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生哀乐两相弃释义


【死生】和生存。《易·繫辞上》:“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説。”《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今死生荣辱,贵贱尊卑,此时不再至,愿公详计而无与俗同。”宋苏轼《题文与可墨竹》诗:“谁云死生隔,相见如龚隗。”2.犹言盈亏、消长。《孙子·虚实》:“故五行无常胜,四时无常位,日有长短,月有死生。”3.杀生。《国语·越语下》:“死生因天地之刑。”韦昭注:“死,杀也。”4.偏义复词。指生命。唐杜甫《房兵曹胡马》诗:“所向无空阔,真堪託死生。”5.偏义复词。指死亡。唐高适《燕歌行》:“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宋苏轼《侄安节

【哀】1. 悲痛:悲~。~求。~叹。~鸣。~思。~鸿遍野(“哀鸿”,哀鸣的大雁;喻到处都是呻吟呼号,流离失所的灾民)。~艳(诗文凄测动人而华丽)。  2. 悼念:~悼。默~。  3. 旧时称死去母亲:~子(a.母丧而父存;b.古称居父母丧的人)。

【乐】1. 欢喜,快活;快~。~境。~融融。~不可支。其~无穷。~观(精神愉快,对事物的发展充满信心)。~天(安于自己的处境而没有任何忧虑)。  2. 使人快乐的事情:取~。逗~。  3. 对某事甘心情愿:~此不疲。~善好(hào )施。  4. 笑:这事太可~了。 | 1. 声音,和谐成调的:音~。声~。~池。~音(有一定频率,和谐悦耳的声音)。~歌(❶音乐与歌曲;❷有音乐伴奏的歌曲)。~正(周代乐官之长)。~府(原是中国汉代朝廷的音乐官署,主要任务是采集民间诗歌和乐曲;后世把这类民歌或文人模拟的作品亦称作“

【两】1. 数目,二。一般用于量词和“个、半、千、万、亿”前:~个黄鹂。~本书。  2. 双方:~可。~边。~便(客套用语,彼此方便)。~旁。~侧。~袖清风。~败俱伤。  3. 中国市制重量单位:十~(一市斤。旧制为十六两一市斤)。半斤八~(喻彼此一样,不相上下,含贬义)。  4. 表示不定数目:~下子。~着儿(zhāor )。

【相】1. 交互,行为动作由双方来:互~。~等。~同。~识。~传(chuán )。~符。~继。~间(jiàn )。~形见绌。~得益彰(两者互相配合,更加显出双方的长处)。  2. 动作由一方来而有一定对象的:~信。~烦。~问。  3. 亲自看(是否中意):~亲。~中(zhòng)。  4. 姓。 | 1. 容貌,样子:~貌。照~。凶~。可怜~。  2. 物体的外观:月~。金~。  3. 察看,判断:~面。~术(指观察相貌,预言命运好坏的方术)。  4. 辅助,亦指辅佐的人,古代特指最高的官:辅~。宰~。首~。

【弃】◎ 舍去,扔掉:抛~。遗~。~权。~市(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并将尸体暴露街头)。~世(超出世俗或指去世)。~养(父母死亡的婉辞)。~置不顾。~瑕录用。 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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