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呼法部按霓裳释义


【传】1. 转(zhuǎn )授,递:~递。~输。~戒。~统。言~身教。  2. 推广,散布:宣~。流~。~名。~奇(a.中国唐代兴起的短篇小说;b.中国明、清两代盛行的长篇戏曲;c.指情节离奇或人物行为超乎寻常的故事)。 | 1. 解说经义的文字:经~。《左~》。  2. 记载某人一生事迹的文字:小~。自~。纪~。~记。~略。树碑立~。  3. 以演述历史和人物故事为中心的文学作品:《水浒~》。  4. 古代设于驿站的房舍,亦指驿站上所备的马车:~舍(供来往行人居住的旅舍)。

【呼】1. 喊:~喊。~声。~吁。~天号(háo )地。  2. 唤,叫:~唤。~叫。~应。~朋引类(招引同类的人,共同做坏事)。  3. 往外出气,与“吸”相对:~气。~吸。  4. 象声词:~地跳起来。  5. 姓。

【法】1.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办。~典。~官。~规。~律。~令。~定。~场。~理。~纪。~盲。~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制。~治。犯~。守~。合~。宪~(国家的根本大法)。政~。奉公守~。逍遥~外。  2.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设~。手~。写~。  3. 仿效:效~。  4.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式。~帖。  5. 佛家的道理:佛~。~号。~轮。~像。~门。  6. 道家佛家的所

【部】1. 全体中的一份:~分(“分”读轻声)。外~。腹~。局~。全~。~件。~位(位置)。  2. 机关企业按业务范围分设的单位:外交~。编辑~。~队(军队)。  3. 具有统属关系:所~五十人。~下。~将。~属。~首。~落(luò)。  4. 安置安排:~署。  5. 量词:一~小说。三~汽车。

【按】1. 用手或手指压:~铃。~键。~钮。~脉。~摩。  2. 止住:~捺。~耐。~压。  3. 依照:~照。~理。~例。~说。~质论价。  4. 考查,研求:~验(审查验证)。~察(稽查审察)。  5. (编者、作者等)在正文之外所加的说明或论断:~语。编者~。

【霓裳】ícháng[Nichang]就是《霓裳羽衣曲》,唐代乐曲名,相传为唐玄宗所制轻拢慢捻抹复挑,初为《霓裳》后《六幺》。——唐·白居易《琵琶行(并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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