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圆明无两个释义


【法】1.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办。~典。~官。~规。~律。~令。~定。~场。~理。~纪。~盲。~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制。~治。犯~。守~。合~。宪~(国家的根本大法)。政~。奉公守~。逍遥~外。  2.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设~。手~。写~。  3. 仿效:效~。  4.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式。~帖。  5. 佛家的道理:佛~。~号。~轮。~像。~门。  6. 道家佛家的所

【界】1. 边境,一个区域的边限:~石(标志地界的石碑或石块)。~标。~址。~线(❶两个地区分界的线;❷不同事物的分界;❸某些事物的边缘)。~限(❶不同事物的分界;❷尽头处,限度)。地~。  2. 范围:眼~。世~。自然~。  3. 按职业或性别等所划的人群范围:教育~。科学~。各~人士。  4. 指大自然中动物、植物、矿物等的最大的类别:无机~。有机~。  5. 地层系统分类的最高一级,相当于地质年代中的“代”。“界”以下为“系”。

【圆】1. 从中心点到周边任何一点的距离都相等的形:~形。~圈。~周。~锥。~柱。  2. 完备,周全:~满。~全。  3. 使之周全:自~其说。~谎。~场。  4. 占梦以决吉凶:~梦。  5. 宛转,滑利:~滑。~润。  6. 运转无碍:~熟。~通。  7. 货币单位。亦作“元”。  8. 姓。

【明】1. 亮,与“暗”相对:~亮。~媚。~净。~鉴(a.明镜;b.指可为借鉴的明显的前例;c.明察)。~灭。~眸。~艳。~星。~珠暗投(喻怀才不遇或好人失足参加坏团伙,亦泛指珍贵的东西得不到赏识)。  2. 清楚:~白。~显。~晰。~了。~确。~朗。  3. 懂得,了解:~哲保身。不~事理。深~大义。  4. 公开,不隐蔽:~说。~讲。~处。  5. 能够看清事物:~察秋毫。耳聪目~。眼~手快。  6. 睿智:英~。贤~。~君。  7. 视觉,眼力:失~。  8. 神灵,泛指祭神供神之物:~器(殉葬用的器物,

【无两】。《史记·绛侯周勃世家》:“君后三岁而侯,侯八岁为将相,持国秉,贵重矣,於人臣无两。”郭沫若《豕蹄·漆园吏游梁》:“他觉得他做寓言的工夫真正是古今无两。”

【个】1. 量词:三~月。洗~澡。  2. 单独的:~人。~性。~位。  3. 身材或物体的大小:高~子。  4. 用在动词与补语中间,以加强语气:笑~不停。吃~饱。 | ◎ 〔自~兒〕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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