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牛佩犊吏所诃释义


【带牛佩犊】时渤海郡农民因饥荒而骚乱。宣帝命龚遂为太守,往治其事。遂不用暴力,唯劝导说服。见有带刀持剑者,使卖剑买牛,卖刀买犊,曰:“何为带牛佩犊?”后世因以为农民被迫弃农暴乱之

【吏】1. 旧时代的大小官员:~治。官~。  2. 旧指小公务员:~员。胥~(地方官府中办理文书的人)。

【所】1. 处,地方:住~。哨~。场~。处~。  2.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派出~。  3. 量词,指房屋:一~四合院。  4.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部(所率领的部队)。~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有。各尽~能。~向无敌。有~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5.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敬。  6. 姓。

【诃】1. 〔~子〕常绿乔木,果实像橄榄,可入药。亦称“藏(zāng)青果”。  2. 同“呵”。 方言集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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