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心与之俱释义


【秉心】诗·鄘风·定之方中》:“匪直也人,秉心塞渊。”《汉书·楚元王刘交传》:“论议正直,秉心有常。”《旧唐书·德宗纪下》:“而秉心匪彝,自底不类。”明太祖《封刘基诚意伯诰》:“秉心坚贞,怀才助朕。”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姑妄听之三》:“虽谓秉心贞正,感动幽灵,亦未必不然也。”

【与】1. 和,跟:正确~错误。~虎谋皮。生死~共。  2. 给:赠~。~人方便。  3. 交往,友好:相~。~国(相互交好的国家)。  4. 〔~其〕比较连词,常跟“不如”、“宁可”连用。  5. 赞助,赞许:~人为善。 | ◎ 参加:参~。~会。 | ◎ 同“欤”。

【之】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5.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7. 往,到:“吾欲~南海”。

【俱】1. 全,都:百废~兴。声色~厉。  2. 一起;在一起:~乐部。君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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