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羹事则已释义


【和羹】1.配以不同调味品而制成的羹汤。《书·说命下》:“若作和羹,尔惟盐梅。”孔传:“盐,咸;梅,醋。羹须咸醋以和之。”南朝宋宗炳《答何衡阳书》:“贝锦以繁采发华;和羹以盐梅致旨。”后用以比喻大臣辅助君主综理国政。唐钱起《陪郭令公东亭宴集》诗:“不愁懽乐尽,积庆在和羹。”清钱谦益《吴门送福清公还闽》诗之二:“举朝水火和羹苦,于野玄黄战血重。”2.喻宰辅之职。宋王禹偁《授御史大夫可司徒门下侍郎平章事制》:“弄印之名已著,和羹之命爰行。”漢

【事】1. 自然界和社会中的现象和活动:~情。~件。~业。  2. 变故:~故(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伤等)。~端。  3. 职业:谋~(指找职业)。  4. 关系和责任:你走吧,没你的~了。  5. 办法:光着急也不是~儿,还得另找出路。  6. 做,治:不~生产。无所~事。  7. 服侍:~父母。

【则】1. 模范:以身作~。  2. 规程,制度:规~。总~。原~。细~。  3. 效法:~先烈之言行。  4. 表示因果关系,就,便:闻过~喜。  5. 表示转折,却:今~不然。  6. 表示肯定判断,乃,是:此~余之罪也。  7. 用在一、二、三……等数字后,列举原因或理由:一~房子太小,二~参加的人数多。  8. 与“做”相近(中国宋、元、明代小说、戏剧里常用):~甚(做什么)。  9. 量词,指成文的条数:新闻两~。

【已】1. 止,罢了:学不可以~。死而后~。  2. 表示过去:~经。事~至此。~往。业~。  3. 后来,过了一些时间,不多时:~忽不见。  4. 太,过:不为~甚。  5. 古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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