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玉之府释义


【群玉】《穆天子传》卷二:“天子北征,东还,乃循黑水,癸巳,至于羣玉之山……先王之所谓策府。”郭璞注:“言往古帝王以为藏书册之府,所谓藏之名山者也。”本为传说中古帝王藏书册处。后用以称帝王珍藏图籍书画之所。南朝陈徐陵《陈文皇帝哀册文》:“协大雅於鸣金,同藏书於羣玉。”唐独孤及《寄赠徐薛二侍御》诗:“图籍凌羣玉,歌诗冠柏梁。”《宋史·职官志二》:“仁宗即位,修天章阁毕,以奉安真宗御製。东曰羣玉殿,西曰蘂珠殿。”元代设群玉署、群玉内司职掌图书宝玩等。参阅《元史·文宗纪二》及《百官志四》。

【之】1. 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5.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7. 往,到:“吾欲~南海”。

【府】1. 储藏文书或财物的地方:~库。天~。  2. 旧时封建贵族和官僚的主宅,泛指一般人的住宅:~邸。~第。王~。~上。  3. 中国唐代至清代的行政区域名,等级在县和省之间:开封~。~尹。~治。~试。首~。  4. 国家行政机关:政~。官~。  5. 古同“腑”,脏腑。

群玉之府的用户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