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惺惺法处释义


【常惺惺】佛教语。指头脑经常或长久保持清醒。宋谢良佐《上蔡先生语录》卷中:“敬是常惺惺法,心斋是事事放下,其理不同。”朱熹注:“惺惺乃心不昏昧之谓。”明李贽《答耿中丞论谈》:“世人白昼寐语,公独於寐中作白昼语,可谓常惺惺矣。”清戴震《答彭进士允初书》:“佛氏之‘常惺惺’,亦是常存他‘本来面目’耳,体段功夫,大略相似。”

【法】1.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办。~典。~官。~规。~律。~令。~定。~场。~理。~纪。~盲。~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制。~治。犯~。守~。合~。宪~(国家的根本大法)。政~。奉公守~。逍遥~外。  2.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设~。手~。写~。  3. 仿效:效~。  4.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式。~帖。  5. 佛家的道理:佛~。~号。~轮。~像。~门。  6. 道家佛家的所

【处】1. 居住:穴居野~。  2. 存在,置身:设身~地。~心积虑。~世。  3. 跟别人一起生活,交往:融洽相~。  4. 决定,决断:~理。  5. 对犯错误或有罪的人给予相当的惩戒:~罚。~决。  6. 止,隐退:~暑。 | 1. 地方:~~。~所。  2. 点,部分:长(cháng )~。好~。  3. 机关,或机关、团体、单位里的部门:办事~。筹备~。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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