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汾应擢秀释义


【河汾】1.黄河与汾水的并称。亦指山西省西南部地区。《史记·晋世家》:“唐在河汾之东,方百里,故曰唐叔虞。”唐苏颋《汾上惊秋》诗:“北风吹白云,万里渡河汾。”元周伯琦《过太行山》诗:“战国东西分晋赵,中原南北带河汾。”清钱谦益《山西布政司提学右参议兼按察司佥事文翔凤授朝议大夫》:“以尔有六经七制之学,故命尔以河汾。”2.隋代王通设教河汾之间,受业者达千馀人。见《新唐书·隐逸传·王绩》。后以“河汾”指称王通及其学术流派。明高启《追挽恭孝先生》诗之一:“关洛遗风在,河汾旧业传。”清钱谦益《汲古阁毛氏新刻十七史序》:“

【应】1. 该,当,又引申料想理该如此:~当。~该。~分(fèn )。~有尽有。  2. 回答:答~。喊他不~。~承。  3. 随,即:“桓督诸将周旋赴讨,~皆平定”。  4. 姓。 | 1. 回答或随声相和:~答。呼~。~对(答对)。~和(hè)。反~(a.化学上指物质发生化学变化,产生性质和成分与原来不同的新物质;b.人和动物受到刺激而发生的活动和变化;c.回响,反响)。  2. 接受,允许,答应要求:~邀。~聘。~考。  3. 顺合,适合:顺~。适~。~机。~景。~时。~用文。  4. 对待:~付。~变。

【擢秀】óxiù[raiseinrank]擢,抽,拔;秀,生长茂盛的植物。比喻人才秀出有木名凌霄,擢秀非孤标。——白居易《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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