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内开新火释义


【郡】◎ 古代行政区域,中国秦代以前比县小,从秦代起比县大:~县。秦分天下为三十六~。

【内】1. 里面,与“外”相对:~部。~外。~定。~地。~阁。~行(háng )。~涵。  2. 称妻子或妻子家的亲戚:~人。~亲。~弟。  3. 亲近:~君子而外小人。 | ◎ 古同“纳”,收入;接受。

【开】1. 启,张,把关闭的东西打开:~启。~化。~诚布公。  2. 分割:对~。三十二~本。  3. 通,使通:~导。~窍。  4. 使显露出来:~采(挖掘矿物)。~发。  5. 扩大、发展:~扩。~拓。  6. 发动或操纵:~动。~车。  7. 起始:~始。~宗明义。  8. 设置、建立:~创。~国。~设。  9. 列举,写出:~单子。~发票。  10. 支付:~销。~支。  11. 沸腾,滚:~水。  12. 举行:~运动会。  13. 放在动词后面,表示效果:躲~。 典

【新火】1.古代钻木取火,四季各用不同的木材,易季时新取之火称新火。《北史·王劭传》:“新火旧火,理应有异。”参见“改火”。2.唐宋习俗,清明前一日禁火寒食,到清明节再起火赐百官,称为“新火”。唐杜甫《清明》诗之一:“朝来新火起新烟,湖色春光浄客船。”宋苏轼《徐使君分新火》诗:“临皐亭中一危坐,三月清明改新火。”宋蔡絛《铁围山丛谈》卷二:“国朝之制,待制、中书舍人以上皆坐狨。杂学士以上,遇禁烟节至清明日,则赐新火。”元白珽《湛渊静语》卷一:“寒食禁火,以出新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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