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ggle navigation
首页
诗词年代
诗经
楚辞
乐府
古风
唐诗
宋词
宋诗
元曲
作者
古籍
百科
首页
>
古籍
> 别本刑统赋解-元·佚名
别本刑统赋解目录:
别本刑统赋解
别本刑统赋解
璜川吴氏旧钞本
别本刑统赋解
观夫首从之法,有正而有权
正,常也。权,变也。首从之法有权有变,谓如强盗,造意者为首,随行者为从,此事之常也。而有从权而变之者,谓为首者却不行盗,又不受分即是。专进止者为首,主遣奴婢为盗,虽不上盗仍为卣论。又同谋殴人,下(首)【手】重者为首,元谋减一等。此即从权而变者,故云首从之法,有正而有权也。
加减之例,或后而或先
犯罪情事不一,故有加减之法。加者就重,减者就轻。假如甲乙二人窃盗财物,依今之例计赃,至元二十贯合并赃论,甲
...更多
1
可能你会感兴趣
明·唐寅
清·郭庆藩
越·吴时志
(宋)范成大
清·王又槐
姚秦·昙摩崛多
清·袁枚
宋·尤袤
(明)闻龙
(明)李东阳撰
(宋)魏泰
清·云间天赘生
(宋)灌圃耐得翁
春秋·李耳
谢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