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不遇高阳侣释义


【荆州】1.古“九州”之一。在荆山、衡山之间。汉为十三刺史部之一。辖境约相当于今湘鄂二省及豫桂黔粤的一部分;汉末以后辖境渐小。东晋定治江陵(现属湖北),为当时及南朝长江中游重镇。明清置府,后废。《书·禹贡》:“荆及衡阳惟荆州。”参阅《读史方舆纪要》卷七八、《嘉庆一统志》卷三四四。2.唐韩朝宗曾任荆州长史,为时人所推重,称韩荆州。见唐李白《与韩荆州书》。后因以“荆州”称己所推重之士。明章懋《与张都运吉》书:“愿识荆州,为日久矣!”参见“识荆”。

【不】1. 副词。  2. 用在动词、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构成形容词:~去。~多。~法。~料。~材(才能平庸,常用作自谦)。~刊(无须修改,不可磨灭)。~学无术。~速之客。  3. 单用,做否定性的回答:~,我不知道。  4. 用在句末表疑问:他现在身体好~? | ◎ 古同“否”,不如此,不然。

【遇】1. 相逢,会面,碰到:~到。~见。~事。奇~。遭~。境~。  2. 机会:机~。际~。知~。  3. 对待,款待:待~。冷~。  4. 姓。

【高阳】1.指高而向阳之地。《孙子·地形》:“通形者,先居高阳,利粮道,以战则利。”张预注:“居高面阳。”《后汉书·冯衍传上》:“凿巖石而为室兮,託高阳以养仙。”2.颛顼有天下,号高阳。《楚辞·离骚》:“帝高阳之苗裔兮,朕皇考曰伯庸。”王逸注:“高阳,顓頊有天下之号也。”《史记·五帝本纪》:“帝顓頊高阳者,黄帝之孙而昌意之子也。”汉刘向《九叹·逢纷》:“云余肇祖于高阳兮,惟楚怀之嬋连。”3.“高阳酒徒”的略语。宋贺铸《答杜仲观登丛台见寄》诗:“何以遇高阳?多营瓮头醁。”明谢肇淛《五杂俎·人部三》:“古人嗜酒,以斗

【侣】1. 伴:~伴。伴~。爱~。情~。旧~。  2. 结为伴侣:“~鱼虾而友麋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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