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ggle navigation
首页
诗词年代
诗经
楚辞
乐府
古风
唐诗
宋词
宋诗
元曲
作者
古籍
百科
首页
>
古籍
> 刑法八-宋会要辑稿
刑法八
淳熙十四年二月二十七日天头原批:「应归赦宥类。」不同,忠于顾主,其节可嘉。故特贷之。 ,诏婺州荫妇阿徐特送邻州编管。婺州狱勘,阿徐为顾主杨 被人力陈山童杀死,山童父陈十六从 家前经过,阿徐为愤其子杀害顾主,用棒行打陈十六左胁身死,法当绞。刑部奏,以阿徐既能忘身为顾主复雠,即与寻常殴
选举 宋会要辑稿 选举一 贡举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可能你会感兴趣
明·黎眉
北凉·昙无谶
(唐)長孫無忌 等編修
唐·不空
陈匪石
朱庸斋
明·徐庸
宋·赵希弁
唐·孙棨
(明)朱權
杨班侯
宋·王栐
明·周嘉胄
唐·杜祐
清·心禅
元·王栖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