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感奚若斯释义


【所】1. 处,地方:住~。哨~。场~。处~。  2.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派出~。  3. 量词,指房屋:一~四合院。  4.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部(所率领的部队)。~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有。各尽~能。~向无敌。有~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5.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敬。  6. 姓。

【感】1. 觉出:~触。~觉。~性。~知(客观事物通过感觉器官在人脑中的直接反映)。~官。  2. 使在意识、情绪上起反应;因受刺激而引起的心理上的变化:~动。~想。反~。好~。情~。敏~。~染。~召。~慨。~喟。~叹。自豪~。~人肺腑。百~交集。  3. 对人家的好意表示谢意:~谢。~恩。~激。~愧。

【奚若】犹奚如。何如。《礼记·檀弓下》:“岁旱,穆公召县子而问然,曰:‘天久不雨,吾欲暴尪而奚若?’”郑玄注:“奚若,何如也。”汉刘向《说苑·善说》:“是以知仲尼之贤,而不知其奚若?”《东周列国志》第一○一回:“然则今王之信任忠良,惇厚故旧,视秦孝公、楚悼王奚若?”漢

【斯】1. 这,这个,这里:~人。~时。以至于~。  2. 乃,就:有备~可以无患。  3. 劈:“墓门有棘,斧以~之”。  4. 古同“厮”,卑贱。  5. 古同“澌”,尽。  6. 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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