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章绝而复作兮释义


【典章】◎典章diǎnzhāng[decreesandregulations;institution]典制,法令制度典章条例

【绝】1. 断:~种。~缘。~嗣。~情。~迹。断~。杜~。灭~。空前~后。  2. 尽,穷尽:~命。~望。~境。~棋。气~。  3. 极,极端的:~妙。~密。~壁。~无仅有。  4. 独特的,少有的,没有人能赶上的:~色。~技。~伦。~唱。~代。  5. 一定的,肯定的:~对。~然。  6. 越过:“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江河。”  7. 旧体诗的一种体裁:~句。五~。 典

【而】1. 古同“尔”,代词,你或你的:“~翁归,自与汝复算耳”。  2. 连词(a.表平列,如“多~杂”。b.表相承,如“取~代之”。c.表递进,如“~且”。d.表转折,如“似是~非”。e.连接肯定和否定表互为补充,如“浓~不烈”。f.连接状语和中心词表修饰,如“侃侃~谈”。g.插在主语谓语中间表假设,如“人~无信,不知其可”)。  3. 表(从……到……):从上~下。

【复作】1.汉刑律名。亦指按其刑服劳役的妇女。犯者不服刑具,刑期一年。《史记·孝武本纪》:“其赦天下,如乙卯赦令。行所过毋有復作。事在二年前,皆勿听治。”《汉书·宣帝纪》:“怜曾孙之亡辜,使女徒復作淮阳赵徵卿、渭城胡组更乳养,私给衣食,视遇甚有恩。”颜师古注引李奇曰:“復作者,女徒也。谓轻罪,男子守边一岁,女子輭弱不任守,復令作于官,亦一岁,故谓之復作徒也。”又引孟康曰:“復音服,谓弛刑徒也,有赦令詔书去其钳釱赭衣。更犯事,不从徒加,与民为例,故当復为官作,满其本罪年月日,律名为復作也。”王先谦补注引周寿昌曰:“

【兮】◎ 文言助词,相当于现代的“啊”或“呀”:“路漫漫其修远~,吾将上下而求索”。

典章绝而复作兮的用户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