作治五年。中陵司馬殿門內尚未加功。天下虛耗。百姓罷勞。客士疏惡。終不可成。朕惟其難。怛然傷心。夫過而不改。是謂過矣。其罷昌陵及故陵。勿徙吏民。令天下毋有動搖之心。
(漢書成紀。)
龍見日蝕詔永始二年二月
迺者龍見于東萊。日有蝕之。天著變異。以顯朕郵。朕甚懼焉。公卿申敕百寮。深思天誡。有可省減便安百姓者。條奏。所振貸貧民勿收。
(漢書成紀。)
吏民助振贍者賜爵詔永始二年正月
關東比歲不登。吏民以義收食貧民。入穀物助縣守振贍者。已賜直。其百萬以上加賜爵右更。欲為吏。補三百石。其吏也遷二等。其三十萬以上賜爵五大夫。吏亦遷二等。民補郎。十萬以上家無出租賦三歲。萬錢以上一年。
(漢書成紀。)
封 于長等詔永始二年十二月
前將作大匠萬年。佞邪不忠。知昌陵卑下。不可為萬歲居。奏請營作。建置郭邑。妄為巧詐。積土增高。多賦斂。煩繇役。興卒暴之作。卒徒蒙辜。死者連屬。百姓罷極。天下匱竭。常侍閎。前為大司農中丞。數奏昌陵不可成。侍中衛尉長。數白宜早止。徙家反故處。朕以長言。下閎章。公卿議者皆合。長計首建至策。閎典主省大費。民以康寍。閎前賜爵關內侯。黃金百斤。其賜長爵關內侯。食邑千戶。閎五百戶。萬年佞邪不忠。毒流眾庶。海內怨望。至今不息。雖蒙赦令。不宜居京師。其徙萬年敦煌郡。
(漢書成紀。又見陳湯傳。又見佞幸 于長傳。)
成帝 六
遣使循行詔永始三年正月
天災仍重。朕甚懼焉。惟民之失職。臨遣太中大夫嘉等循行天下。存問耆老。民所疾苦。其與部刺史舉惇樸遜讓有行義者各一人。
(漢書成紀。)
詔有司永始四年六月
迺者地震京師。火災婁降。朕甚懼之。有司其悉心明對厥咎。朕將親覽焉。
(漢書成紀。)
禁奢侈詔永始四年六月
聖王明禮制以序尊卑。異車服以章有德。雖有其財。而無其尊。不得踰制。故民興行。上義而下利。方今世俗。奢僭罔極。靡有厭足。公卿列侯。親屬近臣。四方所則。未聞脩身遵禮。同心憂國者也。或迺奢侈逸豫。務廣第宅。治園池。多畜奴婢。被服綺穀。設鐘鼓。備女樂。車服嫁娶葬埋過制。吏民慕效。浸以成俗。而欲望百姓儉節。家給人足。豈不難哉。詩不云乎。赫赫師尹。民具爾贍。其申敕有司。以漸禁之。青綠民所常服。且勿止。列侯近臣。各自省改。司隸校尉察不變者。
(漢書成紀。)
孛星見求直言詔元延元年七月
迺者日蝕星隕。謫見于天。大異重仍。在位默然。罕有忠言。今孛星見于東井。朕甚懼焉。公卿大夫。博士議郎。其各悉心惟思變意。明以經對。無有所諱。與內郡國舉方正能直言極諫者各一人。北邊二十二郡舉勇猛知兵法者各一人。
(漢書成紀。)
成帝 七
還許旦及親屬詔元延四年
蓋聞仁不遺遠。誼不忘親。前平安剛侯夫人謁。坐大逆罪。家屬幸蒙赦令歸故郡。朕惟平恩戴侯先帝外祖。魂神廢棄。莫奉祭祀。念之未嘗忘於心。其還平恩侯旦及親屬在山陽郡者。
(漢書外戚孝成許后傳。)
還馮參詔元延四年
中山孝王短命早薨。願以舅宜鄉侯參為關內侯。歸家。朕甚愍之。其還參京師。以列侯奉朝請。
(漢書馮奉世附傳。又見宣元六王傳。)
立定陶王欣為皇太子詔綏和元年二月
朕承太祖鴻業。奉宗廟二十五年。德不能綏理宇內。百姓怨望者眾。不蒙天祐。至今未有繼嗣。天下無所係心。觀于往古近事之戒。禍亂之萌。皆繇斯焉。定陶王欣。於朕為子。慈仁孝順。可以承天序。繼祭祀。其立欣為皇太子。封中山王舅諫大夫馮參為宜鄉侯。益中山國三萬戶。以慰其意。賜諸侯王列侯金。天下當為父後者爵。三老孝弟力田帛各有差。
(漢書成紀。)
封孔吉詔綏和元年二月
蓋聞王者必存二王之後。所以通三統也。昔成湯受命。列為三代而祭祀廢絕。考求其後。莫正孔吉。其封吉為殷紹嘉侯。
(漢書成紀。)
報烏珠留若鞮單于詔綏和元年
藩擅稱詔。從單于求地。法當死。更大赦二。今徙藩為濟南太守。不令當匈奴。
(漢書匈奴傳。夏侯藩使匈奴求地。單于遣使上書。以藩求地狀聞。詔報單于。)
策許嘉
將軍家重身尊。不宜以吏職自絫。賜黃金二百斤。以特進侯就朝位。
(漢書外戚傳下。)
白虎殿策方正直言建始四年夏
天地之道何貴。王者之法何如。六經之義何上。人之行何先。取人之術何以。當世之治何務。各以經對。
(漢書杜欽傳。)
賜王音策書鴻嘉中
外家何甘樂禍敗。而欲自黥劓相戮辱於太后前。傷慈母之心。以危亂國。外家宗族彊。上一身寢弱日久。今將一施之。君其召諸侯。令待府舍。
(漢書元后傳。)
成帝 八
冊免薛宣永始二年六月
君為丞相。出入六年。忠孝之行。率先百僚。朕無聞焉。朕既不明。變異數見。歲比不登。倉稟空虛。百姓饑饉。流離道路。疾疫死者以萬數。人至相食。盜賊並興。群職曠廢。是朕之不德而股肱不良也。迺者廣漢群盜橫恣。殘賊吏民。朕惻然傷之。數以問君。君對輒不如其實。西州鬲絕。幾不為郡。三輔賦斂無度。酷吏並緣為姦。侵擾百姓。詔君案驗。復無欲得事實之意。九卿以下。咸承風指。同時陷于謾欺之辜。咎繇君焉。有司法君領職解嫚。開謾欺之路。傷薄風化。無以帥示四方。不忍致君于理。其上丞相高陽侯印綬。罷歸。
(漢書薛宣傳。)
賜史丹策永始中
左將軍寢病不衰。願歸治疾。朕愍以官職之事。久留將軍。使躬不瘳。使光祿勳賜將軍黃金五十斤。安車駟馬。其上將軍印綬。宜專精神。務近醫藥。以輔不衰。
(漢書史丹傳。)
賜翟方進冊綏和二年二月
皇帝問丞相。君有孔子之慮。孟賁之勇。朕嘉與君同心一意。庶幾有成。惟君登位。於今十年。災害並臻。民被饑饉。加以疾疫溺死。關門牡開。失國守備。盜賊黨輩。吏民殘賊。毆殺良民。斷獄歲歲多前。上書言事。交錯道路。懷姦朋黨。相為隱蔽。皆亡忠慮。群下兇兇。更相嫉妒。其咎安在。觀君之治。無欲輔朕富民便安元元之念。閒者郡國穀雖頗孰。百姓不足者尚眾。前去城郭。未能盡還。夙夜未嘗忘焉。朕惟往時之用。與今一也。百寮用度各有數。君不量多少。一聽群下言。用度不足。奏請一切增賦。稅城郭堧及園田過更。算馬牛羊。增益鹽鐵變更無常。朕既不明。隨奏許可。後議者以為不便。制詔下君。君云賣酒醪。後請止。未盡月。復奏議令賣酒醪。朕誠怪君何持容容之計。無忠固意。將何以輔朕帥導群下。而欲久蒙顯尊之位。豈不難哉。傳曰。高而不危。所以長守貴也。欲退君位。尚未忍。君其孰念詳計。塞絕姦原。憂國如家。務便百姓。以輔朕。朕既已改。君其自思。強食慎職。使尚書令賜君上尊酒十石。養牛一。君審處焉。
(漢書翟方進傳。熒惑守心。大臣宜當之。上遂賜冊。方進即日自殺。)
成帝 九
賜趙婕妤書
問飛燕趙婕妤。夫人有誠。必應以實。憤懣充中。必形於色。詩云。鼓鐘于宮。聲聞于天[天當作外]。猶此言之。真偽之效。難以欺矣。夫君子貴素。文足通殷勤而已。亦何必華辭哉。自以親婕妤異于他人。故不能無言。亦不以深相過望。前數以顏色不平應對舒遲為譴。卒不能自改。婕妤方見親幸之時。老母在堂。兩弟皆簪金貂。並侍於側。同列比舍。豈不謂婕妤妹弟尊幸哉。今遇[遇當作過]蒙譴。獨謂老親兩弟何。
(御覽一百四十四引婦人集。)
荅趙皇后
因閱來奏。喜慶交集。夫妻之私。義均一體。社稷之重。嗣續其先。妊體方初。保綏宜厚。藥有性者勿舉。食無毒者可親。有懇求上。無煩牋奏。口授宮使可矣。
(秦醇趙飛燕別傳。)
報匡衡初即位
君以道德脩明。位在三公。先帝委政。遂及朕躬。君遵修法度。勤勞公家。朕嘉與君同心合意。庶幾有成。今司隸校尉尊妄詆欺。加非於君。朕甚憫焉。方下有司問狀。君何疑而上書歸侯乞骸骨。是章朕之未燭也。傳不云乎。禮義不愆。何恤人之言。君其察焉。專精神。近醫藥強食自愛。
(漢書成帝紀。又見匡衡傳。)
成帝 十
報王鳳初即位
朕承先帝聖緒。涉道未深。不明事情。是以陰陽錯繆。日月無光。赤黃之氣。充塞天下。咎在朕躬。今大將軍迺引過自予。欲上尚書事。歸大將軍印綬。罷大司馬官。是明朕之不德也。朕委將軍以事。誠欲庶幾有成。顯先祖之功德。將軍其專心固意。輔朕之不逮。毋有所疑。
(漢書元后傳。)
報張禹
朕以幼年執政。萬機懼失其中。君以道德為師。故委國政。君何疑而數乞骸骨。忽忘雅素。欲避流言。朕無聞焉。君其固心致思。總秉諸事。推以孳孳。無違朕意。加賜黃金百斤養牛上尊酒。大官致餐。侍醫視疾。使者臨問。
(漢書張禹傳。)
成帝 十、十一
報許皇后
皇帝問皇后。所言事聞之。夫日者。眾陽之宗。天光之貴。王者之象。人君之位也。夫以陰而侵陽。虧其正體。是非下陵上妻乘夫賤踰貴之變與。春秋二百四十二年。變異為眾。莫若日蝕大。自漢興。日蝕亦為呂霍之屬見。以今揆之。豈有此等之效與。諸侯拘迫漢制。牧相執持之也。又安獲齊趙七國之難。將相大臣。褢誠秉忠。惟義是從。又惡有上官博陸宣成之謀。若夫徒步豪傑。非有陳勝項梁之群也。匈奴夷狄。非有冒頓郅支之倫也。方外內鄉。百蠻賓服。殊俗慕義。八州懷德。雖使其懷挾邪意。猶不足憂。又況其無乎。求於夷狄無有。求於臣下無有。微後宮也。當何以塞之。日者建始元年正月。白氣出於營室。營室者。天子之後宮也。正月於尚書為皇極。皇極者。王氣之極也。白者西方之氣。其於春當廢。今正於皇極之月。興廢氣於後宮。視后妾無能懷任保全者。以著繼嗣之微賤人將起也。至其九月。流星如瓜。出於文昌。貫紫宮。尾委曲如龍。臨於鉤陳。此又章顯前尤。著在內也。其後則有北宮井溢。南流逆理。數郡水出。流殺人民。後則訛言相傳驚震。女童入殿。咸莫覺知。夫河者水陰。四瀆之長。今乃大決。沒漂陵邑。斯昭陰盛盈溢。違經絕紀之應也。迺昔之月。鼠巢於樹。野鵲變色。五月庚子。鳥焚其巢太山之域。易曰。鳥焚其巢。旅人先笑後號咷。喪牛于易凶。言王者處民上。如鳥之處巢也。不顧卹百姓。百姓畔而去之。若鳥之自焚也。雖先快意說笑。其後必號而無及也。百姓喪其君。若牛亡其毛也。故稱凶。泰山。王者易姓告代之處。今正於岱宗之山。甚可懼也。三月癸未。大風自西。搖祖宗寢廟。揚裂帷席。折拔樹木。頓僵車輦。毀壞檻屋。災及宗廟。足為寒心。四月己亥朔。日蝕東井。轉旋且索。與既無異。己猶戊也。亥復水也。明陰盛咎在內。於戊己虧君體。著絕世於皇極。顯禍敗及京都於東井。變怪眾備。末重益大。來數益甚。成形之禍。月以迫切。不救之患。日寖婁深。咎敗灼灼若此。豈可以忽哉。書云。高宗彤日。粵有雊雉。祖己曰。惟先假王正厥事。又曰。雖休忽休。惟敬五刑。以成三德。即飭椒房及掖庭耳。今皇后有所疑。便不便。其條刺。使大長秋來白之。吏拘於法。亦安足過。蓋矯枉者過直。古今同之。且財幣之省。特牛之祠。其於皇后。所以扶助德美為華寵也。咎根不除。災變相襲。祖宗且不血食。何戴侯也。傳不云乎。以約失之者鮮。審皇后欲從其奢與。朕亦當法孝武皇帝也。如此。則甘泉建章。可復興矣。世俗歲殊。時變日化。遵事制宜。因時而移。舊之非者。何可放焉。君子之道。樂因循而重改作。昔魯人為長府。閔子騫曰。仍舊貫。如之何。何必改作。蓋惡之也。詩云。雖無老成人。尚有典刑。曾是莫聽。大命以傾。孝文皇帝。朕之師也。皇太后。皇后成法也。假使太后在彼時不如職。今見親厚。又惡可以踰乎。皇后其刻心秉德。毋違先后之制度。力誼勉行。稱順婦道。減省群事。儉約為右。其孝東宮。毋闕朔望。推誠永究。爰何不臧。養名顯行。以息眾讙。垂則列妾。使有法焉。皇后深惟毋忽。
(漢書外戚孝成許后傳。于是省減椒房掖廷用度。皇后迺上疏。上于是采劉向谷永之言以報。)
成帝 十二
報王鳳陽朔初
朕秉事不明。政事多闕。故天變婁臻。咸在朕躬。將軍迺深引過自予。欲乞骸骨而退。則朕將何嚮焉。書不云乎。公無困我。務專精神。安心自持。期於亟瘳。稱朕意焉。
(漢書元后傳。)
報翟方進綏和元年十二月
定陵侯長己伏其辜。君雖交通。傳不云乎。朝過夕改。君子與之。君何疑焉。其專心壹意。毋怠醫藥以自持。
(漢書翟方進傳。)
幼弱減死罪令鴻嘉元年
年未滿七歲。賊斗殺人。及犯殊死者。上請廷尉以聞。得減死。
(漢書刑法志。)
鼎銘綏和初
寇盜平。黃河清。
(鼎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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