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生尤物非为福释义


【非为】顾法纪或礼法的坏事。元无名氏《陈州粜米》第二折:“贪赃坏法,饮酒非为。”明陶宗仪《辍耕录·鬼爷爷》:“然颇慎行止,不敢非为。”2.指违法或违反道德的坏事、坏行为。《水浒传》第三五回:“不孝逆子,做下非为。”清黄六鸿《福惠全书·刑名·土番点卯》:“尔宜躬先奉法以统一乡之众,以尽轨于法,稍有非为,惟尔总是问。”3.不顾法纪或礼法。元无名氏《硃砂担》第四折:“我痴心想望贞洁,你做事忒杀非为。”《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三:“小人颇知礼法,极守本分的,怎敢干此非为之事。”

【福】1. 一切顺利,幸运,与“祸”相对:~气。享~。造~。祝~。~利。~音。~相。作威作~(原指统治者专行赏罚,独揽威权。后形容滥用权势,横行霸道)。  2. 旧时妇女行礼的姿势:万~。  3. 祭神的酒肉:~食。~酒。~物。  4. 保祐:“小信未孚,神弗~也”。~荫。~佑。  5. 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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