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书大去可胜诛释义


【经书】◎经书jīngshū[Confucianclassics]指儒家经典,如《易经》、《书经》、《诗经》、《春秋》等相关词语:经担经业经入经略经幄经过经销经体赞元经营惨澹经月经怀经纪经商经咒经躔经纬度经年经师毛中书乡老书云锦书邪书正书奏书金叶书目不知书记书左书烧角文书紫芝书八座尚书八体书钦玺书五车书丹书箧中书

【大】1. 指面积、体积、容量、数量、强度、力量超过一般或超过所比较的对象,与“小”相对:~厅。~政。~气候。夜郎自~。~腹便便。  2. 指大小的对比:这间房有那间两个~。  3. 规模广,程度深,性质重要:~局。~众。  4. 用于“不”后,表示程度浅或次数少:不~高兴。  5. 年长,排行第一:老~。  6. 敬辞:~作。~名。~手笔。  7. 时间更远:~前年。  8. 〔~夫〕古代官职,位于“卿”之下,“士”之上。  9. 超过事物一半,不很详细,不很准确:~概。~凡。 | 1. 〔~夫〕医生(“夫”

【去】1. 离开所在的地方到别处;由自己一方到另一方,与“来”相对:~处。~路。~国。  2. 距离,差别:相~不远。  3. 已过的,特指刚过去的一年:~年。~冬今春。  4. 除掉,减掉:~掉。~皮。~势(a.阉割;b.动作或事情终了时的气势)。  5. 扮演戏曲中的角色:他~男主角。  6. 用在动词后,表示趋向:上~。进~。  7. 用在动词后,表示持续:信步走~。  8. 汉语四声之一:~声(a.古汉语四声的第三声;b.普通话字调中的第四声)。

【可胜】忍受。《续资治通鉴·宋高宗绍兴三十一年》:“八陵废祀,可胜抔土之悲!”典

【诛】1. 把罪人杀死:害民者~。~灭。~锄。~戮。伏~。  2. 责罚:~意(不问罪行,只根据其用心讹定罪状)。口~笔伐。  3. 责求:~求无已(一味索取,没有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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