咎繇、稷、契之畴释义


【咎繇】亦作“咎陶”。即皋陶。舜之贤臣。咎,通“皋”。《楚辞·离骚》:“汤禹严而求合兮,挚咎繇而能调。”《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咎繇大贤也,周公圣人也。”《孔子家语·正论》:“《夏书》曰:‘昏、默、贼杀,咎陶之刑也。’”宋沉作喆《寓简》卷二:“吾於《春秋》,求为咎陶而已。”

【稷】1. 古代一种粮食作物,指粟或黍属。  2. 古代以稷为百谷之长,因此帝王奉祀为谷神:社~(指国家)。

【契】1. 证券,证明买卖、抵押、租赁等关系的文书:~约。~据。房~。  2. 相合,相投:相~。~合。默~。~友。~分(fèn )(投合无间的情分)。~厚。  3. 用刀雕刻:~刻。~舟求剑。  4. 〔~机〕指事物转化的关键。  5. 刻的文字,近代称甲骨文:书~。~文(甲骨文)。 | ◎ 古同“锲”,用刀子刻。 | ◎ 古人名,中国商朝的祖先,传说是舜的臣,助禹治水有功而封于商。

【之】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5.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7. 往,到:“吾欲~南海”。

【畴】1. 田地:田~。平~。  2. 类,同类的:范~。  3. 古同“俦”。  4. 使相等:~其爵禄。 典 方言集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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