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邀道士弹鸣鹿释义


【定】1. 不动的,不变的:~额。~价。~律。~论。~期。~型。~义。~都(dū)。~稿。~数(shù)(a.规定数额;b.指天命;c.规定的数额)。断~。规~。鉴~。  2. 使不变动:~案。~罪。决~。确~。  3. 平安,平靖(多指局势):大局已~。  4. 镇静,安稳(多指情绪):心神不~。  5. 确凿,必然的:必~。镇~。  6. 预先约妥:~计。~情。~货。~做。  7. 姓。

【邀】1. 约请:~请。~集。应~。  2. 取得,希求:~赏。~准。~宠。~功请赏。  3. 阻留:~击(拦击)。~截。

【道士】◎道士dàoshi(1)[Taoistpriest]∶指崇奉道教而又从事教务的人那道士又执令牌,烧了符檄。——《西游记》(2)[monk]∶修佛道之士的略称。魏晋时指和尚佛教初传此方,呼僧为道士。——《盂兰盆经疏下》

【弹】1. 可以用力发射出去的小丸;装有爆炸物可以击毁人、物的武器:~丸。子~。~雨。枪~。氢~。导~。手榴~。原子~。  2. 古代指以竹为弦的弓:“左挟~,右摄丸”。 | 1. 用手或工具拨动而发射出去,亦指用手指拨弄:~射。~跳。~拨。~指。~琴。~奏。~冠相庆(喻即将作官而互相庆贺,多作贬义)。  2. 检举违法失职的官吏:~劾。~纠。讥~。

【鸣鹿】1.语出《诗·小雅·鹿鸣》:“呦呦鹿鸣,食野之苹。”毛传:“鹿得蓱,呦呦然鸣而相呼,恳诚发乎中。以兴嘉乐宾客,当有恳诚相招呼以成礼也。”后因以“鸣鹿”喻礼贤求友。唐韩愈《答张彻》诗:“苹甘谢鸣鹿,罍满慙罄缾。”钱仲联集释引方成珪笺正:“公诗意以国子生为嘉宾,而自谦言不能如《鹿鸣》之礼贤。”明夏完淳《怀李舒章》诗之四:“鸣鹿求友声,衔草在中野。”2.地名。在今河南省鹿邑县西。《左传·成公十六年》:“知武子佐下军,以诸侯之师侵陈,至於鸣鹿。遂侵蔡。”杨伯峻注:“鸣鹿在今河南省鹿邑县西。”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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