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廷陈传


  王廷陈,字稚钦,黄冈人。父济,曾任吏部郎中。廷陈自幼聪慧超人,但好玩耍,父亲打他,他大呼道“:大人为何虐待天下名士!”正德十二年进士,选为庶吉士,更加有才华而放纵不羁。武宗下诏南巡,廷陈与同馆舒芬等七人准备上疏劝阻,为馆师石王缶极力制止。廷陈做《乌母谣》写在墙壁上进行讽刺,王缶及当政者都不高兴。随后仍上疏,武宗大怒,施行廷杖,罚跪五日。这时他改任吏科给事中,因此事而出京为裕州知州。

  廷陈本来就不好好学习如何做官,加上因失职而受到谴责,文书档案堆满一桌,不去审阅。夏天赤脚坐在公堂上审案,见飞鸟集中栖息在庭内树上,他立即叫控告人停止起诉,自己取弹子去打鸟。上官到他这地方来,他不去迎接。布政使陈凤梧及巡按御史喻茂坚来到他所管辖的裕州。因为凤梧是他考进士的主考官,所以特意出迎。凤梧嘱咐他:“你待我固然好,御史即刻就来,你更应要加倍谨慎迎候。”廷陈点头答应了。御史喻茂坚对廷陈平素来傲慢非常不满,有意压压他的威风,到来时借一桩小事鞭打州吏。廷陈为其属吏下跪求情,茂坚更加厉害。廷陈大骂:“陈公害苦了我!”便径直上堂去把茂坚揪下来锁在公堂内,不给他饮食,并准备报告上级。茂坚狼狈不堪,凤梧从中调解,茂坚连夜逃走。不久,茂坚上章弹劾廷陈,恰巧裕州有个要逮捕归案的人跑了,更是弹劾廷陈违法,将他逮捕下狱,削官归乡。世宗即位,以前因直言亟谏而被贬谪的人都复了官,唯独廷陈例外。

  廷陈隐居二十余年,每日嗜酒作乐,更加颓废,士大夫登门看他,他常常是蓬头赤足,不行宾主之礼。时常穿着红紫窄袖衣衫,骑牛跨马,大声歌唱于田野间。嘉靖十八年(1539),诏修《承天大志》,巡抚顾王..举荐廷陈和颜木、王格参与。书修成,皇帝不满意,仅赐银币而已。廷陈才高,诗文为当时所重视,一般才士很少有超过他的。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