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兵厌宝玉释义


【郡兵】地方武装力量。汉沿秦制置材官于郡国,郡有都尉,佐太守典武职甲卒。中央有南、北军。汉武帝时更置八校,隶属于北军。国家有事,则调发郡国之兵。唐代府兵,基本上沿袭秦汉郡兵旧制。参阅《文献通考·兵考》。

【厌】1. 嫌恶,憎恶:~恶(wù)。讨~。~倦。喜新~旧。不~其详。学而不~。  2. 满足:贪得无~。

【宝玉】珍贵的玉。《春秋·定公八年》:“盗窃宝玉大弓。”孔颖达疏:“此宝玉大弓,必是国之重宝,歷世掌之。”《韩非子·和氏》:“悲夫宝玉而题之以石,贞士而名之以誑。”唐薛调《无双传》:“繒綵宝玉之赠,不可胜纪。”《元史·世祖纪六》:“王孝忠等以罪名往八答山採宝玉自效。”《红楼梦》第一回:“士隐接了看时,原来是块鲜明美玉,上面字迹分明,鎸着‘通灵宝玉’四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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