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还三百户释义


【缴还】给事中,宋时给事中及中书舍人认为制敕有违失,得驳正而将章奏封还,称“缴还”。《续资治通鉴·宋仁宗庆历元年》:“唐制,惟给事中得封还詔书;中书舍人缴还词头,盖自弼始也。”2.交还。《东周列国志》第八七回:“三日之后,先生遽向孙宾索其原书。宾出诸袖中,缴还先生。”《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一○八回:“上面便説这边揑报灾情,擅动公款,勒令缴还。”

【三】1. 数名,二加一(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叁”代):~维空间。~部曲。~国(中国朝代名)。  2. 表示多次或多数:~思而行。~缄其口。

【百】1. 数名,十个十(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佰”代):~步穿杨。~儿八十。~分比。  2. 喻很多:~草。~货。~姓(人民)。~般。~炼成钢。~无聊赖。~废俱兴(xīng )。

【户】1. 一扇门,门:门~。窗~。~枢不蠹。夜不闭~。  2. 人家:~口。~主。门~之见(亦指派别上的成见)。  3. 会计部门称账册上有业务关系的团体或个人:~头。开~。  4. 门第:门当~对。  5. 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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