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甲宜按军法诛释义


【弃】◎ 舍去,扔掉:抛~。遗~。~权。~市(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街头)。~世(超出世俗或指去世)。~养(父母死亡的婉辞)。~置不顾。~瑕录用。 典

【甲】1. 天干的第一位,用于作顺序第一的代称:~子。花~(六十岁的人)。  2. 居于首位的,超过所有其它的:~等。  3. 古代科举考试成绩名次的分类:一~(名为“进士及第”);二~(名为“进士出身”);三~(名为“同进士出身”)。  4. 古代军人打仗穿的护身衣服,用皮革或金属叶片制成:盔~。~兵。~士。  5. 现代用金属做成有保护功能的装备:~板。装~车。  6. 某些动物身上有保护功能的硬壳:龟~。  7. 手指或脚趾上的角质硬壳:指~。  8. 旧时户口编制单位:保~。~长。  9. 植物果实的外

【宜】1. 适合,适当:~人。~于。合~。权~。适~。相~。  2. 应该,应当:事不~迟。  3. 当然,无怪:~其无往而不利也。  4. 姓。 典

【按军】兵。《东观汉记·马防传》:“上以固言前后相违,怒不与穀,皆言按军出塞无穀马故事。”

【法】1.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办。~典。~官。~规。~律。~令。~定。~场。~理。~纪。~盲。~人(“自然人”的对称。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制。~治。犯~。守~。合~。宪~(国家的根本大法)。政~。奉公守~。逍遥~外。  2. 处理事物的手段:办~。设~。手~。写~。  3. 仿效:效~。  4. 标准,规范,可仿效的:~式。~帖。  5. 佛家的道理:佛~。~号。~轮。~像。~门。  6. 道家佛家的所

【诛】1. 把罪人杀死:害民者~。~灭。~锄。~戮。伏~。  2. 责罚:~意(不问罪行,只根据其用心讹定罪状)。口~笔伐。  3. 责求:~求无已(一味索取,没有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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