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与惟散人释义


【所】1. 处,地方:住~。哨~。场~。处~。  2.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派出~。  3. 量词,指房屋:一~四合院。  4.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部(所率领的部队)。~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有。各尽~能。~向无敌。有~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5.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敬。  6. 姓。

【与】1. 和,跟:正确~错误。~虎谋皮。生死~共。  2. 给:赠~。~人方便。  3. 交往,友好:相~。~国(相互交好的国家)。  4. 〔~其〕比较连词,常跟“不如”、“宁可”连用。  5. 赞助,赞许:~人为善。 | ◎ 参加:参~。~会。 | ◎ 同“欤”。

【惟】1. 单,只:~独。~一。~有。~恐。~命是从。~我独尊。  2. 但是:雨虽止,~路仍甚泥泞。  3. 文言助词,常用于句首:~妙~肖。~二月既望。  4. 想,思考:思~(亦作“思维”)。~度(dù)(思量,揣度)。

【散人】无用的人。《墨子·非儒下》:“君子笑之,怒曰:‘散人焉知良儒!’”《庄子·人间世》:“匠石归,櫟社见梦曰:‘女将恶乎比予哉……而几死之散人,又恶知散木!’”2.不为世用的人;闲散自在的人。唐陆龟蒙《江湖散人传》:“散人者,散诞之人也。心散、意散、形散、神散,既无覊限,为时之怪民,束於礼乐者外之曰:‘此散人也。’”宋司马光《和宇文公南途中见寄》:“深慙白首恋微禄,不向青山为散人。”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槐西杂志一》:“云水散人,拙於应对,不如避之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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