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为郡失好太守释义


【非为】顾法纪或礼法的坏事。元无名氏《陈州粜米》第二折:“贪赃坏法,饮酒非为。”明陶宗仪《辍耕录·鬼爷爷》:“然颇慎行止,不敢非为。”2.指违法或违反道德的坏事、坏行为。《水浒传》第三五回:“不孝逆子,做下非为。”清黄六鸿《福惠全书·刑名·土番点卯》:“尔宜躬先奉法以统一乡之众,以尽轨于法,稍有非为,惟尔总是问。”3.不顾法纪或礼法。元无名氏《硃砂担》第四折:“我痴心想望贞洁,你做事忒杀非为。”《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三:“小人颇知礼法,极守本分的,怎敢干此非为之事。”

【郡】◎ 古代行政区域,中国秦代以前比县小,从秦代起比县大:~县。秦分天下为三十六~。

【失】1. 丢:遗~。坐~良机。收复~地。流离~所。  2. 违背:~约。~信。  3. 找不着:迷~方向。  4. 没有掌握住:~言。~职。~调(tiáo )。  5. 没有达到:~望。~意。  6. 错误:~误。~策。过~。~之毫厘,谬以千里。  7. 改变常态:惊慌~色。

【好】1. 优点多或使人满意的,与“坏”相对:~人。~汉。~歹。~事多磨。  2. 身体康健,疾病消失,生活幸福:您~。安~。  3. 友爱,和睦:友~。相~。  4. 容易:~办。~使。~懂。  5. 完成,完善:办~了。  6. 表示应允、赞成:~!你干得不错。  7. 很,甚:~冷。~快。~坏。~一会儿。  8. 便于:场地清理干净~打球。  9. 反话,表示不满意:~,这下可坏了! | 1. 喜爱,与“恶”(wù ㄨˋ)相对:~奇。~色。~尚(爱好和崇尚)。~高骛远(亦作“好高务远”)。~逸恶劳。  2

【太】1. 过于:~长。  2. 极端,最:~甚。~平。  3. 高,大:~空。~学。  4. 很:不~好。  5. 身分最高或辈分更高的:~老伯。~夫人(旧时尊称别人的母亲)。

【守】1. 保持,卫护:~成(在事业上保持前人的成就)。~御。~身(爱护自身,保持自己的品节)。~节。~恒。~望相助。墨~成规。  2. 看管:看~。~护。  3. 在一个地方不动:~株待兔。留~。  4. 遵照:遵~。~法。~时。  5. 维持原状,不想改变:保~。因循~旧。  6. 呆在一起:厮~。  7. 节操:操~。  8. 靠近,依傍:~着水的地方,可多种稻子。  9. 古代官名:太~。~祧(中国周代掌管祭祀宗庙的官)。~刺(太守,刺史)。~令(指太守、刺史、县令等地方官)。  10. 姓。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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