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诗词年代
    • 诗经
    • 楚辞
    • 乐府
    • 古风
    • 唐诗
    • 宋词
    • 宋诗
    • 元曲
    • 作者
  • 古籍
  • 百科
首页 > 古籍 > 佥事冯慕冈先生应京-明儒学案

佥事冯慕冈先生应京



  冯应京字大可,号慕冈,盱眙人也。万历壬辰进士。授户部主事,改兵部税监。陈奉播恶楚中,朝议恐地方激变,移先生佥事镇武、汉、黄三郡。先生下车,约束邑令於学宫曰:“邑故无矿,而每邑岁输金四千余缗,岂天降地出乎?吾以三尺从事矣。”於是邑令以无矿移税监,税监虽怒而无以难也,即走郧、襄以避先生。辛丑孟春,三司宴税监,陈奉兵举炮,思泄怒於先生。百姓聚而噪之,奉党钩其聚者,杀伤百余人。先生因疏奉不法九大罪,奉亦疏阻挠国课,恶语相加,诏遂逮先生下镇抚司狱。三楚之民,叩阙鸣冤,哭声震地,上不为省。先生在狱四年,与同事司李何栋如、华珏讲学不辍。甲辰始出,卒於家。先生师事邹南臬,其拘幽书草,皆从忧患之际,言其得力。栋如字子极,号天玉,官至太仆寺卿,亦讲学於广陵,则先生之传也。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可能你会感兴趣

(意)马可·波罗
宋·乐史
宋·倪思
(宋)叶釐
(后蜀)赵崇祚辑
清·李光庭
(宋元)马端临
宋·智觉
金·圆明老人
陶渊明
阿阁主人
元·施惠
清·葛士浚
李渔
清·弘赞
(明)罗贯中
凤美古诗文网
www.666scly.com
京ICP备2022028497号
Copyright @凤美古诗文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