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以寸草荣释义


【不以】1.不为,不因。《礼记·表记》:“故君子不以小言受大禄,不以大言受小禄。”《左传·僖公三十三年》:“大夫何罪,且吾不以一眚掩大德。”2.不用;不靠。《孟子·离娄上》:“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宋曾巩《上欧蔡书》:“故其言无不信听,卒能成贞观太平,刑置不以,居成康上。”洪深《戏剧导演的初步知识》下篇:“合作完成演出,而不以自身取胜,不独立吸引注意。”3.无论;不管。《资治通鉴·后唐潞王清泰二年》:“或事应严密,不以其日;或异日听於閤门奏牓子,当尽屏侍臣,於便殿相待。”《元史·刑法志一》

【寸草】草cùncǎo(1)[smallgrass]∶小草吴人种菱,春辄芟除,不遗寸草。——《宋史·苏轼传》尺草不留(2)[small]∶比喻微小(多用于儿女自比于父母)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孟郊《游子吟》寸草之心汉

【荣】1. 草木茂盛,引申为兴盛:~枯(草木盛衰,喻得意失意)。~悴(荣枯)。  2. 受人敬重,与“辱”相对:光~。~升。~誉。  3. “梧桐”的别称。  4. 草开花,亦泛指草木的花:绿叶素~。~华。  5. 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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