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酒不尝怜酤榷释义


【对酒】1.面对着酒。三国魏曹操《短歌行》:“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三国魏阮籍《咏怀诗》之六四:“对酒不能言,悽愴怀酸辛。”《北史·李孝贞传》:“每暇日,輙引宾客,弦歌对酒,终日为欢。”2.乐府相和曲名。或作“对酒行”。《乐府诗集·相和歌辞二·对酒》郭茂倩题解引《乐府解题》曰:“魏乐奏武帝所赋‘对酒歌太平’,其旨言王者德泽广被,政理人和,万物咸遂。”

【不尝】未曾。《宋书·自序》:“自非弔省亲旧,不尝出门。”《南史·吴喜传》:“议者以喜刀笔吏,不尝为将,不可遣。”

【怜】1. 哀怜:~悯。~恤。可~。同病相~。  2. 爱:~才(爱惜人才)。~念。~爱。爱~。~香惜玉(因香、玉可供玩赏,使人起怜爱之心,特指对女子的爱惜)。顾影自~。

【酤榷】官府所实行的酒专卖制度。《汉书·武帝纪》“初榷酒酤”颜师古注引汉应劭曰:“县官自酤榷卖酒,小民不復得酤也。”宋苏辙《官居即事》诗:“对酒不尝怜酤榷,钓鱼无术漫临溪。”《续资治通鉴·宋徽宗宣和七年》:“利源酤榷已尽,而谋利者尚肆诛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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