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祭余怀肉归释义


【村】1. 乡下聚居的处所:~子。~塾(旧时农村中的私塾)。~民。  2. 粗野:~野。~俗。~话。~气。

【社祭】古谓祭祀土地神。《周礼·地官·鼓人》:“以灵鼓鼓社祭。”郑玄注:“社祭,祭地祇也。”

【余】1. 我:“~将老”。  2. 剩下来的,多出来的:剩~。~粮。~兴。~悸。~孽。节~。~生。~荫(指前人的遗泽,遗留的庇荫)。~勇可贾(gǔ)(还有剩余的力量可以使出来)。  3. 十、百、千等整数或名数后的零数:十~人。  4. 后:“劳动之~,欢歌笑语。”  5. 农历四月的别称。  6. 姓。

【怀肉】一次赐从官肉,东方朔先拔剑割肉,揣进怀里,拟归遗其妻。武帝责之,朔再拜曰:“受赐不待詔,何无理也!拔剑割肉,壹何壮也!割之不多,又何廉也!归遗细君,又何仁也!”武帝嘉其言,复赐酒一石,肉百斤,归遗其妻。见《汉书·东方朔传》。后用宴享不忘眷属之典。宋陆游《村饮》诗:“丛祠怀肉有归遗,官道横眠多醉人。”

【归】1. 返回,回到本处:~国。~程。~侨。~宁(回娘家看望父母)。~省(xǐng )(回家探亲)。~真反璞。  2. 还给:~还。物~原主。  3. 趋向,去往:~附。众望所~。  4. 合并,或集中于一类,或集中于一地:~并。~功。~咎。  5. 由,属于:这事~我办。~属。  6. 结局:~宿(sù)。  7. 珠算中一位除数的除法:九~。  8. 古代称女子出嫁:“之子于~,宣其室家”。  9. 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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