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去独收人所弃释义


【老去】谓人渐趋衰老。唐杜甫《往在》诗:“归号故松柏,老去苦飘蓬。”宋欧阳修《赠王介甫》诗:“老去自怜心尚在,后来谁与子争先。”明汪循《老去》诗:“老去心还竞,春来花又新。”2.引申为老年;晚年。沈从文《<沈从文选集>题记》:“现在过去了二十多年,我和我的读者,都共同将近老去了。”3.死去。元房皞《思隐》诗:“情知老去无多日,且向闲中过几年。”明李东阳《柳岸垂纶》诗:“老去祗应家在此,不须盘石更垂萝。”典

【独】1. 单一,只有一个:~唱。~立。~霸。~裁。~创。~特。~辟蹊径(喻独创新风格或新方法)。~具慧眼(形容眼光敏锐,见解高超)。  2. 老而无子:鳏寡孤~。  3. 难道,岂:“君~不见夫趣(趋)市者乎?”  4. 〔~孤〕复姓。  5. 语助词,犹“其”:“弃君之命,,~谁受之?”

【收人】虎地秦墓竹简《属邦》:“道官相输隶臣妾、收入,必署其已稟年日月,受衣未受,有妻毋有。”

【所】1. 处,地方:住~。哨~。场~。处~。  2.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派出~。  3. 量词,指房屋:一~四合院。  4.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部(所率领的部队)。~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有。各尽~能。~向无敌。有~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5.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敬。  6. 姓。

【弃】◎ 舍去,扔掉:抛~。遗~。~权。~市(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街头)。~世(超出世俗或指去世)。~养(父母死亡的婉辞)。~置不顾。~瑕录用。 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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