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棠寄典刑释义


【甘棠】。即棠梨。《诗·召南·甘棠》:“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陆玑疏:“甘棠,今棠梨,一名杜梨。”宋张孝祥《青玉案·饯别刘恭父》词:“甘棠庭院,芰荷香渚,尽是相思处。”2.《史记·燕召公世家》:“周武王之灭紂,封召公於北燕……召公巡行乡邑,有棠树,决狱政事其下,自侯伯至庶人各得其所,无失职者。召公卒,而民人思召公之政,怀棠树不敢伐,哥咏之,作《甘棠》之诗。”后遂以“甘棠”称颂循吏的美政和遗爱。汉王褒《四子讲德论》:“非有圣智之君,恶有甘棠之臣?”《隶释·汉赵相雍劝阙碑》:“至赵国府君,在官五载,莅政清平

【寄】1. 托付:~托。~存。~情。~怀。~意。  2. 依靠,依附:~居。~食。~生虫。  3. 托人传送,特指由邮局传递:~信。~钱。  4. 认的亲属:~父。~母。~子。

【典刑】◎典刑diǎnxíng(1)[normalpunishment]∶常刑(2)[controlpunishment;wieldpenalty]∶掌管刑罚释之典型,国宪以平。——《汉书·叙传下》(3)[bepunishedwithdeath]∶受死刑屈招药死了公公,今日赴法场典刑。——元·关汉卿《窦娥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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