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若草木数释义


【不若】◎不若bùruò[notasgoodas;notequalto;notupto;hadbetter;wouldrather]即不如不若与人。——《孟子·梁惠王下》曾不若孀妻弱子。——《列子·汤问》

【草】1. 对高等植物中除了树木、庄稼、蔬菜以外的茎干柔软的植物的统称;广义指茎干比较柔软的植物,包括庄稼和蔬菜:青~。野~。茅~。水~。花~。~鞋。~堂(茅草盖的堂屋,旧时文人以此自称山野间的住所,有自谦卑陋的意思)。~原。~坪。~行露宿。~菅人命。  2. 特指用作燃料、饲料的稻麦之类的茎叶:~料。柴~。稻~。  3. 粗糙,不细致:~率(shuài )。~鄙(粗野朴陋)。~具(粗劣的食物)。  4. 汉字的一种书体:~书。~字(亦为旧时谦称自己的别名)。章~(草书的一种,笔画保存了一些隶书的笔势,因其最初

【木数】木之生数或成数。根据阴阳五行说,木之生数为三,成数为八。《汉书·翼奉传》“历中甲庚律得参阳”颜师古注引晋晋灼曰:“木数三。寅在东方,木位之始,故曰参阳也。”《南齐书·乐志》:“宋孝武使谢庄造辞,庄依五行数,木数用三,火数用七,土数用五,金数用九,水数用六。”隋萧吉《五行大义·论五行及生成数》:“《礼记·月令》篇云:‘木数八,火数七,金数九,水数六,土数五。’皆其成数,唯土言生数。”参阅《书·洪范》孔传、《礼记·月令》唐孔颖达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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