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兔忘蹄去释义


【得】1. 获取,接受:~到。~失。~益。~空(kòng)。~便。~力。~济。心~。  2. 适合:~劲。~当(dàng )。~法。~体。  3. 满意:~意。扬扬自~。  4. 完成,实现:饭~了。~逞。~志(多指满足名利的欲望)。  5. 可以,许可:不~随地吐痰。  6. 口语词(a.表禁止,如“~了,别说了”;b.表同意,如“~,就这么办”)。 | 1. 必须,须要:可~注意。  2. 极舒服,极适意:这时要能洗上凉水澡,就~了。 | 1. 用在动词后表可能:要不~。拿~起来。  2. 用在动词或形容词

【兔】1. 哺乳动物,耳长,尾短,上唇中间裂开,后肢较长,跑得快:~子。~脱(迅速地逃走)。~毫笔。~起鹘落(“鹘”,打猎用的猛禽。兔子才起来而鹘已经扑下去,喻动作敏捷。亦喻作书画或写文章下笔迅捷)。  2. 古称娈童(指被当作女性玩弄的美貌男子)。

【忘蹄】犹忘筌。《庄子·外物》:“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陆德明释文:“蹄,兔罥也;又云兔弶也,繫其脚,故曰蹄也。”金李纯甫《画兔》诗:“捣药元无死,忘蹄始见渠。”清和邦额《夜谭随录·崔秀才》:“君去固自得矣,将无使吾为忘筌忘蹄之人哉!”

【去】1. 离开所在的地方到别处;由自己一方到另一方,与“来”相对:~处。~路。~国。  2. 距离,差别:相~不远。  3. 已过的,特指刚过去的一年:~年。~冬今春。  4. 除掉,减掉:~掉。~皮。~势(a.阉割;b.动作或事情终了时的气势)。  5. 扮演戏曲中的角色:他~男主角。  6. 用在动词后,表示趋向:上~。进~。  7. 用在动词后,表示持续:信步走~。  8. 汉语四声之一:~声(a.古汉语四声的第三声;b.普通话字调中的第四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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