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孟光、争得知我释义


【算】◎ 核计,计数:~草。~盘。~式。~账。~术。~计(a.算数目;b.考虑;c.估计;d.暗中某划损害别人。“计”均读轻声)。清~。预~。

【孟光】之妻,字德曜。夫妻隐居于霸陵山中,以耕织为生。后至吴。鸿为佣工,每食时,光必举案齐眉,以示敬爱。见《后汉书·逸民传·梁鸿》。后作为古代贤妻的典型。宋司马光《送酒与邵尧夫因戏之》诗:“请君呼取孟光饮,共插花枝煮药苗。”元王实甫《西厢记》第三本第二折:“他人行别样的亲,俺根前取次看,更做道孟光接了梁鸿案。”明王玉峰《焚香记·辞婚》:“但俺小姐德不下于孟光,状元才可超于司马,堪为佳配。”清钮琇《觚賸·睐娘》:“孟光同隐,未得其人;弄玉俱仙,徒为虚语。”

【争得】得zhēngdé[worm]经过努力而获得正在设法从政府那里争得一份养老金典

【知】1. 晓得,明了:~道。~名(著名)。~觉(有感觉而知道)。良~。~人善任。温故~新。~难而进。~情达理。  2. 使知道:通~。~照。  3. 学识,学问:~识,求~。无~。  4. 主管:~县(旧时的县长)。~府。~州。~宾(指主管招待宾客的人。亦称“知客”)。  5. 彼此了解:相~。~音。~近。  6. 彼此了解、交好的人:故~(老朋友)。 | ◎ 古同“智”,智慧。

【我】◎ 自称,自己,亦指自己一方:~们。~见(我自己的看法)。~辈。~侪(我们)。自~。~盈彼竭。

算孟光、争得知我的用户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