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奉香火释义


【不】1. 副词。  2. 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去。~多。~法。~料。~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谦)。~刊(无须修改,不可磨灭)。~学无术。~速之客。  3. 单用,做否定性的回答:~,我不知道。  4. 用在句末表疑问:他现在身体好~? | ◎ 古同“否”,不如此,不然。

【应奉】1.侍奉。唐范摅《云溪友议》卷三:“荆宝有小青衣曰玉簫,年才十岁,常令祗候,侍於韦兄,玉簫亦勤於应奉。”《敦煌曲子词·内家娇》:“除非却应奉君王,时人未可趋颜。”2.指供给。宋苏辙《乞裁损待高丽事件札子》:“然自其始通及今屡至,其实何益於事?徒使淮浙千里,劳於供亿,京师百司,疲於应奉。”3.宋代专为宫廷进奉财赋的官署应奉局的省称。宋吴坰《五总志》:“王黼宣和初入居宰路……乃復开边隙,置应奉,以持禄固位。”《宋史·食货志上一》:“政和以来,创为应奉,始废湖为田。”

【香火】◎香火xiānghuǒ(1)[josssticksandcandlesburningatatemple]∶用于祭祀祖先神佛的香和烛火香火甚盛(2)[burningjossstick]∶燃点的香用香火点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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