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诗词年代
    • 诗经
    • 楚辞
    • 乐府
    • 古风
    • 唐诗
    • 宋词
    • 宋诗
    • 元曲
    • 作者
  • 古籍
  • 百科
首页 > 古籍 > 朱鸿谟传-白话明史

朱鸿谟传


  朱鸿谟,字文甫,山东益都人。隆庆五年(1571)中进士,授官吉安推官。在诸生中赏识邹元标,待他很优厚,提为南京御史。邹元标和吴中行被治罪,朱鸿谟上疏救援,言语触怒张居正,被贬为平民。

  朱鸿谟回到家乡,闭门讲学,不入城市。张居正死后,以原官起用,出使江西。上奏减免因水灾造成减产的赋税,请求减去饶州磁器,奏章没有被上报给皇帝。又上疏推荐因谏议被削去官职的人,违背了圣旨,被停发俸禄。提拔为光禄少卿。由大理寺少卿升为右佥都御史、操江提督。后又改为巡抚应天、苏州十府。征引二位先皇帝节俭的美德,请求裁减上供的纺织品,报告给皇帝。苏州一带徭役不均,命令以占有的田地为标准,不足百亩的不服徭役,县里予以登记,定出差别、等级。纨绔子弟横行乡里,无赖之徒与他们为非作歹,远近谣传他们将图谋不轨,朱鸿谟将他们一网打尽,上疏报告皇帝有叛乱。朝廷议论要出动部队,兵部主事伍袁萃极力劝说尚书石星,命令再做勘察,于是调解。朱鸿谟不久提为刑部右侍郎,死于任上。不能下葬,同僚凑钱才办理丧事。赠为刑部尚书,谥号恭介。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可能你会感兴趣

许地山
清·姚际恒
明·王大纶
清·徐沁
房千里
清·陈念祖
清·陈廷枢
元·佚名
宋·周羽
(宋)曹勋
(清)西泠野樵
(南宋)吴文英
清·江顺诒
汉·卜式
汉·史游
唐·李师政
凤美古诗文网
www.666scly.com
京ICP备2022028497号
Copyright @凤美古诗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