咎在吏数易释义


【咎】1. 过失,罪过:~戾。负~。以彰其~。  2. 怪罪,处分:既往不~。~由自取(遭受责备、惩处或祸害是自己造成的)。  3. 灾祸:休~(吉凶)。  4. 怨仇:与臣有~。 典

【在】1. 存,居:存~。健~。青春长~。  2. 存留于某地点:~家。~职。~位。  3. 关于某方面,指出着重点:~于(a.指出事物的本质所在,或指出事物以什么为内容;b.决定于)。~乎。事~人为。  4. 表示动作的进行:他~种地。  5. 介词,表示事情的时间、地点、情形、范围等:~逃。~望。~握。~理。~朝(cháo )。~野。~世。  6. 和“所”连用,表示强调:~所不辞。无所不~。

【吏】1. 旧时代的大小官员:~治。官~。  2. 旧指小公务员:~员。胥~(地方官府中办理文书的人)。

【数】1. 表示、划分或计算出来的量:~目。~量。~词。~论(数学的一支,主要研究正整数的性质以及和它有关的规律)。~控。  2. 几,几个:~人。~日。  3. 技艺,学术:“今夫弈之为~,小~也”。  4. 命运,天命:天~。气~。 | 1. 一个一个地计算:不可胜~。~九。  2. 比较起来突出:~得着。  3. 责备,列举过错:~落。  4. 谈论,述说:~说。~典忘祖(喻忘掉自己本来的情况,亦喻对于本国历史的无知)。 | ◎ 屡次:~见不鲜(亦称“屡见不鲜”)。

【易】1. 不费力,与“难”相对:容~。~与(容易对付)。~于。  2. 和悦:平~(a.态度谦逊和蔼;b.指语言文字浅显)。  3. 改变:~手。~地。变~。  4. 交换:交~。贸~。  5. 轻慢:贵货~土。  6. 芟治草木:~墓(除治墓地的草木)。~其田畴。  7. 古书名,《易》即《易经》,也称《周易》。  8. 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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