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数亩傍山园释义


【经营】◎经营jīngyíng(1)[tend]∶筹划经管;组织计划这届运动会真是煞费经营韩魏之经营。——唐·杜牧《阿房宫赋》毕世而经营。——清·黄宗羲《原君》经营商业(2)[operate]∶规划治理经营天下(3)[comeandgo]∶往来经营原野

【数】1. 表示、划分或计算出来的量:~目。~量。~词。~论(数学的一支,主要研究正整数的性质以及和它有关的规律)。~控。  2. 几,几个:~人。~日。  3. 技艺,学术:“今夫弈之为~,小~也”。  4. 命运,天命:天~。气~。 | 1. 一个一个地计算:不可胜~。~九。  2. 比较起来突出:~得着。  3. 责备,列举过错:~落。  4. 谈论,述说:~说。~典忘祖(喻忘掉自己本来的情况,亦喻对于本国历史的无知)。 | ◎ 屡次:~见不鲜(亦称“屡见不鲜”)。

【亩】1. 中国市制土地面积单位,一亩等于六十平方丈。十五亩等于一公亩。  2. 田中高处,垄:“居于畎~之中”。 典

【傍】1. 靠:依山~水。  2. 临近:~晚。~黑。~亮。

【山园】陵。帝王的坟墓、陵园。《汉书·地理志下》:“汉兴,立都长安,徙齐诸田,楚昭、屈、景及诸功臣家於长陵……盖亦以彊干弱支,非独为奉山园也。”颜师古注引如淳曰:“《黄图》谓陵冢为山。”《文选·颜延之<宋文皇帝元皇后哀策文>》:“南背国门,北首山园;僕人按节,服马顾辕。”吕延济注:“园即山陵也。”宋张淏《云谷杂记》卷二:“今軿车上仙,山园将毕,不可滥九庙而存讳,宜尽復三朝之遗法。”2.园林或园地。《北齐书·文襄帝纪》:“至于才名之士,咸被荐擢,假有未居显位者,皆置之门下,以为宾客,每山园游燕,必见招携。”《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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