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至清民瘼释义


【所】1. 处,地方:住~。哨~。场~。处~。  2.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研究~。派出~。  3. 量词,指房屋:一~四合院。  4. 用在动词前,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部(所率领的部队)。~谓(a.所说的;b.某些人所说的,含不承认意)。无~谓(不关紧要,不关心)。~有。各尽~能。~向无敌。有~不为而后可以有为。  5. 用在动词前,与前面的“为”或“被”字相应,表示被动的意思:为人~敬。  6. 姓。

【至】1. 到:~此。自始~终。从古~今。~于。以~。甚~。  2. 极、最:~少。~亲。~交(最相好的朋友)。~诚。~高无上。~理名言。 典

【清】1. 水或其他液体、气体纯净透明,没有混杂的东西,与“浊”相对:~水。~泉。~流(a.澄澈的水流,如“一股~~”;b.旧时指负有名望,不肯与权贵同流合污的士大夫)。~澈。~碧。~朗。~新。~醇。月白风~。  2. 安静,不烦:冷~。凄~。~闲。~静。~淡。~幽。~谧(宁静)。  3. 单纯不杂:~唱。~茶。  4. 明白,明晰:~楚。~晰。~醒。~通(文章层次清楚)。~亮。  5. 一点不留,净尽:~除。肃~。~剿。~洗。~君侧(清除国君身边的亲信)。  6. 整理,查验:~理。~查。~点。~仓。  7.

【民瘼】语本《诗·大雅·皇矣》:“监观四方,求民之莫。”马瑞辰通释:“《汉书》、《潜夫论》及《文选》注,并引作‘求民之瘼’。”《后汉书·循吏传序》:“广求民瘼,观纳风謡。”唐孙樵《武皇遗剑录》:“民瘼其瘳,国用有加。”宋李纲《与秦相公书》之十二:“入境之初,询问民瘼。耆老皆云,累年以来,既盗贼之所蹂践,又科需之所搔扰。”明方孝孺《书学斋佔毕后》:“此非躬歷其事,而深究民瘼者,不能述斯言也。”清龚自珍《水调歌头·竹屿病起赋一词送别》词:“帝念东南民瘼,一髮牵之头动,亲问六州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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