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ggle navigation
首页
诗词年代
诗经
楚辞
乐府
古风
唐诗
宋词
宋诗
元曲
作者
古籍
百科
首页
>
古籍
> 卷二?练胆气第二·第十八.恤病伤-练兵实纪
卷二?练胆气第二·第十八.恤病伤
凡军士有疾病,同伙房即报本管队总,队总报旗总,同到歇处验过,即报百总,径赴本营将官并主将处报知,遣医诊看病形轻重。百总一面再报该管把总,把总报千总,千总报营将知会。所以百总即报主将者,盖病人一时感患,立待救济,若循资挨报七八处衙门,何时报达得遍也。凡报病者,不论大小衙门,启闭冗暇,即时投入。如有把门人阻拦,及将官施行迟误者,罪坐所由。报病迟过一日者,罪在报迟之官。若因迟报致病兵身死者,究其迟误之人。
上一章
回目录
下一章
可能你会感兴趣
明·宋濂
(清)钱塘袁枚子才
(东汉)赵晔
清·高士奇
江式
明·周怡
唐·余知古
明·冯梦龙
清·王泽泩
汉·扬雄 晋·李轨 注
明·张位
(明)叶向高 等纂修
唐·神会
明·王思任
明·徐氏
清·缪荃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