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奏钧天曲未终释义


【乐奏】犹奏乐。《左传·桓公九年》:“享曹大子,初献,乐奏而叹。”唐韩愈《送郑尚书赴南海》诗:“货通师子国,乐奏武王臺。”宋沉括《梦溪笔谈·乐律一》:“自天寳十三载始詔法曲与胡部合奏,自此乐奏全失古法。”毛泽东《浣溪沙·和柳亚子先生》词:“一唱雄鸡天下白,万方乐奏有于闐,诗人兴会更无前。”

【钧天曲】指钧天广乐。唐鲍溶《湘妃列女操》诗:“云和经奏钧天曲,乍听寳琴遥嗣续。”亦省作“钧曲”。《海录碎事·帝王》引王禹玉《御宴》诗:“夜又更传仙鹤语,为延钧曲与民娱。”

【未】1. 不,不曾,没有:~必。~曾(céng )。~来。~尝。~竟(没有完成的)。~及(a.没有来得及;b.没有达到)。  2. 地支的第八位,属羊。  3. 用于记时:~时(下午一点至三点)。  4. 放在句末,表示疑问:“君除吏尽~?吾亦欲除吏”。 典

【终】1. 末了(liǎo ),完了(liǎo),与“始”相对:年~。~场(末了一场)。~极。~审(司法部门对案件的最后判决)。~端。靡不有初,鲜克有~(人们做事无不有开头,而很少能坚持到底)。  2. 从开始到末了:~年。~生。饱食~日。  3. 人死:临~。送~。  4. 到底,总归:~归。~究。~于。~将成功。  5. 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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