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因不平事释义


【常因】缘。晋支遁《咏利城山居》:“苟不宴出处,託好有常因。”

【不】1. 副词。  2. 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去。~多。~法。~料。~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谦)。~刊(无须修改,不可磨灭)。~学无术。~速之客。  3. 单用,做否定性的回答:~,我不知道。  4. 用在句末表疑问:他现在身体好~? | ◎ 古同“否”,不如此,不然。

【平事】1.平常之事。汉王充《论衡·商虫》:“虫食他草,平事不怪,食五穀叶,乃谓之灾。”2.两国间友好相遇之事。《左传·襄公二十六年》“及宋向戌将平晋楚,声子通使於晋”晋杜预注:“为国通平事。”3.指评议事情。清魏禧《卖酒者传》:“里中有数聚饮,平事不得决者,相对咨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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