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道无儿可典刑释义


【伯道无儿】晋邓攸,字伯道。历任河东吴郡和会稽太守,官至尚书右仆射。永嘉末,因避石勒兵乱,携子侄逃难,途中屡遇险,恐难两全,乃弃去己子,保全侄儿。后终无子。见《晋书·良吏传·邓攸》。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赏誉》:“谢太傅重邓僕射,常言:‘天地无知,使伯道无儿。’”后用作叹人无子之典。唐韩愈《游西林寺题萧二兄郎中旧堂》诗:“中郎有女能传业,伯道无儿可保家。”康有为《大同书》甲部第三章:“其鰥者或伯道无儿,或左芬有女,或儿女成行而抚育无人。”

【可】1. 允许:许~。认~。宁~。  2. 能够:~见。~能。~以。不~思议。  3. 值得,认为:~怜。~悲。~亲。~观。~贵。~歌~泣。  4. 适合:~身。~口。~体。  5. 尽,满:~劲儿干。  6. 大约:年~二十。“潭中鱼~百许头”。  7. 表示转折,与“可是”、“但”相同。  8. 表示强调:他~好了。  9. 用在反问句里加强反问语气:都这么说,~谁见过呢?  10. 用在疑问句里加强疑问语气:这件事他~同意?  11. 姓。 | ◎ 〔~汗(hán)〕中国古代鲜卑、突厥、回纥、蒙古等族君

【典刑】◎典刑diǎnxíng(1)[normalpunishment]∶常刑(2)[controlpunishment;wieldpenalty]∶掌管刑罚释之典型,国宪以平。——《汉书·叙传下》(3)[bepunishedwithdeath]∶受死刑屈招药死了公公,今日赴法场典刑。——元·关汉卿《窦娥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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