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吾勘契自通官释义


【金吾】名。负责皇帝大臣警卫、仪仗以及徼循京师、掌管治安的武职官员。其名称、体制、权限历代多有不同。汉有执金吾,唐宋以后有金吾卫、金吾将军、金吾校尉等。《汉书·百官公卿表上》:“中尉,秦官,掌徼循京师,有两丞、侯、司马、千人。武帝太初元年更名‘执金吾’。”颜师古注:“应劭曰:‘吾者,御也,掌执金革以御非常。’金吾,鸟名也,主辟不祥。天子出行,职主先导,以御非常。故执此鸟之象,因以名官。”晋崔豹《古今注》:“车辐棒也。汉朝‘执金吾’,‘金吾’亦棒也。以铜为之,黄金涂两末,谓为‘金吾’。”唐白居易《东南行一百韵》:“

【勘契】验对鱼契。唐宋之制,殿门开闭要核对鱼契。其制,以檀木刻鱼形,分为左右,左留中,右置门使处,鱼契左右相合始开殿门,谓之勘契。唐刘邺《侍漏院吟》:“玉堂帘外独迟迟,明月初沉勘契时。”宋王辟之《渑水燕谈录·官制》:“旧制,郊祀礼成,驾还闕门,有勘契之仪……其制如勘箭之仪,熙寧中,詔罢其制。”宋王应麟《玉海·器用·皇祐文德殿鱼契》:“皇城司上新作文德殿香檀鱼契,契有左右,左留中,右付本司。各长尺有一寸,博二寸八分,厚六分,刻鱼形,凿枘相合,缕金为文。车驾至门,勘契官执右契奏,阁门使降左契,勘契官跪奏勘毕,奏云:‘

【自】1. 本人,己身:~己。~家。~身。~白。~满。~诩。~馁。~重(zhòng )。~尊。~谦。~觉(jué )。~疚。~学。~圆其说。~惭形秽。~强不息。  2. 从,由:~从。~古以来。  3. 当然:~然。~不待言。~生~灭。放任~流。  4. 假如:~非圣人,外宁必有内忧。

【通官】1.谓通理各种政务,不专一职之官。《后汉书·鲍昱传》:“臣闻故事通官文书不著姓。”《南齐书·百官志》:“太尉、司徒、司空三公,旧为通官。”2.达官,显官。《陈书·王冲传》:“冲有子三十人,竝至通官。”宋叶适《陈秀伯墓志铭》:“高宗侧身修行以来天下之士,四方献进接踵,释白袍取通官美职众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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